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评刘吉的预测——只有社民主义能够救中国
文/范海辛
刘吉一文中的一个技术错误是,在对前景的预测上,漏掉了社民主义(民社主义)。当下中国的政治思潮,大致可分为这几类:
1)当权派(主流派),主张“经济放开,政治管紧”;
2)毛左派,主张回到文革或文革以前状态“经济与政治全部管紧”;
3)右派,主张自由主义,“经济政治全放开”;
4)社民派,主张学习北欧国家制度,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前提下,放弃一党专政,经济上市场化,政治上民主化。
当然,这个划分只是粗略的,如果细分,还有新左派与传统派(新儒学)。但新左派可划入毛左派,传统派则部分可划入当权派,部分可划入其他派。
刘吉认为,主流派最有可能继续掌权。但依愚见,未来30年最有可能胜出的是社民派。也许有人认为,刘吉提出的五点改革措施如有可能被采纳,现今的当权派也就转型为社民派了,这或许是刘吉故意疏漏社民派的原因。对此,笔者不能同意。
上述四派中,依价值观,可分为两大阵营,主流派与毛左派属一个阵营,右派与社民派属一个阵营。主流派与毛左派严格说来是大方向基本一致下的策略方法分歧,虽然各自的价值观略有差异,但都共同反对自由民主的普世价值。而后面两派都拥护普世价值,只是在实现价值的方法上有分歧。因此,主流派与社民派间存有巨大差别,如冰炭不同器、寒暑不同天,非些微调整即可转型。
当权派向社民派转型,最关键的是放弃一党专政。所谓“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是也。但这一点也是最困难的。毛泽东时代的统治者认为,放弃一党专政,那就是资本主义复辟,就会“千百万人头落地”,工农大众则要“吃二遍苦、遭二茬罪”。这当然是一种恐嚇。但对丢失统治权的恐惧,使立党为私的统治者决然不肯放弃一党专政。此外,当权派还认为,他们坚持的是“科学社会主义”,与修正主义的社民主义完全不同。为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社民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列宁主义以及自由主义等理论,展开辨析与批判,以为中国寻找一个美好、可行的愿景。
本文分段如下:
一、什么是社民主义?
二、科学社会主义不科学
三、对列宁暴力社会主义理论的批判
四、疑义辨析
五、为何不是自由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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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社民主义?
那么什么是社民主义呢?社民主义全称是社会民主主义,也可称民主社会主义,是当今世界公认的左派。下面是从百度网上抄录的关于社民主义的介绍(以下为引文,作者不详):
1、作为意识形态的民主社会主义
作为意识形态的民主社会主义起源于社会民主主义,社会民主主义则来自社会主义思潮的流变。19世纪中期,欧文、圣西门和傅立叶提出了空想社会主义理念,阐述了社会主义的一般含义。19世纪50、60年代,西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矛盾异常激烈,社会民主主义作为西欧无产阶级团结起来反对资本主义的武器开始出现。但是,在这一时期社会民主主义的概念是模糊不清的。1848年革命前后,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科学社会主义的意义上使用过社会民主主义的概念,从而把科学社会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联系起来。第二国际后期,随着伯恩施坦“修正主义”理论的出现,社会民主主义的理论内涵发生了转变。
伯恩斯坦“修正主义”剔除了社会民主主义中的暴力革命理论,从而与社会民主主义产生分野,民主社会主义成为社会民主党改良主义的代名词。
对于“民主社会主义”一词,恩格斯19世纪30年代曾用它来指称社会主义运动中具有民主主义倾向的社会主义者。19世纪后期到20世纪初,德国的三位工人运动领袖威廉·李卜克内西、伯恩施坦和考茨基都使用过“民主社会主义”一词,他们强调了民主对于社会主义的重要意义,尤其是后两位思想家多次论述了民主与社会主义的关系。十月革命胜利后,苏联的布尔什维克与民主社会主义划清界限,从而使民主社会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对立起来,成为独立发展的意识形态。在斯大林时期,社会党与布尔什维克党的关系更加恶化。布尔什维克党不仅把社会党称作“资产阶级政党”、“反革命党”,而且在共产国际“六大”中把社会党的阶级合作思想与法西斯思想等同。
与此同时,社会民主党也重新阐述了社会民主主义概念,主要强调其“民主的”性质,攻击苏联布尔什维克党是“反民主的”、“专制”的政党。从此,民主社会主义彻底地从社会民主主义中分离开来,发展成独立的意识形态理论体系。
民主社会主义最终形成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1951年重建的社会党国际的第一次代表大会发表了《法兰克福宣言》,最终形成了具有现代政治含义的比较完整和系统的民主社会主义理论。《法兰克福宣言》在此后的很长时间都是西欧各国社会民主党思想、路线和政策的基石。此后,德国社会民主党及其他许多社会党都修改了党的纲领,把社会民主主义改称民主社会主义,并把民主社会主义确定为本党的纲领和目标。
民主社会主义吸收了费边社会主义和伯恩斯坦主义的渐进改良成分,主张通过点滴改良最终实现社会主义目标;主张把人们从对占有或控制生产资料的少数人的依附中解放出来,把经济权力交给全体人民,进而创造一个使自由人能以平等地位共同工作的社会;主张在不动摇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基础上,促进劳动者参与企业的决策、管理和监督,实现阶级合作与和谐;主张通过建设福利国家来使社会成员享有平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利;主张通过税收制度、社会保障体制和分配制度来缩小贫富差距,从而最终实现社会平等和公平。
作为意识形态的民主社会主义,实际上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意识形态的结合体。民主社会主义剔除了科学社会主义的暴力革命理论,其核心价值是改良、平等和民主,它接收了资本主义的基本价值、政治经济制度,同时也把社会主义中的公共因素和计划体制引入资本主义,对资本主义进行修正,在资本主义的土壤里得以生存和发展,从而促进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融合。所以,民主社会主义是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大意识形态激烈斗争的产物,也是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相互妥协的结果。不能简单地说民主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向资本主义的屈从或投降。
2、作为社会形态的民主社会主义
作为社会形态的民主社会主义是欧洲各国社会民主党执政期间所建立的社会模式。二战以后,欧洲各国的社会民主党根据《法兰克福宣言》的精神制订和修改了本党的纲领和政策,进一步强调政治民主、经济民主、社会民主和国际民主,放弃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改革,主张通过社会再分配的改革来实现社会公正,最终实现社会主义。他们积极推行改良主义政策,实行社会经济改革,建立了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加强了国家对经济社会生活的调节和干预,比较有效地执行了混合经济政策,同时在实现经济民主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其制度特点如下:
