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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错了突破口的馊主意
2.再谈财产公示
3.三谈财产公示
(一)选错了突破口的馊主意
高人
刘日的《“新后备干部”、“新提拔干部”应率先公示财产》一文,前9个自然段论述官员公示财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言之在理;但后5个自然段,选择“新后备干部”和“新提拔干部”作为突破口,却是出了个馊主意——恕我直言不恭。
何出此言?
“自荐、推荐的环节”的“新后备干部”和“新提拔干部”,只是“候选”的干部,还处在既无职也无权——包括腐败的权力——的“环节”,选择他们作公示财产的突破口,而放着在职的干部不闻不问不管,被网民戏称为“专挑软柿子捏”,我看不如说成“专找青柿子掐”更确,总之是选错了方向和目标。此其一。
“因为他们相对年轻、容易接受新生事物,更重要的是他们将要‘进步’、将要‘担当重任’”,“所以,给他们提出更高的要求,请他们率先公示财产,让他们接受新的清廉的官场文化和规则最为合理”,“如果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资格,并受到撤职、开除等处分”——以“公示财产”作为“被提拔”和“选择”的条件,不无道理,但这样软硬兼施,讨价还价,政治“交易”出来的干部,就“会更加注意约束自己”而“清廉”了么?此其二。
因为,改革开放30年来,由于举国上下唯以GDP论业绩,“一切向钱看”,加上权力不受约束,制衡监督乏力,导致腐败丛生,并形成“厚黑”的官场文化和“官本位”的潜规则,这种制度性的腐败已是积重难返——“新后备干部”和“新提拔干部”所“接受”的,就是这种被严重污染了的政治生态,没有相当的定力,恐怕难以洁身自好独善其身。此其三。
从数量决定质量的角度说,“新后备干部”和“新提拔干部”是永远的绝对的少数,即使被提拔后个个清廉,也扭转不了大面积腐败的现状,这般的抓小放大,轻重倒置,对改善政府的诚信和公信力,对重新收拾民心,都无济于事。此其四。
文章还居然认为,“这样选择突破口的好处”是,“绝大多数干部目前不用公开财产,干部队伍会比较稳定,并可大大减少推行官员财产公开的阻力”——以不公示财产换取干部队伍的所谓“稳定”,真乃中国“特色”,这种对阻力的顺溜与翻墙,维护的是特权,“稳定”的是腐败,连资本主义国家和俄罗斯都不如!此其五。
至于“此举也符合中央在1980年代初关于‘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的规划设计”,则是开脱老人腐败和腐败老人的“阳谋”——该政策乃是改革开放之初,为推进干部制度改革而定,但中央决没有“规划设计”任何共产党人可以不受监督;刘日同志应当清楚:“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各级领导同志务必充分注意,万万不可粗心大意”,怎能把这一政策毫无原则地推而广之;再者,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对公示的官员区别对待;何况,在中国,老人,即老干部,是我党的宝贵财富,宝贵在他们最讲政治,最有觉悟,最爱人民,理应率先垂范才是。此其六。
最后,文章还说,这样做,“为下一步全面构建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积累经验”——“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官员公示财产的“阳光法案”,许多国家已经行之有效了多年,换言之,成熟的经验现成的,明摆着,拿过来试用一下就是,甭再拿“积累经验”说事,当作拖延的借口,忽悠百姓了。此其七。
