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归档:宋丽萍

2002年3月起,宋丽萍出任深圳证券交易所常务副总经理。2008年2月任深圳证券交易所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近20年的证券市场工作中,她作为中国证券市场的规划设计与历次重要改革的参与和推动者,对证券市场发行、交易和监管体制建设有着较深刻认识及丰富经验。

监管者的边界


  记者:据我们了解,深交所已就创业板退市制度草案上报两稿。深交所在设计退市制度中的基本思路是什么?草案的要点有哪些?

  宋丽萍:直接退市、快速退市和杜绝借壳炒作现象,是我们设立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基本原则。

  首先,我们建议创业板实行直接退市制度,不再实行长时间的“退市风险警示”制度,公司达到暂停上市条件其股票即停止交易;达到终止上市条件即摘牌。

  设计“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措施的初衷,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不少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的股票出现了恶性炒作现象,极易发生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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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创业板实行直接退市制度


  作为中国内地证券交易所首位女总经理,宋丽萍在业内以聪慧干练、行事果敢闻名。

  自1988年就职日本野村证券公司开始证券业生涯至今,宋丽萍在20多年的证券市场工作中,参与并见证了中国资本市场的历次重要改革。

  任职深交所近十年间,宋丽萍参与并推动了深交所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建设。2009年10月,创业板正式启动。由此深交所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以及非上市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系统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架构基本确立。

  但创业板设立一年多来,从最初的“三高”发行、上市爆炒,到部分企业业绩下滑,退市制度长期缺位,质疑声不断。

  尤其是退市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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