——混合经济体制。在欧洲各国社会民主党的社会模式中,经济增长是第一位的。他们试图通过推动经济增长来促进社会繁荣,使人人都能平等地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在不断扩大的自由中消除人的依附状态和经济剥削。民主社会主义社会形态在不触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前提下,实行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基础的国有企业、私人企业和其他经济成分的所有制并存的混合经济体制。其经济政策目标是利用税收、财政、货币和收入政策等手段,调节社会再分配。因此,要求劳资双方在工资水平和工资成本方面能够达成妥协和一致。
——福利国家。福利国家虽然不是民主社会主义社会模式的专利,但民主社会主义是福利国家的积极倡导者和践行者。二战以后,在社会民主党的推动下,欧洲各国普遍建立了完善的福利制度。随着社民党政府“阶级合作”政策的推行,北欧各国的政府、工会和企业之间在政治上保持了高度的一致性,这种一致性为福利国家的建立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具体来说,这些国家就是通过集体谈判决定工资政策、税收政策和扩大社会转移,缩小收入差距。同时,扩大社会保险的范围,使每个人都能享受社会保障。把所有公民都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之内,为公民的基本生存和全面发展创造了条件。这些社会保障机制增强了社会中下阶层对失业、疾病等风险的抵御能力,为保护公民特别是普通公民的人权和基本政治权利提供了良好的经济条件。同时,实行了教育改革,最大限度地普及教育,以便创造平等的竞争机会,也为公民社会的健康发展夯实了牢固的基础。
——政治民主。民主社会主义国家反对一党专政,反对某个政党具有永远的执政地位,认为一党专政违反了社会平等原则。民主社会主义认为,民主是社会的根本准则,它不仅表现在经济领域,也体现在政治领域。因此,民主社会主义在政治领域的主张和核心价值体现为多党并存、相互竞争、轮流执政。《法兰克福宣言》明确表示,民主制要求不止一个政党有存在的权利和当反对派的权利。在民主社会主义国家中,竞争性政党制度为宪法所认可和保护,社会民主党与其他政党具有平等的政治地位,通过平等的竞争决定由哪个政党上台执政。
——经济民主。民主社会主义国家在社会经济领域也建立了相应的民主制度。1951年《法兰克福宣言》指出:“所有公民应通过他们的组织或出于个人的主动性,参与生产进程,以防止公营和私营企业内官僚主义的发展。应使工人同他所在产业领导部门民主地联结在一起。”他们通过制订民主的、参与性的生产政策,对企业投资进行监督。在民主社会主义国家,工人可以参与公司不同层次的联合决策。这些国家还通过民主控制和决策的方式来管理其设立的公营企业。民主社会主义国家使民主渗透到经济领域,使民主成为公民社会生活的方式,塑造了公民参与、妥协、合作的公共精神。(以上为引文)
在此有3点要补充说明:
1)社会党的英文名称是The Socialist Party,译成汉语应为,社会主义党,正象共产主义党简称“共产党”一样。但是汉语中共产与共产主义意思一样,社会与社会主义却含义不同。这就使许多受《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影响的中共党员认为,社会党是反社会主义的政党,这实在是天大的误会。
2)社民主义与民社主义的区别:社民主义全称是社会民主主义;民社主义全称是民主社会主义。原来二者没有多大区别,但在“苏东波”之后,因苏式社会主义的崩溃,使欧洲社会党遭到牵连,选票下降。社会党理论家认为,社会党提出的民主社会主义原来是针对列宁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是一种以民主改良方法取代资本主义制度的社会主义,现在应改为社会民主主义,即以民主改良的方法维护资本主义。
2)社民主义或民社主义作为一种理念与政治势力,一直是西方发达国家的主流民意。社民主义与自由主义构成西方社会两大主要政党,社民主义是左派,代表社会中下阶层利益;自由主义是右派,代表社会中上阶层的利益。两党的意识形态共同构成西方社会的左右堤岸,在堤岸外的,都是激进势力,很少能得到民意支持。自由党(保守党、共和党)右边的,是极右派,一般主张极端民族主义、排外(与毛左派同);社会党(民主党、工党)左边的,是共产党,主张以暴力剥夺资产阶级。
由此看来,社民主义绝非当局能神不知鬼不觉轻易地采用的。为何?我们还需要考察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列宁主义的理论。
二、科学社会主义不科学
在形形色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中,马列主义的社会主义理论被称为“科学社会主义”。但严格来说,这样的称呼并不准确。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可这样称呼,而列宁的社会主义理论则不能这样称呼,因为后者的理论科学少而暴力多,称暴力社会主义较合适。列宁主义的理论基本建立在唯意志论的基础上,不象马克思主义那样讲究客观条件,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的理论在列宁那里,被称为“唯生产力论”。毛左派钟情的是列宁主义的暴力社会主义理论,当权派则是对马列的理论基本全收。本文重点在分析批判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1、对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综述
马克思认为,共产主义革命必定在生产力充分发展的基础上才是有意义并能成功的,而且必须是由世界统治民族(指欧美发动国家)的无产者联合起来共同武装起义,才能建立世界范围而非狭隘地域性的共产主义国家。没有生产力与普遍交往的充分发展,只能建立地域性的共产主义,这种共产主义必然具有贫困的普遍化与封建宗法制的特点,并最终被资本主义所消灭。
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是建立在唯物史观基础上的,与以往建筑在道德伦理基础上的穷人反抗富人的理论不同,马克思将他的理论建立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基础上,从而第一次为革命获得了“科学性”。
在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有一段名言:“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
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周期性出现的过剩型经济危机,是生产关系对生产力阻碍的表现。他因此认为,资本主义的寿命已经到期,因为当时发达国家的生产力已足以生产能满足人民需要的各种消费品,只是由于不合理的生产关系,使生产力无法发挥出来,才造成广大劳动人民的贫穷困苦。过剩型的经济危机,反映了资本主义的根本矛盾——生产的社会性与占有的私人性。解决的办法是消灭私人占有,以生产资料的社会占有来应对生产的社会化。
而且他还进一步认为,由于这种私人占有制度培养了资本家贪婪的本性,使他们必须对工人阶级进行敲骨吸髓的压榨,才能在资本的竞争中免于破产。资本的这种内在规律,迫使资本主义社会最后必然会出现绝大多数财产聚集在极少数人的手中、绝大多数人则沦为赤贫的无产者的情景,因为资本内在的规律要求资本家付给工人的工资刚好不致让工人饿死。这样,所有曾经存在过的中间阶级(位于资产者与无产者之间),小业主、农民、各种自由职业者等,都会被分化为极少数的成功者与绝大多数的失败者。
马克思的暴力革命与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
从马克思早年的人道主义立场出发,他是不愿意看到这样一幅图景的——在某个先知的领导下,所有的无产者与穷人都紧密团结在先知的周围,与资产阶级展开长期(起码几十年)的艰苦卓绝、残酷异常的血腥搏斗,夺取了国家政权,然后再经过长达数百年血腥而又严厉的无产阶级专政,最后建立人间天堂。
