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新经济地理学是当代西方经济学领域中继新产业组织理论、新贸易理论、新增长理论之后出现的第四次“新经济学”研究浪潮(Krugman,1998)。它采用了收益递增—不完全竞争模型的建模技巧对空间经济结构与变化过程进行重新考察,其目的在于将经济地理分析纳入主流经济学的范畴之中。新经济地理学除了构建反映经济活动地理集中现象的理论模型外,还特别强调运用所构建的新经济地理模型对典型案例进行实证分析。本文主要介绍新经济地理学的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保罗克鲁格曼有关欧洲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典型案例所做的论述,以及由此所引起的学术界的若干争论。
一、...
作者文章归档:肖光恩

2006.10-2007.9在英国雷丁大学(University of Reading)商学院作访问学者,指导教师为国际知名跨国公司专家卡森(Mark Casson)教授.现在主要研究世界经济与美国经济,重点研究国际贸易、国际直接投资、新经济地理、知识溢出与企业家精神。
信息时代经济地理发展的新思考,微区位研究的新探索
——全国城市经济地理及微区位学术研讨会在上海召开
中国的外资真的多了吗
中国的外资真的多了吗
争论的由来
近几年,我国引资的规模和速度举世瞩目。联合国贸发会议9月发布的《2004年世界投资报告》指出,2003年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外资接受国。目前,中国仍是世界上对外商投资最具吸引力的地区之一。在世界经济持续低迷、跨国投资大幅下降的情况下,中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依 然保持较高水平。截至今年8月底,全国累计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450.29亿美元。专家预测,全年我国实际吸收外资有望突破600亿美元,成为改革开放以来吸收外资数量最多的一年。
改革开放初期,引进外资主要是解决资本短缺问题,而今天,引资的外部环境已发生了深刻的变...
在全球化中争夺“剩余的价值”
在全球化中争夺“剩余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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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晔:中国反垄断法的难题
现行反垄断法的问题
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逐步颁布了一些涉及反垄断的法律,其中最重要的是1997年1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1993年9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价格法》第14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第7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中国反垄断法将立足中国国情
2004年10月28日 09:03
中新网10月28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日前成立了负责反垄断立法及其相关工作的反垄断调查办公室,该办公室主任尚明最近表示,商务部在起草反垄断法的过程中,坚持了既要立足于国情、又要借鉴国外反垄断立法的实践经验和成果的原则,同时还要体现出中国对外开放的精神。
尚明表示,首先,立足国情,是指立法要考虑到适应中国经济发展的水平和阶段。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市场竞争有了较大发展,但相 对于真正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而言,尚有不小的差距。各种垄断行为和现象仍然对公平竞争产生着不利影响。由于垄断行为产生的原因、运作方式等不完全等同于国外一般意义上的经济性...
反垄断法扭曲市场竞争
反垄断法扭曲市场竞争
这是薛兆丰发表于2004年1月22日《南方周末》上的文章,近一年过去了,但在我国《反垄断法》送审稿已形成的今天,这篇文章丝毫都不显得过时,是的,我们要问,到底还有多少人需要看这文章,——如果人们真的是无法理解反垄断及反垄断法的本质的话。——编者
有些垄断是有害的,有些垄断是健康的。有害的垄断,无需通过立法和成立政府部门对付,因为它本来就是政府造成的;而那些健康的垄断,遇到了反垄断法,就会诱发市场以外的、本不必要的较量,这些较量对经济没有任何好处。
中国最近准备推出反垄断法,其内容是从教科书上抄来的。这是不可思议的误会。那些内容与其说是市场竞争的理想状态,不...
反垄断:引进外资和产业安全如何平衡?
反垄断:引进外资和产业安全如何平衡?
如何看待吸引外资?怎样平衡对内开放与对外开放?有无办法防止各种垄断势力同流合污?这些问题已经超出了反垄断本身
反垄断问题仿佛一下子就急遽升温,成为话语的焦点。
东方集团董事长张宏伟曾多次对外国零售业在国内的“超国民待遇”提出异议:中 相对幼稚的零售业还没来得及长大,外资零售业就已经完成了对中国零售市场的战略布局。到2004年年底,WTO承诺的过渡期一到,零售业会全面放开,“收购的收购、兼并的兼并,中国本土商业企业面临全军覆没的危险。”
商务部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主任王志乐担心,目前反跨国公司垄断的呼声和势头会带来不理智因素,他呼...
《反垄断法》送审稿已形成 反垄断将有法可依
《反垄断法》送审稿已形成 反垄断将有法可依
●新华社记者 张毅 发自北京
当前我国经济生活中垄断现象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经济意义上的市场垄断行为,二是实行国家管制或带有自然垄断特点的领域和行业利用行政权力并通过市场方式形成垄断
记者从商务部获悉,经过反复修改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送审稿)已经形成。该送审稿包括了各国反垄断法一般所具备的主要内容,如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控制经营者集中、反垄断主管机关、法律责任等,同时结合我国特点和实际需要,对禁止行政性垄断也作了相应规定。
商务部日前成立了...
反垄断法:反的是破坏公平
反垄断法不是专门针对谁,反垄断法不会考虑企业的国籍,它甚至不考虑限制竞争的行为是源于国内还是国外尽管诸如像《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这样出于保护公平竞争的法规相继出台,但自1994年5月成立反垄断法起草小组以来,反垄断法依然是千呼万唤不出来。这部法规会体现出哪些特点,以及可能产生何种影响都成为世人关注的焦点。为此,我们采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经济法室主任、研究员、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王晓晔——这位长期专注于我国反垄断法制订的专家。
最大特点:反行政垄断
科技智囊:对于大家非常关心的反垄断法,作为长期专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