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单位需要聘用一位文秘人员,假设有两个人前来应聘,这两个人的条件基本相同,但仅在以下一点上不同,即:其中的一位,已经学习掌握并能熟练地使用"苏永全中文电脑速记技术"(以下简称为"S技术"),她使用电脑看打与想打的速度每分钟可以达到100~120字,听打也就是使用电脑进行速记的速度每分钟可以达到160~180字,并且准确率可高达100%;而另一位,则没有学习过"S技术",只会使用拼音或五笔,她看打与想打的速度每分钟仅为60字左右,并且不具备听打的能力即不能使用电脑进行速记。
那么,当您聘用文秘人员的时候,您将选择哪一位?是选择那位能熟练使用"S技术"的文秘人员,还是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