马克思憧憬的暴力革命的图景是,资本的运动规律已造就了一种负帕累托状况(所有人利益受损,无人得利)——资本的私人占有不仅异化了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无产者,也异化了占有者本身,使之沦为资本的奴隶。因此这种制度不仅为无产者憎恨,也为资产者中的有识之士憎恨。在这种情况下爆发的世界范围的广泛的无产阶级起义,不仅使资产阶级的镇压成为不可能,也得到了资产阶级内部理性派的同情与支持。因此这场革命很可能是不流血或流血极少的,因为这是一场类帕累托性质的革命(很多人得利,极少数人利益受损),不仅解放了赤贫状态的无产者,也解放了被财富严重腐蚀的资产者。革命成功后需要短暂的无产阶级专政(3-5年而已),主要是为了对付资产阶级中的非理性派(执迷不悟者)。3-5年后,这场革命的帕累托性质尽现,于是暂时性的专政消亡。此时的国家或许已处于“半国家”状态,国家存在的主要理由是发达国家帮助不发达国家跨过资本主义这个卡夫丁峡谷进入共产主义社会。
2、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批判
上述思想是马克思在撰写《资本论》之前的思想。但在19世纪60年代之后,欧洲国家的资本主义进程加速,各国工人阶级的生活状况不断改进。另一方面,在撰写《资本论》过程中,马克思还进行了广泛的人类学研究,开阔了视野。在进入70年代后,虽然周期性的经济危机还存在,但每一次危机的低点都高于以前的低点,不仅生产规模呈现上升态势,工人的生活水平也在逐渐提高。同时,达尔文进化论以及物理学领域的进展,进一步拓展了欧洲知识分子的视野。奇怪的是,在此背景下,马克思居然没有看到其早期理论中的缺陷,只是对《共产党宣言》中工人阶级绝对贫困状态的断言做了修改。他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没有认识到——
1)私人占有与社会化生产之间的矛盾不是不可调和的矛盾。马克思从逻辑理性出发,显然认为,建立于科学理性基础上的计划优于市场理性。他不知道市场机制是另一种理性——演进理性的产物,其钟情的科学理性则是建构理性,二者各有长处,只能互相补充,不能互相取代。
2)社会进步是经济、文化、科技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虽然经济在其中起了基础性的作用,但绝非唯一的作用。
3)在政治、文化的作用下,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经过调整/改良,可以消灭过剩型的经济危机,使周期性的危机成为经济发展的良性节律。
4)阶级之间的博弈,并非只有斗争一途,阶级合作有时更能促进社会发展。
5)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本质的认识不如韦伯科学,没有认识到在合理性的规制下,资本的妥协精神。
6)由于资本的妥协,劳资矛盾得到合理解决,从而促进内需,化解了过剩型的危机。
7)马克思没有注意到科技与专业知识在经济活动的中作用,正是掌握了科技以及法律、会计、医疗等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劳动者的关键作用,使得中间阶层在经济发展中不是被分化消灭,而是逐步发展壮大从而对资本产生了强大的制约作用,正是这种制约作用,使社会避免了少数人的豪富与多数人的赤贫这种不合理的状况。如果劳动者只是提供简单的体力劳动,经济发展不需要科技等专业知识,那么,马克思的暴力革命与无产阶级专政就是最合理的解决方案。
即使在马克思那个资本处于强势地位的年代,资本家也要为购买掌握知识与技能这些稀缺资源的劳动力付出较高工资。因此中间阶层始终存在着,而且随着技术进步,中间阶层会逐渐壮大。马克思设想的没有中间阶层、只有极少数豪富与绝大多数赤贫的社会如果比喻为蜜蜂的话,那么这只奇怪的“蜜蜂”是这样的——小如芝麻的头与大如篮球的身体。但这种结构的社会始终没有出现,而马克思看到的社会结构是金字塔形状的,顶端是豪富阶层,中间是小业主与掌握专业技能的自由职业者(律师、医生、职业经理人、工程师、会计师、测量师、审计师等)。在工人不能与资本家进行平等博弈前,社会最常见的结构,就是这种金字塔结构。一旦工人能与资本家进行平等博弈,金字塔形的社会就会逐渐变成两头小、中间大的纺锤形社会。
金字塔形社会是一种不合理的社会,纺锤形社会是一种相对合理的社会,没有中间阶层的蜜蜂形社会则是臆想的社会。暴力革命只有在臆想的社会中能成为类帕累托变革;在纺锤形社会中,暴力革命只能成为负帕累托变革(所有人利益受损,无人获利);在金字塔形社会中,暴力革命将成为反帕累托改革(部分人得益、部分人受损)。长期的、残酷的阶级斗争,就是金字塔社会进行暴力革命的必然前景,如果算上长达数百年的专政期,这实际还是负帕累托变革。哪个民族摊上这种变革,那是倒了八辈子霉。
西欧社会与东方社会不同之处在于,那是一个理性主义文化占主流的社会,不要说荒诞的蜜蜂形社会不可能出现(蜜蜂形社会无论在那种文化的社会中都不可能出现),就是金字塔形社会,也在逐渐向纺锤形社会转化,而且这种转化在马克思逝世前已经出现。因此流行于理性化程度较低的东方社会的暴力革命在西欧始终没有市场,有市场的只是能促进金字塔形社会向纺锤形社会转化的非暴力变革。这是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最大的死穴。
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只是实现其价值的方法,因此,人的彻底解放、人道主义以及社会正义,这些对马克思而言是不言而喻的。马克思不会因为小农诉求落后反动就对之暴力镇压、肉体消灭。然而,其方法在脱离了价值观的约束后,问题就来了。社会的问题非科学所能涵盖,社会正义是任何社会都不可须臾短缺的,科学不能违反正义,更不能代替正义,这是马克思始料未及的又一个问题。
三、对列宁暴力社会主义理论的批判
1、 列宁理论的综述
能够称为列宁主义政治路线的是列宁提出的社会主义可以在一国首先建立的理论和实践。他认为,由于其时(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已发展到帝国主义阶段,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不能首先在一国建成的理论业已过时。他提出,在帝国主义时代,社会主义相反只能在资本主义不发达的一国首先取得胜利。因为原先被马克思看好的发达国家的工人阶级由于被帝国主义从海外殖民地掠夺来的超额利润所收买,其革命性已大大降低。在实践上,他及时抓住了“战争引起革命”的机会,发动了“十月革命”,将政权从资产阶级手中夺过来,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
1)暴力的必要与可能
针对国际工人运动队伍内外对俄国“十月革命”的指责、“俄国生产力还没有发展到可以实行社会主义的高度”,列宁反驳道,“既然建立社会主义需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虽然谁也说不出这个一定的‘文化水平’究竟是什么样的),我们为什么不能首先用革命手段取得达到这一定水平的前提,然后在工农政权和苏维埃制度的基础上赶上别国人民呢?”(引自《列宁全集》第43卷,87年版,P.371-372)
列宁的理论说白了,就是用暴力创建社会主义,具体说来就是,先用暴力取得政权,然后用暴力剥夺俄国的资产阶级与富农,接下来则是以计划经济取代市场,这样就可以赶上西欧水平,进入共产主义。
在这个过程中,马克思设想的类帕累托改革成了反帕累托改革,暴力从最低限度使用变为最高强度使用,并成为须臾不可或缺的神器。
为何会如此呢?这是因为
A)国际上资本主义体系的包围与围剿,暴力与和平的两种手段并用,以扼杀社会主义政权;
B)国内被剥夺、被镇压的资产阶级人还在、心不死,时刻想复辟资本主义;
C)国内汪洋大海般的小农每时每刻都在大量生产着资本主义;
D)社会上的资产阶级会在党内寻找代理人,形成党内的资产阶级代表。
只要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的优越性没有充分表现出来之前,阶级斗争一直激烈存在,暴力在这个过程中就始终不可或缺。所谓暴力,就是无产阶级专政。
2) 关于无产阶级专政
我们对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解,一直存在着许多误区,最常见的就是把专政等同于镇压。因为资本主义国家也有镇压,所以我们就认为,那里是资产阶级专政。把专政等同于镇压是错误的。所有的国家机器都有镇压功能,譬如依照法律镇压刑事罪犯。如果抓小偷与杀人犯也叫实行无产阶级专政,那么奴隶制、宗法制国家以及资本主义国家岂不都在实行无产阶级专政?
