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是“功臣而不是“罪人””
今天,鲁汉在博客网上抛出“经济适用房扰乱了市场秩序”的论调,这简直就是一种奇谈怪论。
经济适用房是如何扰乱了市场秩序的呢?鲁汉在他的博文中是这样表述的:“市场经济讲究的就是一个公平和秩序,人为地制造价格上的差异,推出所谓的经济适用房,无疑于扰乱了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的秩序。”从他的表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其实鲁汉对“经济适用房”的作用还是不甚了解的。
那什么是经济适用房呢?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人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又称为经济适用房。
从对经济适用房的表述中,我们完全可以看出,国家推行的经济适用房政策就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的。所以,国家推出的经济适用房应该说是我国楼市中的属于有“计划”的一面,而不能等同于完全市场化的楼市。
当然,市场经济讲究公平竞争是没有错的,但鲁汉在论述楼市市场化的时候,却忽略了我们国家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这一根本性质,其性质要求的根本任务就是要为人民谋利益的,提高对人民的保障能力。所以,我们推行的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社会的市场经济是有所区别的。比如股市,在我们国家,股市里设有涨停板和跌停板。涨停板就是规定股价一天只能涨多少,超过此规定数,股票就涨停。跌停板也是这个道理。所以,在我们国家炒股一夜之间出现“顷家荡产”的股民是没有的。这就是有社会主义特色的中国股市,是有“计划性”的,与资本主义社会的股市是有所不同的。
邓小平同志早就说过,社会主义有计划也有市场,资本主义有市场也有计划的。而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我们要消灭贫穷,人民达到共同富裕,而不是制造更多的穷人。所以,我们在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上推行经济适用房政策是正确的。这与我国推行的按市场经济要求运行的房地产市场是没有矛盾的。因为市场房是高档的房子,是让先富的有钱人去消费的,与经济适用房的消费群体是完全不相同的。
但是,在中国贫穷落后的社会环境和复杂多变的社会关系中,这几年,在经济适用房政策的执行过程中确实有点“变了味”,使经济适用房变得越来越不大,越来越豪华,背离了原来“经济、适用”的原意。同时,也由于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存在不少漏洞,所以,也给一些人钻了空子,使那些收入并不低的富人家庭住进了“经济适用房”。
其实,出现以上这些问题,这并不是经济适用房政策本身的不好,而是执行政策的人产生了腐败思想和“政策不够完善”被一些人钻了空子的结果。所以,经济适用房会被一些唯利是图的商人利用,成为他们投资的目标。因此,也给人们产生了一种错觉,认为推行经济适用房就扰乱了“市场秩序”。
尽管如此,经济适用房在我国的房改中还是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尤其是在当前房价居高不下的情况下,政府不断完善经济适用房的政策的同时,决定大量开发经济适用房,对抑制居高不下的房价是有很好的作用的。
如果按照鲁汉支持的“商品房本来就不是卖给穷人的”错误观点,去推行我国的房地产市场的话,那我们国家不知还有多少人是住不上房子的。因为,在我们国家,绝大部分财富是掌握在绝少部分富人的手里。
其实,我们如果仔细地去分析当前的高房价,就会发现房价居高不下的真正原因是“官商的结合”、“房商的炒作”、银行“房贷投入太多”、“旧城市改造”太快太多,造成了大量的“拆迁户”,人为的使房屋需求量大增,以及社会财富分配不公,两极分化太严重等等,而不是国家推行经济适用房造成的。而恰恰相反,国家推行的经济适用房政策对抬高房价是有很好的抑制作用的。所以说,国家推行的经济适用房政策,在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中不仅无罪,而且还是个功臣呢。
因此,国家当前在解决人民群众住房难的问题上,一是要打击房地产寡头,二是要打击炒房商,三是要彻查“官商勾结”,打击腐败,四是要放缓旧城改造,且不要让拆迁户在拆迁中失利,五是要加快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的形成,缩小贫富差距等等,这样采用多管其下的办法,国内的高房价能降不下来吗?
可幸的是,今天笔者在网上就看到了一篇题为《楼市风声鹤唳 京沪数百房地产项目遭遇审查风暴》的打击房地产寡头的报道。《上海证券报》的报道称,14日,北京有消息显示,300多个房地产开发项目遭遇财务和原始资料清查,令京城房地产业风声鹤唳。与此同时,《上海证券报》记者获悉,类似的清查活动也在上海低调展开。其中,部分豪宅项目的开发资金与运作过程是此次检查的重点,甚至一些相关银行系统也在进入检查视野。
这是一个多么令人鼓舞的消息,这个消息充分说明了国家治理高房价的决心,同时也会向世人证实中国高房价的真正原因的。
所以,笔者认为,鲁汉支持的“商品房本来就不是卖给穷人的”房地产商的观点和他抛出的经济适用房扰乱了市场秩序的“奇谈怪论”是极其错误的。
行文至此,笔者突然觉得鲁汉不像个站在国家、人民角度上思考问题的博客,倒是很像房地产寡头派出来的楼市“代言人”。
龚玉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