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福喜事件到崔永元反转基因观察愚贱暴民的极权主义偏好


 从福喜事件到崔永元反转基因观察愚贱暴民的极权主义偏好 

(2014-08-28 20:00:38)

转自“人性本私的博客” 新浪网

 

 

    从福喜事件到崔永元反转,愚民民粹的共同特点;

    愚贱暴民,总是把自已可以在市场上选择的偏好,诉诸于政府干预;

    愚贱暴民,总是用道德理由,自称代表了更多数人利益,要挟政府干预;

 

    对比福喜事件被民粹的成功炒作,以及如崔永元等反转基因群体,对于“转基因有害”的反复炒作,可以看出民粹愚民的共同特点:他们总是把自已本来在市场上可选的偏好,诉诸于达成自已的目的,本来是根本不必要的政府干预;而声称“为了,并代表了更大多数人的利益”,而根本不顾及政府不必要的干预循例后,对自已其他选择导致的一系列不可逆的后果!这是把自已个人的边缘利益(因为它本来是可选的)加以绝对化的自私,而僭占了“更大多数人”的权利,最终损人之余严重地不利已!恐怕这就是极权主义魔鬼的滥觞! 

    崔永元在解释他,为什么要坚持反转基因运动时,已经为官媒和公知炒作福喜事件,提供了完美的诠释。崔永元首先要解释“中国人有选择吃与不吃转基因的权利(力)”,他凭什么能够代表了中国人?要知道凡代表了“他人人权”者,都必定是极权主义的左棍!因此,我们可以将他的话理解成语误,认为崔永元的真实意思是:“他崔永元及其粉丝,有选择吃与不吃转基因的权力”。若如是,笔者将坚定地站在崔永元这边,不是捍卫崔永元“反转基因的观点”,而是崔永远有“不吃”的权力,但崔也必须支持笔者“吃转”的权力。 

    但是在前述“谅解崔永元的语误”的前提下,崔永元将无法解释他的后续立场:“反对转基因在中国的商业化”,——笔者希望崔永元能够给出一个解释,能满足“反对商业化,不是反对他人自由选择的人权”的条件,尽管笔者很清楚,那是不可能的!反对转基因,很可能是只是崔永元痴迷于基督教之类洗(他人)脑的谬误,但是“反对商业化”就是根本意义上的极权主义,比“反转基因”要恶劣得多!它包含了基督教和孔儒等所有古老文化中“反商业,反市场”的私有财产原罪观,如同“反人权”,不可能被“反转”对错所遮盖。

    ps: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者最大的误区之一,是以为“反对人权,侵犯人权”只是“自由观点中的一派”而神圣不可侵犯。 

    如果崔永元只是自已不想吃转基因,那么他只需要要求“标识出所有含转基因产品”,然后他自已不买即可。这个条件在美国并不具备,美国可以自由标注出“不含转基因”,但最新的“强制标识转基因”提案,已经在国会被否决。笔者不知道崔永元同志抑郁症的大脑,是否能区分法学上,两者之间的区别?但是“标识出所有含转基因产品”的要求,则是中国市场的实在法,那么崔永元还反对什么呢?如果崔永元是希望其他人少吃转基因,他可以认为这是为别人好,那么他甚至可以造谣“转基因害人”,但仍然无权“反对商业化”。 

    崔永元所持的立场,正是官媒和间谍记者们,炒作福喜事件“不是全部新鲜肉作原料”时的立场,他们所反对的,正是福喜这类“不是全部确保新鲜的肉的工业处理的商业化”。如果这些公知和民粹自已不爱吃过期肉原料的工业出品,他们可以象笔者一样,根本不买、不吃!而不是自以为“为了其他人的好,为了更多数人的利益”,用舆论煽动,新闻审判的方式,强制早就不缺极权主义习惯的中国政府,运用行政垄断,甚至运用干预司法公证,甚至强制司法奉行“没有受害人的正义”,去阻止转基因啊,食品工业啊之类的商业化! 

    中国政府正是在崔永元这类基督教民粹的煽动下,轻率地通过了“所有转基因产品都必须经过帝国审批,才允许放市场”,——这是美国没有的监管程序;之所以产生这种误解,是因为中国官媒和公知,都普遍诱导着“美国政府是监管社会的政府,FDA是监管食品的机构”,以为中国政府一系列非法监管的,非市场经济模式的,事实上是法西斯主义制度的“改革”铺路,——笔者非常怀疑,中国官媒的公知,是否真的“不明白”!即便如此,也只是转基因需要审批,何曾说过,“除非无公害的新鲜”,才允许作为食品工业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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