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取消出口退税和强征出口关税的看法


2007年12月20日,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关于取消小麦等原粮及其制粉出口退税的通知,该通知的执行有一个缓冲期;紧接着,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又于2007年12月30日颁布了2008年对原粮及其制粉征收出口暂定关税的通知, 而且没有任何缓冲期,12月30日颁布,1月1日执行。

不言而喻,国家对主要粮食产品采取控制出口的措施是正确的,但是,制定政策的人没有对他们所颁布的商品目录作一点点调查,而是眉毛胡子一把抓,但凡是带“麦”字的商品“一视同仁”,把以出口为主内销为辅的荞麦也顺带捎上了。而荞麦的总产量占全国粮食产量的百分比几乎等于零,这对国家宏观调控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但是,种植荞麦的十几万户西北干旱贫瘠土地上的农民却将成为首当其冲直接的受害者----以出口为主的荞麦无法再继续其国际市场上的价格优势,将因此而被迫而从国际市场的主导地位变为候补地位, 这样的结果是谁希望看见的呢?政策的制定者知不知道农民为什么种荞麦?什么样的土地才种荞麦?荞麦的种植生长区域在哪里?

十几万户农民,在政策的制定者眼里可能也不算什么,他们也不会为了十几万户农民而作任何调查研究!

荞麦的主要种植区域分布在内蒙古、陕西、甘肃、宁夏等干旱贫瘠的地域,常年种植荞麦的土地根本不能种植其它的粮食作物,那些地方的农民以荞麦为主要经济来源。近年来,因国际市场大粮普遍涨价,带动几乎所有农作物的价格上涨,荞麦也是受益的产品之一。种植荞麦的农户因此也跟着受益。如果取消荞麦的出口退税,同是征收20%的出口关税,那么,国际荞麦市场的格局将被重新分配。如果中国荞麦被迫从国际市场退出或退居候补的地位,而同时国内市场荞麦的价格是随国际市场的涨幅而波动,这势必造成荞麦价格被迫回落,那么这十几万户农民怎么办?不种荞麦能种什么?姑且不去考虑已经签订长期出口合同的出口商们的利益以及国际市场买家的利益,也不去考虑由于中国出口商的违约在国际市场造成的影响,那可不可以想一想这十几万户农民怎么办?

目前,下属中国土畜进出口商会的荞麦协调组正在积极工作,试图通过商会向有关部门呼吁将荞麦这一商品从主粮的目录中取出来,还它小杂粮的本来面目。有关的信函已经发往商会,但愿此事能够尽快有一个结果。

类似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这已经是我第二次经历。第一次经历的类似让人哭笑不得的通知是在商会和出口商们努力了一年之后才更改,但愿这次能够在播种之前解决,好让那十几万农户能够放心地种他们维系生计的荞麦!更希望政策的制定人能够在制定政策之前做一点点调查,以免去那么多人付出百倍的精力去更改一个因为他们不肯花上几个小时去调查而导致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