从阿勒泰的官员公示财产,到刘日出的点子,即使用心良苦,我也不以为然,并有着“添乱”之见。
道理再简单不过——反腐必须全国一盘棋,并且自上而下做起,方能收效,在全球都一体化了的今天,局部的小打小闹,能割据出清廉的一方净土来么?除闹个满国风雨外,只会转移视线,涣散人心,瓦解力量,耽误正事——让某省政协主席之流躲在一边偷着乐。
曾被我们视为改革失败的俄罗斯,在官员财产的公示上,已经走在我们前头了——总统做样,官员照办,总理帮腔:谁想捞钱,就去下海。
说实话,我也曾有过担心,更不愿见到刘日所说的情况发生——“在当前我国社会收入差距很大的情况下,将官员的收入、灰色收入和黑色收入统统公之于众,会引起群众震惊,也势必遭到问题官员的抵制和反对,弄不好可能会引起社会震荡”。
可前思后想一番,觉得官员的家资迟早也得见光,就像丑媳妇总得见公婆一样,巨大的贫富差距一定令平民百姓瞠目结舌,所引发的心理和社会震荡肯定不小。但,越拖,差距就越大,震荡也越大,所以,早一天解决,震荡就减少一分,这是责任,也是名垂史册的难得机遇,需要勇气和智慧。
以上所说,真不如一位网友的留言精炼和精彩——
突破口可选在“新后备干部”、“新提拔干部”身上。是“吃柿子拣软的捏”在官场的表现,是用“增量”的清廉稀释“存量”的贪腐,是用“绕道走”的方法解决改革的难题,是用“糊弄”的态度回应人民的呼声。财产申报,绝不应从“新后备干部”、“新提拔干部”开始,而应从最高层开始。最高领导都公开申报了自己和家人的财产,别的人就没理由不申报。这也体现了高层推进改革和根治贪腐的决心。可是,敢吗?在这个问题上,不缺计划,只缺决心和胆量。
(二) 再谈财产公示
高人
我的《选错了突破口的馊主意》,谈了对刘日同志《“新后备干部”、“新提拔干部”应率先公示财产》一文的看法。
之所以再谈,是担心他的“两新率先”真的被“和谐”即被采纳了。
这绝不是杞人忧天,庸人自扰。
因为在中新网上,网民对刘文就是赞同者众——P民们对腐败深恶痛绝,但太容易被忽悠,给根牙签就当针使,不加思索地就叫好。
重要的是,刘文是发表在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上,那可是“全党唯一专门讲学习的报纸”,上面的文章都是供“各级党政干部”学习的,唱的是主旋律,代表的是官意,并且导向舆论,篇篇非同小可。
特别是,刘文还颇合“国情”,“特色”,“稳定”,以及“代表”之说——
他说官场“对于官员财产公示,据有关调查,97%的官员持反对意见”,就属于“国情”;所以采取“对想当后备干部的人、想被提拔的干部来说,率先公开财产,接受群众监督”的“特色”办法,就规避了“在当前我国社会收入差距很大的情况下,将官员的收入、灰色收入和黑色收入统统公之于众,会引起群众震惊,也势必遭到问题官员的抵制和反对,弄不好可能会引起社会震荡”,实现“稳定”;“对人民群众来讲,期盼已久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能迈出这样一步,他们肯定是高兴”,则无疑“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心愿。
名正言顺,顺理成章,义正词严。
问题在于,许多舶来的好东西,一旦“中国化”,染上了中国“特色”,就面目全非。
比如,阿勒泰施行的“阳光法案”,其实只是个“日蚀法案”——只见官员的工资,奖金,以及各种收入的“阳光”,其他资财则被云遮月盖,绝不向社会公众公开,而是“内部掌握”。
但阿勒泰的做法也有可圈可点之处,其中,官员不分新老,甚至把部分退了休的官员,也纳入必须公示之列,就非常可取。
而刘的财产公示,仅限于“两新干部”的“率先”,却不谈在职官员的“率后”,则是从阿勒泰的倒退。
刘的“两新率先”,究竟是个人意见,还是有背景的群体意见?
