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晚上的比赛是三段式。先是紧张的透不过气——看中国男篮,继而惊喜的难以置信——看百米,最后是赏心悦目——看美西男篮。
中国队领先了10几分,最后时刻转瞬成了1分。中国队全场共得59分,但是赢了,胜在防守。中国的球员们可以松弛了。以现在的实力,他们可望打出更好的比赛,可以和任何一支球队抗衡。前提是:十足的信心,百倍的拼命,身心的松弛。融合三者,真的很难。
后两段——男子百米和篮球,都完全被游戏人掌控了。
谁能在百米跑道上游戏般夺冠?博尔特做到了,几十亿人瞩目的奥运百米决赛在他看来就是一场游戏。战绩绝对优异的鲍威尔总觉得自己受到同胞的冷落,怎么他们早早地都成了博尔特的粉丝?盛产短跑名将的牙买加人深谙短跑之道,他们看清了博尔特是不世出的天才。我事先就想到了他会赢,但即使让我编故事,也不会想到他会这样奔跑并获胜。纪录不可思议,而最后十米的奔跑比纪录更稀罕:他回头张望,见无人跟随,两手炫耀地下摆,继而一手槌胸。那下摆不可能不破坏重心和节奏。是这位游戏人从始至终的身心松弛,折中了他炫耀的成本,助他一骑绝尘。
我和诸位看官不同,在短跑中从来是喜欢200米超过100米。觉得100米太快,看不清楚,有时会插进偶然因素。200米完全是实力,且可以充分展现短跑的优美。我现在最愿意看到的是,博尔特与迈克尔·约翰逊12年前创造的19.32秒的世界记录的较量。这个纪录对时下所有200米选手高不可攀,惟有博尔特不在此列。只要他的精气神不在夺冠后的亢奋和庆贺中释放干净。
与博尔特同样游戏的是美国男篮,球类的性质使他们成为更充分、更地道的游戏人。接连两届,美国男篮折戟奥运。窃以为,原因有三。第一,骄傲与轻敌。即使刚上场还重视,两节下来会认为人家不堪一击而松懈下来,最后被逆转。第二,不熟悉本土之外的篮球规则。第三,他们完全是游戏人,而奥运赛场上,欧洲的篮球队员是战士。
我一向觉得,在体育的领地美国人比较超越功利。看NBA的总决赛,总觉得并没有打个你死我活,下场时双方极为友好,最终的失败方也可以释怀。我常常觉得这是美国民族的优点。看到博尔特的表现,使我联想到世界杯上的尼日利亚队及其球星奥科查,塞内加尔队和其球星迪乌夫,他们都是最纯正的游戏人。玩得高兴,玩得潇洒。博尔特与奥科查和迪乌夫的不同,是他赢了。但我相信,他输了也不会特别的在乎。美国的篮球队员和他们一样。这是黑种人的独特的秉赋。他们是:在这个功利的世界上,而不属于它。黑种人卓越的体育和演艺上的秉赋,使他们支配了美国娱乐界。他们超越功利的态度,一定潜移默化地影响了美国社会中的其他种族。
当他们真的为了捍卫荣誉不得不露一手的时候,我们看到了惊世绝技,那便是16日晚上美国爆扣西班牙的。如果没看到会长久地遗憾,因为谁知道下一场这些游戏人会怎么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