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下半年,证监会新管理层走马上任的时候,所烧的第一把火就是要求拟上市公司必须要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承诺分红的比例,据说这一政策以后还要推广到所有的已经上市的那些公司。当时我们曾经有评论说,这政策固然不错,至少从表面上来看是如此,不过对于证监会来说,却有些越俎代庖,甚至是不务正业之嫌,维护市场的“三公”才是管理层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公司的分红是公司自己的事情,如果证监会真的能够把市场“三公”问题给解决了,比如说如果我们能够做到像发达国家的证券市场那样的话,那么公司分红的问题自然的也就迎刃而解了,又哪里用得着管理层去下狭义和八经的强调?实在是太有些搞笔的意味。
再说了,中国人从来就不缺乏智慧,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中国人早已经就驾轻就熟了的。现在这不充分的表现出来了。分红还没有分,人家对策都已经实施了。你不是强制分红吗?那好,我上市之前就把所有的钱都自己先分了,然后再去抢点钱来(自然是通过IPO)分红,当然,这分红又是它们自己占大头的。这样的好事哪里去找啊?想必这些公司的大股东此刻对于管理层一定是心存感激的,要不是管理层的所谓的强制分红,这一二十年来证券市场最大的“利好”的刺激,它们还想不到这一招呢。
不知道证监会对于这一歪招如何应对,或者证监会根本就不想去应对,或许本来所谓的强制分红就只是给二级市场那些还在苦苦熬着的投资者画的一张饼而已,哪里是真的想去做的。如今这样一来即使最后没有分红,也不管管理层的事情了。
其实,这一问题,对于证监会来说也非常的容易对付,那就是,对于这样的公司,直接就否掉其上市申请,你既然不差钱,那还上市做什么?这不是分明抢钱来了?
抢钱?这个是不可以的。这不就完了?只是证监会拿不出这个勇气来。
第一把都不过如此,还能指望后面的那几把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