显然镇压并不等于专政。专政按其字面意义理解,就是独裁(dictatorship),即政治权力、统治权力归某个人、某政党、某阶级或某族群私有,他人不得染指的一种政权形式。
当资产阶级以财产来限制选举权时,这时的资产阶级政权就是资产阶级专政,但当社会实行普选权时,那就不是资产阶级专政了,至少,无产阶级也能凭借选票进入统治机构。
列宁对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做了发展,除了一党独裁外,无产阶级专政另一大特性就是不受任何法律的限制。
列宁在《无产阶级革命和叛徒考茨基》这篇文章中写道:“专政是直接凭借暴力而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是由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采用暴力手段获得和维持的政权,是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列宁选集》第3卷,P.623,72年10月第2版)列宁在此两次用了“任何法律”,足见列宁将无产阶级的法律也排斥在无产阶级专政之外。
3) 关于阶级政党领袖的关系
列宁式的社会主义呈现出暴力与独裁的特性,这又与他关于阶级政党领袖关系的理论有关。十月革命之后,由于列宁在国内大开杀戒、滥杀无辜,为此不仅引起了国际上广泛的谴责,在国际工人运动内部也激起了批评。其中又以德国社民党内的左派罗莎卢森堡为烈。她指责列宁搞的是政党独裁、领袖个人独裁,完全违背了马克思主义与工人运动的伦理。列宁为此撰写了《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批评卢森堡的指责为不懂常识。列宁认为,“……群众是划分为阶级的;……阶级通常是由政党来领导的;政党通常是由比较稳固的集团来主持的,而这个集团是由最有威信、最有影响、最有经验、被选出担任最重要职务而称为领袖的人们组成的”。(引自《列宁选集》第4卷,72年版,P.197-198)
根据这种“常识”,根本就不存在领袖与政党的独裁,所谓的独裁,只是阶级的独裁,而这种独裁是无产阶级为捍卫新生政权采取的必要措施。由此形成了一种
金字塔形的权力结构,居于塔尖的是一个人,可称为领袖或“核心”,最底层的则是大众,大众的上一层则是工人阶级或称无产阶级,无产阶级的上一层则是共产党,再上一层则是中央委员会、政治局……。这种构成金字塔结构的理论(或称常识)又是来源于法国的布朗基主义。
2、批判
1)关于一国建立社会主义的问题
马恩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对此已有批判,而且他们在1846年对此的预言,在1991年被证实。列宁的一国建成理论在逻辑上明显存有矛盾。由于列宁的社会主义革命只适用于东方前现代国家,因此其理论的核心就是以某种科学学说指导一个民族跨越资本主义这个历史阶段,进入天堂社会。这里,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论显然已失效,起作用的是领袖的意志与英明。于是,我们又回到马克思以前的状态,某个先知发现了真理,于是穷人团结在先知周围,打家劫舍、杀富济贫,替天行道……
列宁在此遇到的逻辑矛盾是,经济发展有其客观规律,要发展生产力,资本主义就无法跨越。用无产阶级政党代替资产阶级政党,也无法改变经济规律。因此,列宁只能在这二者之中选一——或者是违背规律,使经济发展不可持续;或者是遵循规律,使统治者被同化为资产阶级的政党。苏中两国的暴力社会主义实践,为此提供了证据。
列宁主义关于一国建立社会主义的问题,其实质是以暴力跨越资本主义阶段,对此的分析批判,容后进行。
2)对专政理论的批判
在马克思臆想出来的蜜蜂形社会的情况下,短期的无产阶级专政不仅是必要的,也是社会能够忍受的。但是蜜蜂形社会根本就不可能,而专政理论的实践又显示出了其非理性的荒唐——损人而不利己。
我们对专政的另一个认识误区是专政的适用期。凡是谈到无产阶级专政的文章,差不多都要引用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一文中的这段话:“在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引自《马恩全集》19卷,63年版,P.31)但是大多数人都未注意马克思所规定的专政的适用期。照这段引文的字面理解,似乎社会主义时期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是天经地义的,因此所谓专政适用期的提出纯属多余。但实际上这个问题的提出并非多余,因为我们在这个问题上被马克思主义的骗子骗了几十年!
凡是读过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和列宁《国家与革命》这两篇文章的人都知道,马克思在上文中提到的共产主义社会并非我们通常所理解的那个社会,而是指其“第一”或“低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因此无产阶级专政的适用期就应该是在夺取政权之后和社会主义宣布建立之前的那段短暂的“过渡时期”。有的人想象力很丰富,马克思这里说的“过渡时期”在他们看来就等于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即整个社会主义时期(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如果这么一个也许长达数百年至近千年的历史时期可以称为“过渡”的话,那么历史上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统统都是“过渡时期”了,因为这些社会都是它们此前与此后两个社会的“过渡”。这显然是站不住脚的。因此,无产阶级专政的适用期,按马、列这些大师的说法,在苏联是从1917年到1936年(这一年苏联颁布了新宪法,宣布国家进入社会主义时期),在中国则是从1949年到1957年。
马克思仿佛知道有人会钻这个空子,故在《哥达纲领批判》一文中特别指出:“我们这里所说的是这样的共产主义社会,它不是在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恰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引文同上,P.21)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一文中对此是这样解释的:“社会主义同共产主义在科学上的差别是很明显的。马克思把通常所说的社会主义称作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或低级阶段。既然生产资料已成为公共财产,那末,‘共产主义’这个名词在这里是可以用的,只要不忘记这还不是完全的共产主义。”(引自《列宁全集》31卷,85年版,P.91)
为什么无产阶级专政在社会主义建立后就应退出历史舞台呢?列宁对此的解释为,因为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经不存在了(政治上失去政权,经济上失去财产)。过去的资本家虽然人还在,但因为构不成一个阶级,故无产阶级专政这种作为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有系统使用暴力进行斗争的工具,当然也就无继续存在的必要了。
