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将判处李庄的1月8日定为“中国律师节”(图)


李庄案辩护律师称将逐级申诉至最高法院

2010年1月8日上午,重庆涉黑嫌犯辩护律师李庄涉嫌伪证案一审宣判,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以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李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李庄律师2009年12月13日被拘,30日便在重庆江北区法院开庭审理,2010年8日判决。从侦查、审查起诉、开庭审理到判决仅用了25天。本博秦全耀以为这一案件的快速宣判充分体现了一些人治理律师队伍的革命效率,同时也表明律师在中国已经进入了高危行业。

尽管律师担着风险,每日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却没有“节”。连教师还有个“教师节”,护士还有个“护士节”,记者还有个“记者节”了,生死莫测,今日不知明日的律师为啥就没个“节”呢?不公!

其实,建议设立“中国律师节”本不是什么新东西。早 在2005年山东律师杨培国就曾建议设12月9日为律师节,以纪念律师制度的恢复。几年前也曾有人建议以二七大罢工的著名大律师施洋的6月13日生日为律 师节。还有人建议恢复1948年民国时由南京律师公会确立的纪念孙中山1895年第一次首倡民主宪政的9月9日律师节。

不可否认,以上这些建议都是对中国历史上律师建设的以往回顾,像是在“吊书袋”。虽然有史可鉴,但又缺乏与时俱进。因此老秦提议何不将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1月8日以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李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的那一天定为“中国律师节”呢?

本博以为这个“中国律师节”的创意策划不但高深,还一举两得。下对律师,可以警示他们只能老老实实,不许乱说乱动,别自找不自在。上对领导,也可以显示大权在握,杀鸡给猴看。不听话就跟李庄一样,判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