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享有什么法律权利?(3)(谢恒法律顾问专题)


 

    三、股东有权追究出资瑕疵股东的违约责任
  

    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公司法》的下列规定,股东或发起人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谢恒律师特别提醒,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会导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简单的说,如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发起人无法补缴,其他发起人有法律义务为其补缴。除此之外,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虽然法律规定出资瑕疵股东要承担违约责任,但违约责任具体如何,有赖于股东出资协议或发起人协议的相关约定。为了更好地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谢恒律师建议,股东在设立公司时应在股东出资协议或出资人协议中明确约定出资股东的权利义务以及相关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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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恒律师注:为了更好地帮助公司股东了解自己所享有的权益,本律师将刊载多篇文章,系统解析股东的权益问题。本作品允许免费自由转载(用于营利目的除外),转载时请尊重作者的署名权与知情权。否则,一经发现,本律师将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作者电子邮箱:xieheng200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