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归档:李恒欣

李恒欣 律师 男,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律师证号:14101200910566741),现执业于河南高成律师事务所。 李恒欣律师具有良好的法学教育背景和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通晓国家现行重要法律法规,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实务操作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知识产权、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损害赔偿等领域的案件。李恒欣律师同时具备商标代理人资格,办理了大量涉及商标的案件,在商标注册、异议、答辩、复审以及商标侵权诉讼代理中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李恒欣律师代理的案件被新华网、人民网、中国法院网、大河报、郑州晚报、河南商报、东方今报等媒体报道。现为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法制现场”栏目特约律师、河南省工商联合会民营企业法律维权中心专家律师,同时担任河南天盾集团、河南金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南中州商标事务所、郑州丰益肛肠医院,郑州翔涵豫商贸有限公司、郑州虎视品牌策划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事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执业理念:恒欣,赋心予人 恒欣,赋信予人
李恒欣律师业务知识扎实,热爱律师工作,有很强的正义感和责任心。该律师勤学敬业,办理案件认真负责,秉承“恒欣律师,与您共创美好明天”的执业心态,深受当事人的尊重和好评。
河南高成律师事务所网址:www.hngcl.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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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为及时、准确打击毒品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定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对公安机关毒品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作出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级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此规定立案侦查,各级检察机关应当依照此规定审查批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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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中借条、欠条与收条之间的辨析


    民间借贷纠纷是民事诉讼中比较常见的案件类型,借款合同主体多为自然人之间,双方当事人形成借款法律关系时,合同内容也往往较为简略,其格式的规范性上远不如商业银行与贷款人之间的商业借贷合同,甚至可以是不要式合同。下面笔者将对民间借贷纠纷中易混淆的借条、欠条与收条,这三种凭据性条据各自内涵与法律关系进行简单的辨析。

    首先,含义不同。“借条”作为借款的凭证,是指借款人出具给被借款人的用来证明借款行为的凭证,它既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务关系,也能表示债发生的原因是借款关系。&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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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判断标准


    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由此可见,只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才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管理性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并不当然无效。那么,如何判断合同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呢?这在审判实践中是一个抽象而复杂的问题,没有严格、统一的判断标准,而且也很容易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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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激增的原因及对策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经济得到迅猛发展。由于民间借贷的简单、快捷、方便,在地方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民间的借贷活动日益频繁。大量的民间借贷纠纷因此进入基层法庭诉讼。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对照案件的审理和分析,我谈一点自己的观点与同仁探讨。

    一、基层法庭的民间借贷案件的激增主要有以下原因:

  1. 高额利息的引诱

    在基层的群众中,很多人为了快速致富,热衷于高风险投资生意,缺乏风险意识。为了顺利拿到投资款项,向周围的亲戚、朋友、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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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租赁期限届满前任意解除条款无效


    有期限的租赁合同中经常会见到类似于这样的条款“租赁期限届满前,双方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笔者暂称此为“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前任意解除条款”。签订合同的双方大都在签订该条款的时候未想到该条款的法律含义、法律后果以及是否有效等问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一方不想继续履行合同,便以该条款为由欲解除合同,而另一方仍想履行合同,双方即发生争议。司法实践中对该条款的效力如何意见不一,该条款是否有效的认定,关系到双方是否均享有通知解除合同的权利,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是否构成违约,是否须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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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与联系


    一、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关系

    危险驾驶罪是故意犯罪,而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似乎两者没有任何联系,其实则不然。从犯罪构成要件上看,交通肇事罪是由违章驾驶行为(如闯红灯、超速驾驶、酒后驾车等)和致人死伤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损害结果所构成,行为人对实害结果的发生只能持过失的主观心理状态,而对于违章驾驶的主观态度,则既可能是过失,也可能是故意。如此看来,危险驾驶罪中的醉驾驾驶便属于交通肇事罪中的违章驾驶行为,可见,两罪之间存有一定联系。至于两者之间的区别,可以作以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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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唆犯的司法认定


    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向被教唆者传输犯意或者强化坚定其犯意,致使被教唆者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

    教唆行为的本质是制造犯意,古中华法系称为造意犯,带有思想犯的痕迹。犯罪方式只能是积极的行为,但教唆犯本人可以亲自参加犯罪也可以幕后操纵实行犯,只以自己的言行去传输犯意,通过他人去实施或帮助实施犯罪。这样,教唆犯和被教唆人形成共犯关系,两者肩负共同完成犯罪的重任,共同意思联络,意志结合,齐心协力追求目的既遂。教唆犯不是独立的罪名,教唆犯有从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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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彻底收缴流散社会的各类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依法严厉打击违反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理的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枪支管理法》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军用枪、猎枪、射击运动枪、麻醉注射枪、气枪、彩弹枪、火药枪等各类枪支、弹药以及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震源弹、黑火药、烟火药、手榴弹、地雷等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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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法[2012]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和深化人民法院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现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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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流程指南


    一、立案受理
    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即受理,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收到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送达不予受理裁定书。
    二、庭前准备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被告应诉后,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法院在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的同时,应做好开庭的各种准备,如通知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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