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开放中主动增强适应能力
——中国加入WTO六周年经验总结
陈泰锋
2001年12月11日,中国经过长达15年的复关入世谈判成为WTO第143个正式成员,在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历程中记载下了最浓重的笔迹。加入WTO使中国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成功进入到了一个新时代,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了基础。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使中国改革的选择与开放的路径已经无法逆转。积极融入世界的中国,在经过30年来的经济与社会改革后,为人们见证了从“改革开放”到“开放改革”的良性循环。在入世之前,中国一直坚持了20多年的“改革开放”,在入世后,开始走向“开放促改革”的重大转折。开放造就了中国的经济奇迹——中国经济以年均10%的速度增长,GDP总量在2005年跃居世界第四位。从2004年开始,中国首次取代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和德国的世界第三大贸易国。中国经济增长对世界经济增长的平均贡献率达到13%。中国经济正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一台大功率的发动机。加入WTO六年来,中国之所以成功地实现从“局外”到“局内”的角色转换,从“感性上模糊”到“理性上接受”的观念更新,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面对”的行为方式转变,从根本上说,是中国“政府主导型”应对模式的必然结果,是一次“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战略实施的胜利。中国成功地走出了一条“在全面开放中主动增强适应能力”的应对道路,中国开创地实践了“政府主导、企业主体、行业协会积极参与”的三位一体应对模式。中国应对WTO挑战的成功为全世界发展中国家对外开放事业提供了宝贵经验和示范效应。
一、坚持履行承诺与主动开放相结合
作为WTO新成员,中国始终坚持扩大对外开放的方针,根据《中国加入WTO议定书》和《中国加入WTO工作组报告》中所规定的义务,全面履行各项承诺,不断加快国内经济体制改革,为世界各国和各地区经贸伙伴提供了巨大的市场准入机会。加入WTO后,中国的平均关税水平从加入前的15.3%降低到了2007年的9.8%。其中,工业品平均关税从14.8%降到了8.9%;农产品从平均23.2%降到了15.2%。到2005年1月1日,中国绝大多数的关税削减承诺已执行完毕。加入时中国对424个税号的产品保留了进口的非关税措施(进口配额、许可证和特定招标),所有这些非关税措施都按照承诺在2005年1月1日之前全部取消。随着《对外贸易法》的修订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出台,2004年7月1日起,中国对外贸易经营权最终彻底放开,对外贸易经营者开始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比承诺时间提前了半年。中国修改和新制定了一系列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法规和规章,在银行、保险、证券、电信、建筑、分销、法律、旅游、交通等众多服务部门,切实履行了加入时候所做的承诺。在WTO分类的160个服务贸易部门中,中国已经开放了100个,占62.5%,接近发达成员水平。2003年6月,中国开始允许批准独资旅行社,比中国加入WTO承诺提前了3年;保监会宣布外资保险公司可以在成都、重庆提供保险服务,比承诺提前了半年。中国主动提前开放相关领域,增强了外国投资者的信心。2006年9月5日,中国欧盟商会发布了其年度报告——《欧盟企业在中国建议书》,表达了对“中国提前或按期履行大部分加入WTO承诺”的肯定及欧洲在华企业对其业务前景的乐观态度。2007年,在WTO总理事会、货物贸易理事会、服务贸易理事会、知识产权理事会等17个机构对中国履行WTO承诺及实施WTO协定情况进行的过渡性审议中,中国共回答了其他成员提出的问题600余个,澄清了一些成员的误解,妥善应对了对华过渡性审议。
二、坚持中央主导与地方推进相结合
加入WTO后,中国建立了中央和地方两级应对机制。2002年1月29日,中国常驻WTO代表团在日内瓦正式举行升旗和挂牌仪式,中国第一次在WTO总部有了本国官方代表团。2002年2月25日,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共中央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国际形势与世界贸易组织专题研究班”上发表题为“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掌握主动”的讲话,以此为开端,全国上下兴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全民学习WTO规则和应对WTO挑战的运动。