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称银行理财创新影响货币政策执行


  理财业务属于典型的表外业务(指不计入资产负债表、不形成现实资产负债但能增加银行收益的业务),但商业银行目前的理财业务却具备了表内业务特征,并正对宏观调控产生冲击。比如目前理财市场上规模较大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由于银行担保机制借用了银行信用,实质和表内存款差异不大,但央行收缩流动性的上调准备金率没能应用在这类产品上,缩小了存款准备金政策的效应范围。信托贷款类产品的出现,也规避了央行对信贷规模的窗口指导,使得信贷规则的统计失真,效率下降。同时金融创新也会降低货币供应量与宏观经济变量之间的相关性,从而增加货币政策制定执行的难度。

  金融创新产品的出现可以分散风险,但也可能加剧风险甚至引发金融危机,为金融体系带来更多的不确定性因素。

  银行在目前的形势下有发行理财产品的利益诉求,而这又对央行的调控产生了影响,那么无疑对监管层提出了新的要求,更关注金融创新带来的风险。如果监管层对理财市场并未做好更多的心理准备,理财市场管理上也会出现很多的问题,或者就是过度管理,或者就是出现很多的空白点。

  如果采取简单叫停的办法是又回到了僵化管理的老路上。管理层更应自我反省,一类金融产品的自发兴起,是否有其内在的市场需求,或是相应的现有市场不足以满足投资需求。比如,信贷类结构性理财产品在一季度的大量产生正是由于货币紧缩导致企业对债券类直接融资需求大增,实际市场利率攀升,为满足企业融资和投资者追求高利率固定收益产品的需要,才自然产生这种理财产品的市场。而这反映出我国公司债券市场的极不发达和完善,特别是无担保高收益债券市场的缺失,远远不能满足投资者和融资者的正常需要。监管层所要做是尽快拾遗补缺,发展和完善债券市场,而不是简单的防堵,逆市场需求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