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小时工作制从上个世纪开始在欧美国家施行,之后在我国逐渐推行,法律规定员工有享受法定假日和休息时间的权利,对于员工加班应有的补偿在我国的法律条文中也有严格规定。然而,如今不少企业为了利益的最大化,公然漠视员工的合法权益,自行制订一些土政策和野蛮条款,强迫员工加班加点,一天工作10几个小时以上已是家常便饭。甚至一些企业信奉“狼性管理”,倚仗自己掌握生产资料的资源优势不管员工死活、不顾员工的身心健康,强迫员工加班加点,还美其名曰:“为员工好,让员工多拿钱”。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员工正常的休息权利被企业无情剥夺。长此以往让很多员工身体吃不消,精神压力也增大,员工们苦不堪言。但是作为弱势群体的员工,他们无力抗争,不得不长期超负荷工作,因为不加班就意味着随时丢饭碗。为了保住饭碗只能任由企业老板摆布。
大学毕业生不满工厂长期加班跳楼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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