文革中,毛泽东提出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来为他的文革进行辩护。在这个理论中,毛也引用了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的那段话作为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理由,但并未指出马克思所讲的共产主义社会实际上是指的其低级阶段——社会主义社会。然而毛毕竟还是认真的,他为了证明无产阶级专政在社会主义时期应继续存在,也提出了不少理由——“反动阶级人还在、心不死”即为理由之一。“人还在”,是真的,“心不死”,也许是真的;但即使这两点都是真的,就能使一个已经死亡的阶级重新复活吗?毛为其理论编造的这些理由大多都不堪一击。打倒“四人帮”后,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被彻底否定。但关于无产阶级专政适用期的问题却被忽视了。
当中共郑重提出四项基本原则并将之写入宪法时,不知自己犯了马列主义常识上的一个低级错误,闹了一个超级笑话——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与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现称人民民主专政,因为资产阶级不是敌对阶级)二者不能同时坚持。如果认为马列的论断过时,那么至少应像毛泽东那样,发明一套新理论。然而我们的理论家们在否定了毛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后,却忘记了这一点。也许统治者认为,“打天下者坐天下”乃天经地义之常理。
当然,专政的实践者斯大林与毛泽东都不是书呆子,他们各有招数应对马列理论。斯大林行的是没有专政的专政,不仅是阶级专政,斯大林更将之变为了个人专政。老毛则是发明了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差点将他创立的党国毁于一旦。邓不是一个容易被教条束缚的实践者,他搞的是专政条件下的经济建设,其坚持专政合法性的理论是“意图伦理”——我把经济搞上去,就是一党专政的理由。
现在的问题是,为何列宁的继承者都对列宁的专政适用期的理论阳奉阴违甚或是推倒重来、另立新说?这说明列宁的设想不符合实际。在一个连温饱都未解决的国度里搞财产公有,必然是马克思所言的“贫穷的普遍化”,在每个人都争夺温饱权的情况下,废除暴力是不可想象的,而且此暴力必须独裁地掌握在革命者的手中。
面对争夺温饱权的斗争,刘少奇看到的是生产力满足不了人民需求,毛泽东看到的是阶级斗争,是地富反坏右妄图复辟资本主义。毛的实践失败了,邓的实践是刘少奇理想的实践。毛是专政下的阶级斗争,邓是专政下的阶级合作。邓的实践当然优于毛的实践,但邓的实践也带来了问题,这些问题被毛左派视为资本主义复辟,于是专政问题成为了邓理论的定时炸弹。
这里先不说定时炸弹的问题,先来批判专政的一些理由。文革中“四人帮”的理论家是这样为无产阶级专政辩护的,他们针对为何资产阶级可以搞民主而无产阶级必须搞专政的疑问,提出了这样一种理论——资产阶级内部利益不一致,大中小资本家各有各的利益,为避免资产阶级统治分崩离析,因此必须实行民主,兼顾各个阶层、集团的不同利益,以实现资产阶级内部的团结。社会主义国家内部,工人与农民,利益是一致的,相互之间没有利益冲突,因此不需要民主。而专政与集中,能提供更高的效率。如果“四人帮”的说辞在计划经济年代能勉强站住脚的话,那么在实行市场经济的今天,已明显违背事实。人民内部不仅利益多元化,而且相互间的冲突此起彼伏,无有间歇。石油集团要涨价,全国人民都反对,但是权力在石油集团的老爸手里,屁民抗议又能如何?类似例子,举不胜举。
现在已无法拿利益一致不一致来为专政辩护了,但效率一说也成为一种借口。专制集权固然有助于效率,但效率的前提是正确,没有正确的效率及其可怕。大跃进、文革就是例子。当时老毛心血来潮,找几个亲信一商量,就做了决策,旁人有意见也不敢提,结果是祸国殃民。
现在的一党专政渐渐放弃了列宁所说的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特性,但是只要不从理论上宪法上明确取消专政条款,“依法治国”就是一句空话。即便如香港特区的基本法,也是说废就可以废的,因为特区基本法无法抗衡宪法。更严重的问题是,宪法中的专政条款,为各种颠覆政权的行为预设了法律根据。这就是邓氏专政条件下的经济建设所不可避免的定时炸弹。因为政变者可以援引宪法说现政权复辟资本主义,他们的政变是依照宪法,实行专政,而专政是可以突破具体法律的。在自己的宪法中为自己的敌人预设合法性条款,这是古今中外所没有的。斯大林就比较聪明,他搞的是没有专政的专政,使其敌人无法律空子可钻。
因此,专政制度表面上是一种理性的“损人利己”(损资产阶级,利无产阶级)设计,实际却是一种“损人不利己”的非理性设计。这里还仅仅是从政变这个角度来考量其利弊,还未涉及独裁权力对统治者自身的腐蚀。
专政理论是建立在历史唯物论与阶级论基础上的一种策略性理论。马克思的历史唯物论基本正确,但也含有部分错误,阶级论则根本错误。所以,专政在理论上已经彻底破产。我们兜了一个大圈子,不过又回到了恩格斯所说的马赫迪革命的轮回中。
3)对阶级政党领袖关系理论的批判
列宁认为是常识的阶级政党领袖关系,是一种常识,可惜,这是马克思所言亚细亚生产方式基础上的常识,或说是东正教文化的常识,而非基督教文化的常识。列宁搞不清楚的“一定的文化水平”,实际就是一种理性水平,理性水平既是经济水平的结果,也是经济水平的原因。
与产生于基督教新教文化土壤中的马克思主义不同,列宁主义是产生于东正教文化土壤中的一种理论,带有更强烈的中世纪色彩。列宁以东正教常识构筑的人民阶级政党领袖的金字塔,与世俗社会沙皇的专制统治具有同构性与同质性,这当然不能为生活于新教文化中的德国社民党所理解。譬如,一个阶级为何只能有一个政党来代表、而不能有多个不同政党来代表?领袖、政党既可以代表阶级利益、也可背离阶级利益,阶级既可代表全民利益、也可背离。因此如何保证这种代表不会变成背离?这些问题在理性化程度低下的俄国不是问题,在理性化程度较高的西欧就是问题。后来的实践证明,左派卢森堡的批评是正确的。
列宁的阶级政党领袖关系理论来源于布朗基主义,构成了列宁主义的组织路线。布朗基主义的组织原则被称为“集中制”,即中国人所熟悉的“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中央服从领袖”的那一套。
恩格斯在《法兰西内战导言》一文中对布朗基主义有如下描述:“布朗基主义……是按密谋学派的精神养出来的,是由这个学派所要求的严格纪律团结在一起的,他们认为少数坚决和组织严密的分子在顺利的条件下不仅能够夺得政权,而且能够用极果断坚决的措施来保持政权,直到把人民群众吸引到革命方面,并使他们聚集在少数领袖的周围。这首先要求把全部权力最严格地专制地集中在新的革命政府手中”(引自《马恩全集》第22卷,65年版,P.226)
布朗基基本是一个中世纪的人物,其革命理念与马克思差异很大。马克思深受德国专制政府迫害,对专制主义及其痛恨。他所心仪的革命不是密谋式的,而是因共同信仰、按民主方式团结起来的大规模群众运动。
马恩二人早在1848年革命前夕,就与布朗基结识。当时布朗基的“四季社”与另一会党“正义者同盟”邀请马恩二位大师出山,组建“共产主义同盟”,这情形有些像宋江邀请卢俊义加盟一样。马恩二人对这些密谋社团进行了民主化改造,废除了其封建会党的陈规陋习,诸如“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中央服从领袖”的集中制、精神领袖与行政领袖的“政教合一”以及入党宣誓等。本来连入党的介绍人制度马恩也主张废除,而后考虑到资产阶级专制政府的警察密探,保留了介绍人制度。尽管如此,马恩并未能说服布朗基,这也与马恩的理论缺乏可行性有关,因此虽遭马恩的批判,布朗基在欧洲工人运动中,一直具有相当影响。列宁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建党问题上反对第二国际的民主制,主张采取为马克思批判的布朗基主义(集中制),因此造成党内布尔什维克(多数派)与孟什维克(少数派)的分裂。后来列宁又将之改为民主集中制。