2002年3月5日,朱镕基总理在九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中国应对加入WTO的工作做了全面部署:“认真研究、掌握和充分行使我国作为世贸组织成员享有的各项权利,积极推动和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好世贸组织有关知识和规则的学习、宣传,分期分批对国家公务员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进行普遍培训。加快培养熟悉世贸组织规则和国际经济贸易的各类专业人才。”与此同时,中央政府部门开始采取一些新举措,设立一些与WTO相关的机构。例如外经贸部成立了WTO司、中国政府WTO通报咨询局、进出口公平贸易局等。此后,上海、北京和深圳等地方WTO事务咨询机构相继成立。地方政府是WTO应对事务基本主体的内生主体,它积极帮助中央政府履行、落实各种WTO协议。地方政府设置与WTO事务相关的机构,是地方政府意识到其内生主体的地位,积极开展WTO事务工作的最重要表现。这些机构的设置为加入WTO后确保中国权利和义务的平衡提供了必要的制度保证。中国作为一个加入WTO的后发大国,学习世界经济发展趋势和产业发展战略,不仅对应对加入WTO的挑战,而且对实施现代化的赶超战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都大有裨益。
三、坚持对外开放与对内开放相结合
加入WTO后,根据国民待遇原则,在对外开放的同时,也对内实行开放,鼓励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是中国成功应对外资冲击的关键因素之一。2002 年 11 月,十六大报告强调“两个毫不动摇”,指出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03 年 10 月,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求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2005 年2月,国务院制订了“非公经济36 条”,这是中国第一部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全面、系统的政策性文件,成为民营经济发展的新起点。“昔日是草根,今日是榕树”。据统计,目前中国私营企业现已达538万家,占全国法人企业的80%以上,成为中国最大的企业群体;个体私营经济已占全国GDP的40%左右,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非公有制经济的就业人数占全国城镇就业的70%以上,成为社会就业的主要渠道;私营企业占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提供了大约70%的技术创新、65%的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成为自主创新的重要源泉。十七大报告指出: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法律上的“平等”保护和经济上的“平等”竞争这“两个平等”不仅是十七大在所有制理论上的亮点,也是非公经济理论的又一次飞跃。事实说明,中国经济的活力和动力要来自一种机制,只要有了这样一种内生的活力机制,中国经济就会适当调整,改革是否成功的关键是社会是否具备这种能力和活力机制。这种机制就是大量的民营企业参与市场。
四、坚持市场开放与优先发展相结合
加入WTO之初,中国农业被认为是“最为担心”的行业。加入WTO后,随着“责任”和“义务”的兑现,中国已成为世界上农产品关税水平最低的国家之一和市场开放程度最高的国家之一。在国内农业市场准入程度不断放开的情况下,中国农业非但没有出现预想中的担心,反而还谱写了“三农”发展的新篇章,这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从外部看,主要农产品国际市场价格在 2001 年后出现不同程度的回升,减轻了中国面临的竞争压力。从内部看,加入WTO后,中央召开了 5 次农村工作会议,连续 4 年下发指导农业农村工作的“1 号文件”,出台了一系列具有里程碑和划时代意义、“含金量”非常高的支农惠农政策,形成了新时期优先支持和保护农业的政策体系。2007年,中央财政安排的粮食直补等各项农业补贴总额达到 526 亿元。与此同时,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逐年增加。2003 年至 2007 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资金投入达 15060 亿元,相当于前 10 年(1993 年至 2002 年)的总和。其中,2007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各项支出达4318亿元,是历史上中央财政对“三农”投入增量最多的一年。中央支农惠农政策给农民生活和收入带来了巨大变化。2007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140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5%,加快2.1个百分点,连续4年增速超过6%,创1985年以来的新高,打破了“十五”前三年收入增长缓慢格局,进入新的较快增长期;2004 - 2007 年农民增收连续4年超过 300 元,是建国以来首次。截止2007年底,城乡居民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达17.3万亿元。按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标准低于785元测算,年末农村贫困人口为1479万人,比2006年末减少669万人;按低收入人口标准786-1067元测算,年末农村低收入人口为2841万人,减少709万人。
