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大华/文
在《红楼梦》里,柳湘莲对贾宝玉说:“你们东府里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谁能料到,红楼大院门口的石狮子是干净的这一记录如今被人打破了。随着长期担任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生贵因罪被判入狱,人们惊讶地发现,西城法院连门口的石狮子竟然都是不干净的。
郭生贵的案子涉及到西城法院新楼前后门口的两对石狮子。在郭生贵的操纵下,这四只“狮子”协议价为58万元,其中“狮子”净价为26万,余额由厂家扣除税费后为30.2万元,作为回扣返还给郭生贵。然而,这只是这位党组书记、院长两个职务一肩挑的首席黑心法官问题的冰山一角。
北京市西城法院门口“不干净”的石狮子(苏占军摄于2006年12月4日)
郭生贵1975年进入东城区法院工作,一直到去年退休后被“双规”之前,在北京两个核心城区——东城和西城的法院混了30多年,在东城法院担任副院长5年、党组书记和院长3年,后在西城法院担任党组书记、院长8年。根据新闻报道,郭生贵在西城担任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期间,疯狂敛财700余万元,今年10月底被一审判处死缓。由于郭生贵没有上诉,判决自动生效。
在一个国家首都的核心区域,在老百姓所说的“天子脚下”,担任两个核心城区法院的党组书记与院长的郭生贵,贪婪成性,疯狂至极,长期将代表国家法律的权杖用作贪赃枉法的工具,涉及的纵向串案和横向窝案多得不计其数,有多少无辜之人遭遇无妄之灾,有多少坏人恶人逃脱恢恢法网!据说,郭生贵主要通过向律师所介绍案源收受回扣、吃了被告再吃原告、在基建项目中强行索贿、侵吞公款财物等途径达到疯狂敛财的目的。就在郭生贵被双规之后,大批涉案律师纷纷畏罪潜逃,一些干部法官随之落马。
那天,当我们议论郭生贵问题时,一位从来不谈论政治的业务女处长出人意料地突然问我:这世上还有黑白吗?看着她久经官场、处事不惊的面容,我一时无言以对。
然而,当法院判决郭生贵一案生效之时,全国媒体正在把注意力投放在台湾陈水扁被捕事件上,许多国人被海峡对岸的政治笑话逗弄得热血喷张,因而很少有人注意到发生在北京的这件旷世奇案。
是的,很多人都会问:在一国首都,一个人担任两个基层法院党组书记和院长长达11年,此前担任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多年,他和他的同伙们,究竟颠倒了多少黑白,胡改了多少是非?而且,据说早在1990年代初期,郭生贵的异常与腐败现象就广为人知,东城区法院包括监察干部在内的一些人就开始抵制、揭发郭生贵了,然而他不仅毫发无损,反而一路顺风,得到重用提拔。党内、政府、司法、法院系统,各种领导、组织、监察、检查机构应有尽有,然而郭的问题仅仅在他退休之后才被“发现”。
根据北京《财经》杂志报道,郭生贵东窗事发,缘于一位案件当事人家属的举报。举报人的丈夫系中央某部委下属一个培训中心的原负责人,2004年11月因涉嫌挪用公款,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逮捕。该案侦查终结后,被移交西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2006年初,此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检察院指控该女士的丈夫犯有挪用公款罪、贪污罪。该女士花了一百万元买了一幅名人字画送给郭,希望他将其夫无罪释放。然而其夫还是因为犯有职务侵占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该女士在失望之余向郭生贵索还字画。但郭既不退还,也不愿意给钱。该女士遂向有关部门举报。知情人称,郭生贵不退字画确有难言之隐——他已将此画奉送给某位领导。2006年10月,该女士的丈夫二审被改判私分国有资产罪,并免予刑事处罚。见丈夫已获自由,该女士怕再告下去给自己惹麻烦,不再追讨那幅字画。但此事已经脱离了她所能掌控的范围,有关部门在对郭生贵的问题进行初步调查后,即交由纪检部门查处。
按照法理,郭生贵现在应该已经开始服刑,但是郭案仍然有太多令人疑惑不解的地方,其中就包括:他在东城法院的问题没有得到追究,他在西城法院的问题只限于700万敛财范围。那副字画的下落至今不明。这也是坊间普遍流传的所谓两个“切割”,昨天的《北京晚报》论语版还提出了这个疑问,即郭在西城法院之前以及这700万问题之外的问题被“切割”开来,没有清算。
其实,我认为,除了这两个“切割”之外,应该还有两个“不究”。是谁长期培养、提拔、纵容、包庇了郭生贵?为什么这个问题不被触及追究?郭生贵在东城西城两个法院担任主要负责人长达11年,担任副院长、审判长、副审判长、审判员将近20年,那么他所直接参与审理和间接干预的所有案件,都可能存在问题,照理必须统统重审检视,还法律以尊严,还社会以公道,还冤者以清白,还坏人以惩罚。郭生贵涉及案面之广、罪孽之深,为什么没有人就此提请追究?是不敢追究,还是无法追究呢?
一位哲人曾经说过,普通民众破坏法律,是对河水进行污染,其影响毕竟有限,而政府官员破坏法律,则是对河水的源头进行污染,其影响具有灾难性。那么,我要问:当手执法律权柄、掌控正义天平的法官破坏法律的时候,影响是什么呢?我仿佛听见哲人这样回答:天昏地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