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失误不能拍屁股走人 !
针对一些地区领导决策轻率浮躁,造成损失后,又因为领导干部已不在任,造成责任难以追究的情况。连建伟等10多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交提案,建议在全国实行领导干部重大决策终身负责制,促使领导干部科学决策(3月13日 新京报网络版) 。
这份提案认为,领导干部的工作核心问题就是决策,正确科学的决策是各项工作取得成功的重要前提。但一些投入多,规模大、对社会经济发展全局有重大影响的决策事项,从决策提出、实施到产生效益,往往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周期,决策正确与否、效果如何,短时间内很难验证。由于时过境迁,一些当初参与主要决策的领导干部有的已退居二线,有的已调到其他地区、部门任职,造成责任主体“丢失”,使纳税人的汗水白白付之东流。而现实生活中的新官不理旧事,也助长了一些领导干部的浮躁心态与短期行为。
建立领导干部决策失误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就考虑到了一些重大决策事项周期长、见效慢的特点,完善了制度设计上存在一个明显的漏洞,强化了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跟踪和反馈,让事过不境迁,对那些已经调离原工作岗位上的决策者实施责任追究,让他们不能一走了之,这样就会大大的减少拍脑袋工程,减少“一把手”工程,减少面子工程。让他们在决策时如履薄冰,不敢“轻举妄动”,因为他们不仅要对现实负责,更要对“历史”负责,让他们不能因退居二线或调整到其他部门工作就脱离干系,让他们牢记“忽悠”手中的权力就是“忽悠”自己的政治生命。
建立领导干部决策失误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就是从根本上转变一些领导干部的执政理念,树立科学的执政观。一些领导干部“执印”后,为了追求一时一地的政绩,不顾市场经济规律,脱离本地实际,超越群众承受能力,盲目冒进,一味求大求新,追求轰动效应,吸引上级眼球,至于这些决策事项的后果如何,则不管不问,因为只要在自己任上不露丑、不出事,及时提拔上去或调整到其他工作岗位,再出问题,即使实践证明当初决策失误,也无后顾之忧。而领导干部决策失误终身责任追究,就让领导干部终身都有无后顾之忧。
建立领导干部决策失误终身责任追究制度,还将有效的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意识,提高领导干部把依法决策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能力。使每一名领导干部努力做到“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对国家对人民负责与对法律负责的一致性。从制度层面上促使一些领导干部放弃浮躁心理,慎行短期行为。不论是办事情还是作决策,都不能一味追求轰动效应,而是按科学发展的规律想问题、办实事办好事,为党和人民负责到底,经得起历史、实践和群众“三个检验”。当然,要切实贯彻落实好重大决策终身负责制度,还应该对于每一项重大决策,都要建立档案,无论时间过去多久,也不论当初的决策者是否在原工作岗位,都将视情况追究其责任。同时,对那些在领导岗位上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终身不得再担任领导职务。
领导干部对所作决策事项的提出、实施以及结果的全过程负责,是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我们党的第一代领导人陈云同志曾长期担任党和国家的领导职务,参与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决策,他不仅谆谆教导广大党员和干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而且广泛征求群众及各界人士的意见,使每一项决策最大限度的满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满足客观发展的需要,为各级领导干部树立了光辉的典范。只要每一名领导干部在决策时以人民的利益为重,以国家的发展前途为重,就会在执政为民的过程中少失误或者不失误,成为人民群众放心的好干部。
新闻链接:10余名委员提案:领导重大决策终身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