五、坚持多边参与与区域推进相结合
加入WTO后,中国致力于推进“三管齐下”的经贸发展战略——在参与多边自由贸易合作的同时,推进区域自由贸易合作和双边自由贸易合作。2001年,中国在“十五”计划纲要中明确将“积极参与多边贸易体系和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确定为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途径之一。2003年9月10日,中国首次作为WTO正式成员参加WTO第五次部长级会议。2005年11月18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在韩国釜山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13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发表演讲,呼吁各方采取灵活务实的态度,共同推进多边贸易体制健康发展,这是中国加入WTO以来中国国家领导人第一次在国际舞台上对WTO和多边贸易体制发表论述,显示了中国推动多哈谈判取得成功的坚强决心。2007年12月28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代表中国政府签署了中国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GPA)申请书。中国加入GPA初步出价清单,标志着中国正式启动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谈判。2007年6月29日,商务部副部长廖晓淇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唐英年在香港签署了《CEPA补充协议四》,协议已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至今,中国已完成谈判和在谈的自贸区已有12个,涉及29个国家和地区,涵盖近年来中国外贸总额的四分之一;其中,已经生效的自贸协定有6个,实施情况良好。中国在深入参与WTO多边贸易体制的同时,积极稳妥地对外发展区域合作关系,对于中国提升对外经贸关系、营造良好外部环境、扩大国内改革开放、促进国民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目前,自贸区建设已经成为中国加入WTO后对外开放的新起点,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共赢、促和谐的新平台。
六、坚持企业主体与中介组织相结合
加入WTO后,在与国际经济规则的接轨碰撞中,一贯以“一人成龙,三人成虫”思想束缚的中国人,也开始习惯于联合、协作。中国民间力量越来越多地开始以组织化的形式,更为密切地融入经济生活中。这种由下而上自发形成的社会良性合作精神,是入世带给中国的一笔巨大精神财富。入世正在倒逼中国中介组织的兴起。行业协会作为中介组织的代表起到了政府所起不到的作用。2001年2月,国家纺织工业局改为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标志着中国行业管理进入了由社会中介组织进行服务协调的行业自律阶段。2005年10月,国内主要的马铃薯淀粉加工生产企业组成的马铃薯淀粉专业委员会一起开会商议对策,最终决定对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的倾销行为发起反倾销调查。此次成功维权,这个自发成立的马铃薯淀粉专业委员会在统一指挥、内部协调方面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2006年2月,针对欧盟对中国产皮鞋发起反倾销调查,相关企业包括台资、港资企业、民营企业成立“欧盟对华鞋产品反倾销应对联盟”,集体进行应对。国际经验一再表明,在经济贸易领域里发生的各种纠纷,最适宜的协调机制往往不是政府而是行业协会。2004年10月,在应诉美国对华“337条款”调查案中,中国电池工业协会探索了一条“企业为主、协会牵头、商会配合、政府支持、选好律师”的应诉模式,充分发挥了企业为主体,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动员和组织全行业的力量联合应诉,为中国加入WTO后积极应对国外各类非关税贸易壁垒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目前,全国各级工商联共有4000多个行业商会组织,涉及的行业多数为非公有制经济占主要成分的行业,是带有更多民间色彩的行业商会组织。在应对入世挑战过程中,行业协会有效地发挥了协调、预警和服务功能,在为行业提供服务、协助政府进行行业管理及其在实现由部门管理向行业自律服务过程中起到了积极作用。
七、坚持规则制订与规则运用相结合
