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哉,有人喜欢“研究”不合政策的要求


  据9月17日的《中国青年报》报道,云南省双柏县委书记李家龙在“书记县长大接访”中,遇到一位老上访者,曾找过县里各部门10多次了,反映的问题就是没结果。李家龙细听后才发现,这个上访者的要求与现行政策并不相符合。令人奇怪的是,面对来访,接待上访者的那些干部却总是回答说“你的事我们研究一下”、“我们还没来得及研究……”。(参见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8-09/17/content_10047796.htm)

  依我之见,接待上访者的“那些干部”显然不是政策的研究者和制定者,而只能是政策的落实者和执行者。既然这样,那么,他们对群众来访所提要求,所应和所能“研究”的也只能是对政策范围内的群众要求应该如何酌情处理。至于政策外的要求,则不是他们处理的范围或权限。既然不是他们处理的范围或权限,而他们又不是政策的修订和制定者,群众的这种政策外的要求自然也就不应在他们“研究”办理的范围。如果不是特殊情况,他们却作了“研究”处理,那他们就成了政策的违背者,是要追究违纪责任的。

  其实,老百姓是通情达理的。那位老上访者,经李家龙几句分析解说后,明白了自己的要求超越了政策范围,马上表示理解。只是他很生气,说:“早这么告诉我,我何苦跑那么多次!”是呵,原本几句话可以解说清楚的问题,我们“那些干部”为什么要“研究”,且又迟迟不得“研究”呢?原因恐怕只有两种:其一,不知或不解政策。如果是这样,那就纯属干部能力的问题了,说明“那些干部”应该抓紧政策学习,尽快适应形势的需要。如果不作这样的补课,那就委实应该另谋高就,让位给懂政策能胜任的同志。其二,明知是政策外的要求,还是想“研究研究”,在“研究研究”中发现和遭遇“特殊情况”。因为只有“特殊情况”才好特殊处理,而且“特殊情况特殊处理”显得务实,“处事灵活”。于是,政策原则,便在这种神妙的“研究研究”中,被以弹性十足的“特殊情况”的名誉走样变形了。至于,什么才是“特殊情况”,自然属于只有当事人才知道的绝密“内部消息”。

  看起来,干部“研究研究”实在费人研究,很多其实是不能简单一概地认定为工作态度上的问题。特别是明知政策外的要求,还一本正经地要“研究研究”,这里头所反映的不仅可能是干部的政策水平和思想素质上的问题,甚至可能反映着干部为民办事的思想动机纯不纯、作风正不正、手脚净不净的大问题,这问题即使是苗头,也不可轻视小看。从某种意义上看,对这种现象及早加以重视,更是对干部的一种爱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