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权威离不开百姓信任


  一些地方部门领导和办案人员自诩为法律化身、社会精英,以为自己对事件的处置天然地具有权威性,对群众常常采取俯视态度,表现出“权力的霸气”“职业的霸气”,把“严格执法”变成了严密封锁信息,老百姓只能处于被动地接受“宣讲”和“教育”地位,不能讨论,不能质疑,只能“遵照执行”。

      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必然导致公众不信任,引发信息混乱,进而破坏社会秩序。近年来多起群体性事件都暴露了这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