人们无从考察,无法得知。
但即使是前者,这个馊主意也是代表持反对意见那97%官员的利益,为他们说话,为腐败开脱,试图比照赦免第一桶金原罪的办法,也来个“一刀切”——既往不咎,从新官上任开始惩治腐败。
此说并非空穴来风,完全出自刘文有意或无意泄露的玄机——“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这就是我“再谈”的原因和目的,提醒善良的人们保持清醒,千万不要掉以轻心,因为绝对的权力,不打算做什么就绝对不做什么,而想做什么就绝对能做成,在中国,什么事情都会发生。
坚决反对反腐的“老人老办法”。
(三)三谈财产公示
高人
这次谈由“两新干部率先公示财产”引发的有关话题,算是“闲话”。
因为关于官员该不该公示财产的道理,早就是多余的“废话”了,没必要再说。
而权贵们结成神圣同盟,反对财产公示,笑骂由人,好官自为,刀枪不入,油盐不进,与他们说理,无异于秀才见兵。
至于选择新官作为“突破口”的是与非,我已在《选错了“突破口”的馊主意》和《再谈财产公示》谈过,不再重复。
受了张允若的启发,今次,仿照其《“事实为政治服务”的不良先例》,谈在财产公示上“政治为现实服务”的不良“特色”。
据调查,对财产公示,90.1%的公众赞成,97%的官员反对——百分率公众小于官员,但绝对数字绝对相反,还有高官气急败坏地嚷嚷“百姓为什么不公示财产”的昏话,聚焦了官民在反腐问题上尖锐对立的中国“特色现实”,其实是畸形的社会形态。
这对一个号称“人民当家作主”,一贯标榜干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和“勤务员”,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直并且永远保持先进性的社会,无疑是莫大的讽刺。
在“千呼万唤”了20年,继阿勒泰等地方之后,又“始出来”了个“两新干部率先公示财产”,不同凡响地刊在中央党校的《学习时报》上,并以其不伦不类的“特色”而获好评——有学者在承认“这是对现实的一种妥协”的同时,称此举是“对人性中某些弱点的一种宽容”,“体现的是制度的柔性”。
欲加之“誉”,何患无辞?
又一中国“特色”。
7月24日《北京青年报》的《新干部率先公示财产是个好主意》,与该学者所见略同,也称赞这个“聪明而实用的好办法”,并说,“以中国现有的政策执行力看,有如此众多的官员反对一项政策,那么公众就是再鼎力支持,它也很难执行到位”,“与其在过高的标准上艰于举步,不如稍稍改变策略先打破僵局再说”,“这既是一种接受现实的妥协,也是一种留有伏笔的权变”,反腐也得“采用改革增量、盘活存量”的“渐进”方法。
万般无奈的退而求其次,反映出中国社会的以下“现实”:
权力通吃,以官为本,无视民意,政策迁就官员,对腐败“妥协”,“宽容”,“柔性”;
一切为权力服务,政治也不例外,或许有“初级阶段”的原因,所以,反腐也绝不搞西方“阳光法案”那一套“过高的标准”,而坚持中国“特色”的“留有伏笔”的“财产公示”。
——20年来,一味强调稳定压倒一切,以及条件、技术等客观原因,在财产公示上无大作为,终致腐败猖獗,惹得天怒人怨。学者们不是痛定思痛,幡然悔悟,而是明知症结所在,却投鼠忌器,回避要害,知难而退,放着有效的“阳光法案”不用,“权变”出拿“两新干部”开刀这一似是而非的财产公示,上赶着为权力分忧解难,继续误党误国误民,中国的许多“特色”就是如此这般地演成,也形成了中国学界的“特色”。
《好主意》还说,“这样一个不太‘彻底’的办法在激进的反腐者那里一定会遭到反对”——承认“好主意”“不太‘彻底’”,却又容不得反对,持有异议便是“激进”。
反腐的“激进”与“渐进”之分,其实质乃是手“硬”与手“软”之别。要求所有官员公示财产,何“激进”之有?反对腐败,难道不该手“硬”!“增量存量”之说,不过“新人老人”区别对待的翻版,用于反腐,纯属忽悠,戏弄百姓。
《好主意》描绘道:“事实上,官员的升迁是频繁的,如果我们真的能够以此为起点出发,每提拔一次干部就让他们公示一次财产,用不了多少年,官员群体中的大多数都将进入公示财产的行列中。到那时,再要求已经成为少数的未公布财产的官员也把家底亮出来,就是水到渠成的事了,而全面的官员财产公示制也就建立起来了。”
不知作者是没读懂,还是有意模糊概念——“两新干部”是指那些初跻官场的新官,而不是再升迁的老吏。再说,中国的官员,只要不犯错误,或没被发现,大多干到退休,省部级高官,则是干满两届后,再到人大或政协任职,怎会“用不了多少年,官员群体中的大多数都将进入公示财产的行列中”?
以上,无论是出此“两新干部率先公示财产”之策者,还是认同这一“好主意”,或视之为“馊主意”者,见仁见智,都有表达的权利和自由。
但,作为知识分子,不应屈从权力,附会现实,而应追求真理,坚守正义,哪怕脱离实际,曲高和寡,这才是作为社会良知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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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日期:200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