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说马尧海教授的换妻案。
换妻这个词儿其实本身透着怪,换妻,顾名思义,交换妻子。那自然会让很多人愤怒和抵制,认为这是糟践女性的行为。
我很反对这种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将女性划为受害者的词汇,看起来是保护女性,实际是男权社会的象征。如果有一天,换妻成为换夫,那便显然是女权社会。所以,当换妻二字出现时,便已经有了一部分的狭隘。
有谁可以肯定,女性不需要婚姻中的新鲜感?女性不可以从换偶之中获得快感?如果都是具有思维能力的成年人,不犯法,没有伤害到他人,同时可以获得快感,有什么不行的么?
我赞赏一部分人对持久婚姻关系的信赖与坚持,但是恐惧和不相信持久也是可以理解的。我们总是习惯将永恒当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