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今日宣布,根据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于1月11日对“平安”商标案做出的二审判决,中国平安胜诉,赢得集团在港持有“平安”、“Ping An”两商标的合法使用权。中国平安表示,此次在港赢得商标权诉讼,将有助于集团在港发展金融业务,并为中国平安商标的国际化进一步奠定了坚实基础。
与中国平安发生商标权纠纷的是一家香港本地小型证券公司——香港平安证券有限公司(非中国平安所属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70年,原名为平安股票。2003年,平安股票易名为「平安证券」,英文名称由广东话拼音「Ping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