在许多人看来,似乎民主集中制就摆脱了布朗基主义,实际不过是换汤不换药。
民主与集中不可能实现统一。民主制的核心是少数服从多数,集中制的核心是多数服从少数。所谓“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是多数人的意愿要服从少数人的剪裁,“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才是真谛,而这不过是御前会议众大臣为皇帝出谋划策。民主集中制不过是集中制的升级版,其核心仍旧是多数服从少数、下级服从上级。
民主集中制之所以在东方社会被认为理所当然,与人身依附制度及神秘主义文化盛行有关。为何个人要服从组织、下级要服从上级?其潜在的理由是组织与上级掌握真理。这就有一个真理如何被掌握的问题。在东方人看来,多数人的意见总比少数人来的正确,精英的意见也要比草根更正确。但从认识规律而言,这些看法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因为发现与掌握真理的认知能力与人数的多少、职业的不同、职位的高低、权力的大小有无关,或说这种认知能力
(1) 与人数多寡无关,因为真理总是由少数人先发现的;
(2) 与人的品性道德无关,贤者未必能比一般人有更强的真理认知能力;
(3) 与权力和金钱无关;
(4) 与血统、种族无关;
(5) 与一些人按某种方式结成某种组织形式无关。
真理的认知能力仅与下列因素有关:
(1) 个人的智商;
(2) 个人掌握的知识、信息及拥有的经验和阅历;
(3) 个人的实践以及在实践中的用心程度(敬业精神)。
一些具有某种血统、信仰了某种学说的人,在月圆之夜的某个圣地按某种方式排列身体,便能获得某种超自然的神力,这是一种原始宗教(巫术)或迷信。
有人认为,下级服从上级,是因为上级掌握的信息全面。那么信息为何就不能公开呢?原来,垄断信息也是维护权威的必要条件。反过来说,对于一个县的情况,县政府应该比上级更有发言权,但是在“权力-真理”的神秘主义架构中,权力大的人才最有发言权。
在阿Q时代,文盲占据多数,一些读书人以布朗基主义纠合一帮人形成的组织当然要比作为阿Q的个人具有更强的真理认知能力。但是到了21世纪,科技文化大为普及的情况下,凭什么一个律师对某个法律问题的见解就一定不如按某种仪规组织起来的一帮工程师?
刘吉所依赖的理论中,列宁主义占了相当比重。不彻底抛弃这些荒唐理论,仅靠细枝末节的修补,是无法转型为社民主义的。
四、疑义辨析
说到社民主义问题,不能不提到谢韬先生的文章。自2007年谢老《只有民社主义能够救中国》一文在《炎黄春秋》杂志发表后,引来毛左派的一片愤怒与批判。这些批判情绪多于理性,真正在理论上有价值的属凤毛麟角。此中署名霜叶的,比较讲理。霜叶的文章共八篇(八评),以令人信服的史料,指出了谢韬文章中的错误。谢韬文章给人的印象似乎修正主义是得到恩格斯支持的,实际并非如此。恩格斯在晚年根据德国的情况,为德国社民党制定了议会斗争的道路,但这只是策略的变化。恩格斯即使在晚年也未放弃早年的暴力革命原则与共产主义理想。第二国际与后来的社会党国际的确突破了马恩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束缚。要评判列宁还是第二国际谁是马克思主义正统,却是难事——第二国际背叛了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暴力革命),但遵循了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价值(反对人被资本与权力的异化、寻求工人阶级与劳动人民的逐步解放);列宁主义背叛了马克思的核心价值,基本遵循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
霜叶先生在最后一篇文章中说:“现在世界社会主义力量‘分岔’成了两大股。一股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即科学社会主义),它们是通过暴力革命建立起人民政权的、现在仍然在坚持社会主义、坚持改革开放的为数不多的社会主义国家。另一股是‘非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流派’,其中主要是西方发达国家中的‘社会民主主义’(或民主社会主义),当然也包括发展中国家里的各种名目的‘民族主义社会主义’,简称‘民族社会主义’。亚非拉地区原来有不少这种‘民族社会主义’,现在委内瑞拉查韦斯的‘21世纪社会主义’也属于这一类。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与非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主要是发达国家的民主社会主义),性质和特征是很不相同的,应保持各自的独立自主性,互不融合或取代,但彼此应‘互借(鉴)互(推)动’,促进世界社会主义多样性的发展,共同促进世界的合作和繁荣。中国社会主义的前途,不在于从世界范围去搬哪种模式的问题,而在于‘广泛借鉴、走自己的路’,继续开拓创新。”
之所以要在批判刘吉的文章中提到霜叶先生的文章,是因为霜叶的观点与刘吉一样。刘吉先生可能是学理工出身的,对马列理论不如霜叶熟悉。故在下只能以对霜叶的批判来代替对刘吉的批判,以为社民主义张目。
霜叶先生与我国老一代马列主义研究者一样,对马列原文熟悉、对国际共运史熟悉,但对文化人类学、现代化理论不熟,导致视野狭隘,始终未能跃出《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的窠臼,也未能跳出科学社会主义的窠臼。因此,根本不知马克思主义可分为价值观与方法论两部分,只知寻章摘句、从方法论的意义上来理解马克思主义。从上面所引的霜叶先生的一段话来看,他基本还是一种小农意识的唯我独“马”的心态。虽然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早已被边缘化了,但在刘吉与霜叶之流的眼中,只有坚持一党专政、坚持公有制的才是科学社会主义,也只有坚持列宁主义的,才是马克思主义。其他西欧与委内瑞拉的社会主义,都是非马克思主义、非正宗的。也正因为如此,即一方面敌视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一方面又不能突破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所以高叫“广泛借鉴、走自己路”的刘吉与霜叶之流才会被网民讥讽为“河上有桥他不走,偏要下河摸石头”。为纠正刘吉与霜叶之流的误识,有必要对一些问题展开辨析。
1、关于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几个问题的辨析
在马列理论这个奥吉亚斯牛圈中,没有什么概念比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更易产生歧义与误区了,现择其要者,辨析如下:
1)“资本主义的本质是贪婪”,错。资本主义的本质是被理性、合理性制约着的贪婪,而贪婪正是人的本性,是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的原动力。贪婪并非邪恶,谢韬与早期的社民主义都竭力避免、回避资本主义,实无必要。关于此问题的论证,请见《二评刘吉的预测》一文中“资本主义是邪恶的吗?”一节。
