尽管警犬只是“拉大便路过”,可一发现有人“对着民警情绪激动”,立时便生起了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冲上前去“见义勇为”了,甚而为此竟然连拉大便的大事都抛到了脑后。不愧是警犬,与普通狗大不相同。不愧是警察养大的,果然跟警察鱼水情深。
可狗毕竟是狗,永远改不了狗脑子。“对着民警情绪激动”便是“坏人”么?这可真应了“狗眼看人低”这句话,恐怕也只有狗才会有这样奇怪的逻辑吧。
俗话说:狗咬人不算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可是,派出所的警犬咬人,且是在蹊跷的时刻以“拉大便”的名义咬人,就比较耐人寻味了。警犬发飙是否果真是“路过”,天知地知狗知,群众包括被咬的人都只能“不明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