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计划生育政策"消息不属实


   我国从1970年代开始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有一定的弹性,在特定情况下农村家庭可以生两个。尽管目前在中国,平均每位女性一生生育孩子的数量为1.8个,较20世纪70年代的5.8个相比,要低得多。但是资源与环境的压力使得不仅我们不能废除该国策,而是要更好的落实该国策。

  为了保证该国策的有效实施,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对此类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给予奖励和扶助,对农村女儿户、夫妇年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家庭,每人每年给予不低于600元的奖励。同时还将严格限制超生,严禁胎儿性别鉴定,依法保护妇女的各项权益。这些举措均有助于更好地推行计划生育政策。

       另外,国家更应该加强优生优育的宣传,让农村居民转变观念,并非“养儿能防老”以及“多子能多福”,真正意识到其能够从落实该国策中享受到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