2)“社会主义是资本主义的对立面。”错。资本主义的对立面不是社会主义而是共产主义。社会主义作为一种学说与运动存在于马克思创立的共产主义运动之前。马克思本人一直对当时的社会主义政党和他们领导的运动怀有偏见,认为社会主义是有教养阶级的运动,实际上是资本主义的改良运动。因此,在我们现今称社会主义的地方,他总是以共产主义名之,直到1883年他老人家过世,恩格斯才以科学社会主义来指称共产主义低级阶段。
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一文中正确指出,即使在无产阶级夺取了政权并完成了生产资料的国有化之后,我们所建设的社会主义仍然是没有资本家的资本主义社会。为何这样说呢?因为这个时期的国家暴力仍要维护资产阶级法权——商品货币与八级工资制等。从这一点上我们也可看出,社会主义不是一个独立的历史阶段,它只是广义资本主义的一部分。
3)“社会主义是一个独立的历史发展阶段。”错。社会主义实际是横亘于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之间的一个过渡阶段。在其初期,资本主义的因素多一些,在其后期,可能共产主义的因素多一些。判断一种社会形态是否是一个独立的历史阶段,关键要看它是否具有独立的生产关系与经济基础。过去我们认为,公有制加计划经济的生产关系与经济基础是社会主义社会独有的,待实践下来才知,计划经济不符合客观规律,我们无奈只能回到市场经济的轨道上来。现在,我们的国家机器不仅要保卫资产阶级法权,还要保卫凭借资本占有剩余价值的生产关系,因此我们现在无论从广义还是狭义而言,都处于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只是我们在资本主义时代、资本主义总体框架下实行的一种政策或路径选择。
当今的社会主义广泛地存在于西方发达国家,像英、法、德等欧洲大国,其国内政策不仅是社会主义的,而且在中国这些穷国的老百姓看来,简直就是共产主义的了,因为其公民享受着从摇篮到坟墓的优越社会福利。在这方面,北欧的斯堪的纳维亚诸国,由于长期的社会民主主义传统,公民福利比英法德三国更好。在西方国家中,以美国的社会主义水平为最低。但是许多在文革后移居美国的中国大陆移民,对美国社会感触最深的是——这个社会是在搞资本主义,而政府却在搞社会主义。美国政府中那些与老百姓有关的职能部门,似乎天然地有劫富济贫的倾向。这些现象说明,只有在资本主义的制度下,才能成功地、可持续地施行社会主义政策。但是,这种社会主义将不可避免地要受资本主义基本运动规律的影响与制约。文革前,中国人搞的社会主义基本不受资本主义经济周期的影响,但这种贫穷的、低水平的社会主义是建立在闭关锁国、违背经济规律的基础上的,因此,这种社会主义是不可持续的。
我们目前在中国建设的无疑是资本主义(无论在广义还是狭义上都是),但建设资本主义有不同的政策(路径)选择,一种是自由主义的,一种是社会主义的。自由主义的资本主义即是当下中国所普遍施行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而社会主义政策的资本主义应该如吴敬琏所定义——市场体制加公正。
按中国的传统及民意而言,中国应走节制资本的社会主义道路,这里所说的社会主义并非一定要坚持公有制、计划体制,而是始终将社会公正置于首位。公正高于效率的含义实际就是大多数人的利益高于少数人的利益,这才是社会主义的真谛。没有社会公正,即使生产资料全部国有,一小撮“人民公仆”整天任意欺压人民,这只能是法西斯社会主义——坏的资本主义的一个变种。
2、西欧的社会主义
为辨清长期笼罩在修正主义、社民主义头上的迷雾,有必要再对西欧的社会主义做一介绍。霜叶先生认为,冷战结束之前是“战争与革命”的年代,冷战后才转为“和平与发展”的年代。而在冷战结束之前,与资本主义进行斗争的是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正宗马列主义,社民主义处于边缘化的地位。这种见解不符合历史事实。西欧工人阶级与劳动人民能获得今天的地位,与20世纪以来西欧社会党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斗争密不可分。
西欧是社会主义的发源地,他们的社会主义可称为民主社会主义或社会民主主义,由德国的马克思主义者威廉·李卜克内西最早提出,他在1888年宣称:民主社会主义要求建立一个既能坚持社会主义原则,又能发扬民主的社会,并断言:“没有民主的社会主义是臆想的社会主义,正如没有社会义的民主是虚假的民主一样”。(转引自金重远着《战后西欧社会党》,上海人民出版社,97年版P.1)
西欧的社会主义代表首推瑞典社民党的实践。瑞典人称自己的社会主义道路为“第三条道路”的政策。之所以这样称呼,是为了使自己既不同于传统的自由市场资本主义,又有别于臭名昭著的斯大林专制的社会主义。在五、六十年代的欧美人眼中,瑞典是与社会主义、性放纵和高自杀率联在一起的。为此,“六十年代,美国总统艾森豪维尔在一次引人注目的电视讲话中把‘模范社会’瑞典描绘得一团漆黑。”(引自瑞典对外文化交流委员会编著的《瑞典与瑞典人》1999年)艾克对瑞典的攻击当然可以出自一种传统的道德,但更多的源自当时的冷战思维。这说明瑞典社民党的社会主义不能被简单地视为对资本主义的改良,因为资本主义阵营的卫道士同样视其为“异端”。
瑞典社民党的社会主义又称“职能社会主义”,由其理论家阿德勒·卡尔松所创立。卡氏认为,传统上认为社会主义即是国有化或公有化,但这只是手段而非目的,社会主义的目的应是均富。而达此目的可以在保留私有制的前提下经由国家对私有权的职能进行调控做到。为此他举一房产所有者拥有的所有权为例来阐明自己的理论。这位房主的所有权职能为:a、房主可自己居住此屋;b、可出租并决定价格;c、在租赁合同期满时可逐出房客;d、在房客无力支付房租时亦可逐出房客;e、可出售此房;f可将售房款转移至国外……。然而一些教条主义的共产党人或社会党人主张,必须对此房全面社会化(公有化的另一种说法)来一举使上述所有权的职能全部社会化。但最好的办法却是只对上述职能中的一部分实行控制,如限制租金,房主须向国家纳税,不能随意驱逐房客等,同样可达社会化的目的。卡氏认为“职能社会主义”之所以可行是因为其可以保障经济和生产的可持续性增长,从而创造一种资本家可以满足集聚财富的私欲,而工人也可以得到改善生活目的的社会条件。(详见黄安淼、张小劲编:《瑞典模式初探》黑龙江人民出版社88年版)瑞典的“职能社会主义”在二战后至今的半个世纪内取得了巨大成功,无疑是在“发展第一”条件下的发展与方向的统一。
西欧社会主义的真实性与成效性不独在瑞典一国,凡奉行社会民主主义的西欧各国,都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但在对社会主义的理解上,瑞典社民党的探索无疑对我们更具启迪性。
相比之下,英国工党与法国社会党在国有化问题上则多少走了弯路。英国工党是西欧国有化浪潮的先锋。1945年7月26日,工党在英国第三次执政,首相为坚定的社会主义者艾德礼。他上台后即将国有化作为工党政府的核心经济政策。45-46年为实验阶段,46年后转入大规模实施阶段。有人估计,在艾德礼执政的6年多时间里,英国的20%左右的经济部门实现了国有化(从银行到基础能源部门。工党领导人甚至主张对制糖、水泥、肉类批发业,屠宰场和一切有用矿藏均收归国有,后因阻力太大未能实行)。工党政府的国有化虽然对英国战后的迅速恢复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后遗症不少。而且工党领导人中,为国有化而国有化的教条主义思想甚浓,全然忘记了国有化应视需要与可能而行的客观性原则。
譬如英国煤矿早已设备陈旧,急需更新,工党政府却花了纳税人1.65亿英镑赎买这些包袱来实行国有化,而原来的资本家在国有化后仍旧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等要职,难怪党内左派批评说,这种国有化保守党也能做到。
