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到9月份,河南平顶山发生1513起入室盗窃案件,相比去年上升了将近1个百分点。于是,平顶山市公安局昨日出台奖励措施:拿出100万元奖励市民抓贼。
全国也曾有城市推出类似举措,但因没及时兑现而遭到非议。抓贼本是警方天职,见义勇为本是市民义务,却都和钱扯上了关系,“全民抓贼”的梦想摆在现实面前,这条路又能走多远?
对此举措笔者认为这些年很少提抓小偷了,因为对于警察来说这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抓到又怎么样呢?顶多教育教育,连拘留都很少有,即使拘留又怎么样呢?不就几天吗?他们对此已经习以为常了。所以我感觉现在对小偷没有一个有效,有力的约束,同时更深次考虑如果他们有钱,谁愿意去干那些偷鸡摸狗的事,有些时候不是被生活逼的吗?不过现在这个社会也有一部分男青年主动走上偷窃之路,因为相对朝九晚五的打工,还不如干一把收入高呢?懒惰的思想,巨大的收益使他们误入歧途,当然我们的政府,我们的社会也有责任,我们对经济发展太重视了,对于于此产生的问题的解决则一推再推,一拖再拖!该反思我们的工作思路了!另外对于我们老百姓只能自己加强防范了,以后注定是个不安分,不平静的社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