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龙头企业调控物价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一个比喻性的称呼,是指把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比作一个组织体系,在其中起到带领作用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日前,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与社会责任》研究报告新闻发布会上,有专家提出,龙头企业在产品的价格上更有决定权,也承担着稳定物价的社会责任,在特殊时期对于稳定物价和居民生活水平发挥着重要作用,政府部门应善用龙头企业稳定物价。
近日,为稳物价,国家发改委发文强调国有大中型企业需要承担社会责任,配合政府做好保供稳价的工作。龙头企业在产品的价格上更有决定权,也承担着稳定物价的社会责任,在特殊时期对于稳定物价和居民生活水平发挥着重要作用。
11月25日,记者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与社会责任》研究报告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在全球化的条件下,中国传统小规模农场很难与跨国农业企业竞争,这更给农产品有效供给提出了挑战。报告指出,农业产业化经营被作为应对挑战的一个思路,而龙头企业又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的龙头企业在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保持农产品价格基本稳定等方面担负重要的社会责任,应该有更大作为。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在会上建言,每年可从国家财政里拿一笔资金,对龙头企业覆行社会责任的行为进行资助,但是企业必须有一个承诺,发挥政府、媒体和消费者的三方监管,形成一种示范带动作用。
社会资源研究所所长李志艳认为,农业企业是联系几亿农民和几亿消费者之间的纽带,在实践过程中,落实农业企业社会责任口号很难,更应该做一些实实在在的事情。
今年7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12部委发文强调发挥骨干企业积极作用,健全和完善政府对大宗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和机制。发改委指出,要适当引入一定数量骨干企业作为现行宏观调控体系的补充,可以防止企业的趋利行为与政府调控目标产生矛盾,弱化政府调控的效果。同时,这有利于充分发挥骨干企业的积极作用,完善和加强现有调控体系,更好地稳定和管理好市场预期。
分析人士认为,龙头企业产品不涨,其他同类企业产品的价格必定也涨不上去,这样就维护了价格稳定,尽管龙头企业遭受了一些损失,但带来的社会效益是巨大的。
据了解,在农业部的支持和国际扶贫与发展机构乐施会的资助下,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课题组,自去年开始对全国46家龙头企业的社会责任认知和覆行情况,进行调研后编著该报告。报告还指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至少还要覆行其他五大社会责任: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践行生态农业、为农民提供符合劳工标准的就业机会和参与农村社区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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