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中国历史(二九):孔丘,中国黑暗政治的家神


发现中国历史(二九):孔丘,中国黑暗政治的家神

——孔儒是中国黑暗政治体制的固化剂           黎 鸣

在前面谈到中国人没有政治文明的文章之中,实际上就已经谈到了今天标题中的问题。这个问题才是中国历史之中最大最大的问题。中国历史之所以会在两千多年的漫长的时间之中严重匮乏文明的进步,其中的最核心的问题,也就是中国政治长期以来严重地匮乏文明进步的问题。严重匮乏文明进步的政治,说白了,即是黑暗的政治,说得更透彻一点,实即滥用暴力及其威慑、恐吓的政治。

必须指出,造成黑暗政治的责任,决不仅仅只是政治人的责任,也应该同时是全体中国人,特别是其中的“文化人”——传统的中国文人们的责任。有一句话经常为我亲爱的同胞们所传说:“有什么样的百姓,就有什么样的政府,反过来言之,亦乎如是:有什么样的政府,就有什么样的百姓。”此话,究竟应该如何理解?

对于上述说法的最完备的理解,我认为是:无论中国的政治人,还是中国的文化人,还是中国的老百姓,其实质,全都是在孔丘及其儒家的政治的意识形态文化熏陶之下形成的“人”。孔丘及其儒家的政治的意识形态的实质是什么?是“天命的、礼乐的、血缘的、宗法的、人治的、极权的、专制的”政治伦礼,注意,不是政治伦理,而是“政治伦礼”,是不讲理而只讲礼的政治的意识形态。正是这种不讲理而只讲礼的意识形态,制造了所有的中国“人”,无论他们是政治人、文化人,抑或老百姓,所有他们的“人性”,全都是孔丘及其儒家的政治伦礼的政治的“人性”。这种政治人性的本质的描述,即是上述的“七性”:“天命性、礼乐性、血缘性、宗法性、人治性、极权性、专制性”,这“七性”,实际上也即是长期中国历史之中全体中国人的“人性”。由具有这“七性”的中国人所形成的政治,包括政治体制,即是“天命的、礼乐的、血缘的、宗法的、人治的、极权的、专制的”政治和政治体制。

认识中国人的“人性”,认识中国人的“政治体制”,认识中国人的历史,与认识孔丘及其儒家的政治伦礼的意识形态,其实是一回事。认识不到这几者之间的同一性的关系,其实质,也即是认识不到中国人的人性,认识不到中国人的政治体制,更是认识不到中国人的历史。为什么中国人到了今天,还在那里继续盲目地崇拜孔丘、崇拜儒学,以及崇拜“国学”呢?因为那原本即是他们自己的本质的“人性”啦,他们事实上是在崇拜他们自身人性的“灵魂”,可是他们本人却毫无对于这种自身人性“灵魂”的理性的认识。只要中国人继续缺乏对自己“人性”本质的理性的认识,中国人就会继续永远都顽固地坚持崇拜孔丘、崇拜儒学、崇拜“国学”,最后终于落实到自己具体的生活,即是继续顽固地坚持中国传统的“政治体制”,即使这种“政治体制”事实上在漫长的历史之中早就已经彻底地摧毁了他们的文明进步的一切的可能。历史地看,中国人几乎就是一群政治文明精神上的“盲人”。

我可以告诉我亲爱的同胞,上面所述,其实就是中国人的“政治体制”为什么会那么特别“长寿”的两千多年来历史之中最最深藏的“奥秘”。今天的中国人,要想真正改造中国的政治体制,就必须彻底戳穿这个深藏了两千多年的历史“奥秘”。今天,就由我来启开这个戳穿中国历史“奥秘”喜剧的第一幕,我热切地希望,我亲爱的同胞们能够与我一道,让我们共同来从事这种“戳穿”中国历史“奥秘”喜剧的伟大艺术的工作。这个工作的重要性,密切地关系到我们子孙万代的生存的幸福,实际上也同时密切地关系到我们自身此生的幸福。

为什么说中国历史之中深藏的“奥秘”就一定是孔儒的政治的意识形态制造了中国人长期以来的黑暗的政治体制呢?关于这一点,其实我在前面的许多文章之中已经揭露出了不少,这里不妨继续重复加以说明如下:

在前面的文章之中我曾经谈到,什么是人类社会政治的本质?我的回答是,人类社会的政治的本质,实际上应该是社会之中人类共同的言说。换言之,凡是社会之中具有人们之间的言说(权利)的平等性,或者说是具有人人言说的自由性的社会,即是能够具有真正政治文明的社会。

言说特别关联到思想,凡能够具有个人言说自由权利的社会,必然同时也具有人人思想的自由性的权利,这是其一。第二,凡是能够具有言说自由权利的社会,其中人们的行为也必然受到公共言说的制约,实际上也即必然受到人们公共认同的“宪法”法律的制约。由此可见,在社会之中,人人言说是否拥有自由权利的问题,实际上就已经显示出了该社会的政治是否“文明”的问题,也即是说,这是对于“政治是否文明”的问题作出判断的一个最本质最核心最必要的前提条件的问题。

