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的表达的补充说明


26日我在网上发表了《思想审查的潜规则还要继续吗?――兼为<我反对>做书评》的文章,三天来,看到不少反馈,有文章的留言,Email信息,也有朋友的电话和问候。在诸多反馈的信息中,我获得了两个信号:第一是同样的公民表达需求。正面的回应比我想到的要热烈,我原以为可能有不同看法的文章,却比我发在网上的其他任何文章都得到了更多的支持和赞同。除了文章留言中所阐述的意见,还有在自己的网站上转载,乃至同样的署名表达。它给我两种感觉:一是有太多对自由表达的渴望,在潜在地压抑着;二是越来越多的公民其实愈渐成熟、理性和负责。除了赞同之外,第二个方面的信息是担忧,替我的担忧与人们压抑的不表达是同样的渊源。有网友说它来自于集体记忆中的恐惧。我想,这正是在一个朝向公共治理和不断成熟的公民社会的过程中,需要我们去逐渐化解的东西吧。中国自秦以后的文化就明确呈现“官”“民”二元观,民间力量的兴起意味统治秩序的颠覆,从而“民”总是被作为统治者防控的对象;但是在现代的公共政府理念中,公民权利是政府行为的重要出发点,公民的强大,就是国家的强大,公民社会的繁兴,就是公共治理的繁兴。如果我们不走出反抗-统治-反抗的循环,建立公民共享的权力观念,就不能真正获得公民的自由权利。自由是一个学习的过程,我们都需要学习,公民和政府都需要。更多的人成为把权利当真和负有责任的公民,我们才是真的享有了公共的政府,民主的国家。

正是基于公民的立场,我想对我的文章做一个补充说明,兼回答有朋友问我为什么要写这篇文章。写这篇文章的契机,第一,因为同感于章诒和的声明,表达、言论、出版自由,对一个社会是如此地重要,当有人在为我们共同的公民权利承担社会成本,总要有更多的公民来分担自己的一份;第二,因为从我对姚立法的认识和对《我反对》的细读中,我知道他是正直而低调的公民,书是具有时代关怀的好书;第三,表达的基础是在中国民主法治、依法执政、公民社会建设的道路中,对发展与挑战并进的进程,作为公民始终有着不可回避的责任。因此,我文章的立场,是一个公民表达,它行使了公民的表达权利,也承担起一个公民对社会、对政府负有的责任。从几天来的回应,我相信,我们应该对彼此的公民意识有所信心。

在朋友的电话中,我知道本文在海外的网站上报道,对此我也做一个声明:本文是一个“公民表达”,代表了一个普通公民对其公共政府负有的责任。换言之,它首先是公民对自身责任的反思,进而是对公共权力的表达参与。它很高兴见到同样公民的反思、表达和承担;对于海外的朋友言,谢谢你们,但是鉴于本文的“公民”立场,我更希望在中国本土坚持这种表达,为了避免误解,我声明海外媒体总结的观点不代表我的立场,我也没有向海外发稿,如果您进行了转载,请务必不要遗漏这一段话。毕竟,只有身处其中的人,才能够真的对它负起责任。

贾西津 2007-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