加入WTO后,中国一方面积极参与多哈回合谈判,代表发展中国家提出建设性意见,很快从WTO规则的“被动适用者”成为规则制订的“积极参与者”;另一方面,中国又积极运用WTO规则保护自身经贸权益,很快从WTO规则的“学习者”成为规则的“实践者”。在面对诸多贸易争端时,中国已逐步学会了理性、冷静地对待和积极运用WTO规则有理、有利、有节和有力地解决和处理,以保护自己的利益,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掌握主动。2005年7月12-13日,WTO小型部长级会议在大连举行,这是中国首次主办此类会议,意味着中国以一种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参与制定多边贸易规则。2005年12月13日,WTO第六次部长级会议在众人的期待下在香港开幕。这是WTO部长级会议第一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上召开,中国一改在WTO的舞台上一贯的低调作风,发表了当天上午时间最长、言辞锋利的演讲,不但表明了中方的鲜明立场,同时一扫外界关于中国作为加入WTO之后的最大发展中成员受惠国,故意保持低调的无理猜测。2007年5月18日,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和农业部部长孙政才联名致函WTO总干事拉米,提出中国推动谈判更多反映发展中成员诉求。2007年11月29日,中国向WTO正式递交由胡锦涛主席签发的《修改<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议定书》的批准书,获得仿制和出口仿制专利药品的权利。2007年9月14,中国就美国对中国铜版纸的反补贴暨反倾销措施启动WTO争端解决程序,这是中国加入WTO后首次单独起诉另一个成员。11月2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5比1通过对中国出口铜版纸企业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的终裁,认为不给美国相关产业带来伤害或威胁。在双边谈判无果而终的情况下,中国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解决双边贸易问题,不仅维护了中方企业的合法权益,更在实践中培养了一批熟悉WTO规则的律师和法律人才。
八、坚持结构优化与宏观调控相结合
加入WTO后,中国经济结构调整迈出新步伐,工业总体实力不断提高,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进一步增强。2006年,工业增加值突破9万亿元,达到91311亿元,占 GDP的43.1%,比2002年增长了57.9%,年均增长12.1%,比改革开放以来的年均增长速度11.5%快0.6个百分点。工业不仅已经成为推动中国经济不断向前发展的重要因素,而且“中国制造”与世界经济的融合进一步加快,中国制造业出口保持了快速增长态势。加入WTO后,中国积极实施科技兴贸和品牌战略,加大自主研发力度。轻工、纺织等传统产业的比较优势得以保持,家电、信息等新兴产业的竞争力不断上升,产品综合竞争力明显提高,出口商品的主体由劳动密集型的轻纺产品逐步转向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2002年,中国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分别为1571亿美元和679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48.2%和20.8%; 2007年,这两类产品出口额分别跃升至7012亿美元和3478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比重分别上升到56.7%和29.0%。与此同时,面对一系列复杂局面,中国审时度势,坚持科学发展观,相继出台了适时适度的宏观调控措施,更多运用经济、法律等手段,严把信贷和土地两个闸门,经济避免了大的起伏波动。2004年4月,中国开始实行以“管住土地、管紧信贷”为主要政策线索的宏观调控,中国政府实施了七年之久的积极财政政策从容谢幕,使治理“经济局部过热”从货币政策调控的一只手,变为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两手并用”,从带有明显的行政色彩调控手段变为市场化的调控手段。为从源头上控制资金规模,从2003年9月至2007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连续14次调整存款准备金率,使存款准备金率提高到13.5%的历史新高。为加强货币信贷调控,引导投资合理增长,稳定通货膨胀预期,从2004年10月至2007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连续9次调整存贷款利率,使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提高到3.87%和7.29%。在单纯行政手段缺乏最大效率的前提下,中国利率的连续抬升,意味着一个长期的利率正常化进程的开始;意味着宏观调控回到市场化改革的轨道;意味着宏观调控向国际化接轨更加明显。加入WTO后,新一轮宏观调控不仅给中国经济未来发展大势奠定了健康前行基础,中国政府也在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成功驾驭中显现出了非凡的执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