可以直接断言:凡是缺乏人人言说自由表达权利的社会,即必然是一个缺乏政治文明的社会,反之亦然,一个号称政治文明的社会或国家,其中的个人即必然享有自由言说的自然权利。由此我们立即可以看到,言论是否自由,其实就是判定一个社会或国家的政治是否文明的最本质的属性,或者用哲学的语言来说,是一个判定政治是否文明的必要的条件。如果缺乏这种本质的属性或必要的条件,就不可能存在真正社会或国家的政治的文明。这同样也可以反过来说,凡是缺乏言论自由表达的个人基本权利的社会或国家,其中的政治必然是不文明的,或甚至是黑暗的或残暴的。换言之,没有人人言论自由表达权利的社会或国家,根本就不应该称之为具有文明政治的社会或国家。通过上面反反复复的言说,我想我已经把问题的关键说清楚了。

现在再让我们回过头来看看在中国漫长的历史之中,孔丘及其儒家的政治伦礼给予我们中国人的政治的历史惯性。孔丘及其儒家的政治伦礼的“天命的、礼乐的、血缘的、宗法的、人治的、极权的、专制的”的这“七种属性”,几乎全都是用来彻底禁止中国人具有言说的自然权利的有害的属性,而没有了言说的自然权利,实际上即是丧失了人人思想自由(表达)的权利,更同时也即是丧失了人人行为受到公共言说制约的任何的社会可能性。

孔丘及其儒家的“教导”:“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臣为君隐”、“克己复礼”、“修己安人”、“天人合一”,等等等等,无一不是在于彻底摧毁中国人的言说的自然权利,并由此而进一步摧毁中国人的思想的自由权利,更由此而完全摧毁了在中国建立公共言说权威的一切社会的可能性,事实上中国的历史也早就已经给出了证明,如果没有西方文明的传入,中国人将会永远都不可能产生建立公共宪法权威的念头,中国人将会永远都只能具有一个权威,那就是天命的天子的权威。这就是孔丘及其儒家两千多年来给予中国人的伟大的“教训”——教导和训练,而我们今天的不少中国人还在继续念念不忘孔儒们的这种“教训”。这些精神文明的“瞎子”们永远都不可能真正懂得,恰恰正是孔丘及其儒家的这种“教(导)和训(练)”,造成了中国人两千多年来的不文明的政治,也即黑暗的政治,以及永远不文明和黑暗的政治体制。

我们今天完全有理由称孔丘,是中国两千多年来的黑暗政治的家神,是中国两千多年来的黑暗的政治体制的守护神,而孔丘儒家的意识形态,则是中国两千多年来的黑暗的政治体制的永远的固化剂、强合剂和粘结剂。

今天的中国人如果真是想要改革自己国家的政治体制,那就必须首先彻底改造中国人的“人性”,说白了,即是必须彻底改造始终盘旋在中国人灵魂之中的孔丘及其儒家的政治伦礼的意识形态。关于这个“意识形态”,仅仅会谩骂或指责历史上和今天的政治人物们的行为是远远不够的,而是也必须同时认真检讨每一个中国人自己内心的与孔儒的意识形态密切相关的种种观念,也就是一切相关于“天命的、礼乐的、血缘的、宗法的、人治的、极权的、专制的”的种种陈旧的观念。我们必须懂得,今天中国人的政治,绝对不是仅仅政治人物们的政治,而是同时也必须是每一个现今中国成人们的政治,正是因此,每一个中国人的言说的自由的自然权利,必须得到不仅宪法的承认,而且也必须在行政、司法的所有政治的实践之中获得真实的执行和维护。正是因此,从今天开始,我们必须尽快落实新闻自由、出版自由、结社自由、迁徙自由、居住自由、选举自由等等涉及一切个人的最基本权利的相关法律的制订、颁布和具体实行。因为这里所说的,恰恰就是文明的政治所需要的,而也正是中国历史上孔丘及其儒家的政治伦礼所要完全加以排斥并严格禁止的。

为了建立中国人的新的文明的政治,我们就必须彻底摧毁孔丘这个历史上所有不文明政治,也即黑暗政治的家神,必须彻底摧毁孔儒这个中国所有不文明政治体制,也即黑暗政治体制的固化剂、强合剂和粘结剂。

总之一句话,为了明天文明的中国政治,我们必须彻底摧毁过去孔丘及其儒家的不文明的政治伦礼;为了明天文明的中国政治伦理,我们必须彻底摧毁孔丘这个永远黑暗政治体制的家神、守护神,我们必须彻底摧毁孔儒对于不文明政治体制,也即黑暗政治体制的所有的固化、强合和粘结。这应该是所有今天中国人的光荣的历史任务,而不应该仅仅只是所有今天中国政治人物们的任务。

为此,我们当前最迫切的任务,即是必须如何实行并维护,每一个中国人都应该拥有的言论自由的最基本的权利,因为解决这个“最基本权利”的问题,正是追求真正政治文明的第一步。(201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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