法国社会党在战后也是国有化政策的积极推行者,密特朗特别热衷于建立“法国式社会主义”。在其“法国式社会主义”的政纲中,首当其冲的便是国有化。当时党内虽然有人提出实行瑞典的“职能社会主义”以避免国有化所导致的资本外流,但密特朗总统出于以下几点原因还是乐此不疲:
a、自己的一贯主张;b、党的政治盟友——法共的坚持;c、80年10月一次民意调查表明50%的人赞成国有化,这在法国是一个不小的比例;d、国有企业的员工一般说来是社会党稳定的“票仓”;e、以国有化来捍卫民族经济,抵御资本的国际化。
在80年代“里根主义”和“撒切尔主义”活跃的情况下,法国掀起了战后第二波国有化浪潮,其时法国政府直接、间接控制的企业达3500余家,投资额占全国工业总投资额的1/3以上,其产值占GDP17%,职工人数占劳动力的23%(详见金重远著《战后西欧社会党》,上海人民出版社97年版)。
德国社民党与意大利社会党在各自国内也是大党,曾多次上台执政。80年代之前也基本奉行与英法等国大同小异的国有化政策。整个西欧社会党的国有化政策直到80年代中后期才开始被反省,其后社会党各国领导逐渐将其社会主义政策转向瑞典的职能社会主义。
国有化只是社会党政策的一个方面,由于社会党发端于工人运动,因此各国社会党都将改善和提高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经济政治地位作为自己的根本任务。他们之所以叫社会党,就是认为社会主义是工人阶级获得解放的道路。社会党国际的法兰克福宣言中指出:“社会主义的目的是要把人们从对占有或控制生产资料的少数人的依附中解放出来。它的目的是要把经济权力交到全体人民手中,以建立一个自由人能以平等地位共同工作的社会”。(引自殷叙彝主编《社会党国际文件集,1951—1987》黑龙江人民出版社89年版P.2)
社会党对社会主义目标的这一定义是共产党人也能接受的,但两党在社会主义问题上的最大分歧在于,共产党人认为:社会主义只能是公有制为主,而社会党人认为:社会主义也可以是私有制为主。社会党人的理论认为,相对于社会主义消灭剥削的目标而言,公有制只是一种手段[详见《法兰克福宣言》经济民主(四)],如何使用这一手段达到社会主义的目标,应由各国社会党人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予以定夺。而关于目标与手段之间的关系,社会党人的哲学与共产党人的哲学之间也存有重大差异。
西班牙工社党领袖费利佩·冈萨雷斯的一段话很有代表性,道出了社会党人对社会主义目标的新理解:“一个平等的社会,它不致使绝大部分财富集中到少数人手里,也不排除广大的人民群众拥有其私人的财产。”(转引自殷叙彝编《当代西欧社会党人物传》,黑龙江人民出版社88年版,P.442)在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态度上,一般都认为社会党人秉承了伯恩斯坦的修正主义,已抛弃、背叛了马克思主义。此种观点有欠公允。因为A、修正主义仍旧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分枝,正象改良的资本主义仍旧是资本主义一样。列宁主义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一种修正。一种有生命力的学说不被修正是不可能的,马克思主义创立百多年来,“修”家蜂起,这正说明了马克思主义的生命力,但究竟是哪一家真正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不应看其宣言而应看其实践;B、社会党一再声明,马克思主义仍然是他们的思想旗帜之一,这说明他们并未抛弃马克思主义;C、百多年来,社会党人基本遵循了“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这也是社会党人能取得目前这样成绩的根本原因。既然中国共产党人可以将马克思主义归结为“实事求是”,怎么能在别人遵循此路线时又指责别人修正或背叛了马克思主义呢?奥地利著名的社会党领袖克赖斯基的一段话颇具代表性:“马克思与恩格斯认识世界和历史的方法仍然是令人信服的,他们的思想方法对我教益匪浅”,不过他又说:“今天,我们不可能再依据本世纪初的教科书来学习物理学,但牛顿仍是一位伟大的科学家,虽然在他之后又出现了爱因斯坦,这个道理当然也适用于马克思”。(转引自史蒂文·克雷默《西欧社会主义一代人的经历》东方出版社92年版,P.233)
在社会基础或党的阶级成份上,各国社会党人不再固守狭隘的宗派主义阶级立场,纷纷将自己党的性质从工人阶级改为全民党。但从各国社会党的人员构成上来看, 工人阶级(有人主张改称为“工薪阶级”)和劳动人民仍占其组成人数的绝大多数,社会党并未因此而成为雇主党,它仍旧是西欧各国的左翼政党。
由此观之,社会党并非是一个力量弱小、缺乏群众基础的资产阶级的附庸,而是继承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并拥有强大民意基础、代表劳动人民利益并作出卓越贡献的独立政党。
3、对唯物史观的修正
被科学社会主义视为当然的唯物史观,实际存有重大理论缺陷。这个缺陷就是在学术界受到广泛批判的马克思的经济决定论。但是指出马克思的这一缺陷,并非是为了否定马克思主义、滑入非理性主义的历史虚无论与选择论中去,而是为了重构社民主义的理论基础。
1)对于资本主义产生机制的新见解
在社民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的辩论中,对于资本主义产生机制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早期的社民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对此并无分歧,但随着西方社会科学理论研究的发展,社民主义基本摒弃了马克思唯物史观的经济决定论,对此提出了许多不同的看法。现就本人的研究,提出一种新见解,在此求教于各位方家:
按照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决定论),资本主义是一种纯粹的经济现象,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相互作用运动的结果。其发生很少或完全不依赖文化等因素,只要经济达到一定水平,资本主义就自然地会从旧社会的母体中产生出来。
马克斯 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则揭示了资本主义产生的另一因素——文化,或说是理性、合理性(rationality)。
我认为,资本主义是经济、文化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发生发展的机理类似于生物的基因突变与自然选择,而非马克思所认为的是一种经济的必然性。按马克思的经济决定论,是封建宗法制的生产关系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于是这件过小的“外套”被强壮的肌肉撑破,社会只能选择更合身的资本主义“外套”。但是这种理论相当可疑,因为发生这种生产关系变革的时代,物质匮乏是常态,很难使人有生产力增长的感觉。相反中国两宋与明清之际的江南地区,生产力造成的物质丰裕度非常明显,以至于已进入工业革命的英国都无法与其竞争,但是在那时的中国,却很难发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紧张关系。大猩猩与人类基因相同度达99%,但就是这1%的差别,大猩猩永远也无法演化成人。因此,我相信,如果没有西方的殖民入侵,中国也永远无法产生出资本主义。
相反,我倒更加相信,英国发生的资本主义与工业革命,只是一种类似于生物基因突变的偶然,因为这种偶然此前曾发生于威尼斯、德国、伊比利亚半岛、荷兰等地,但是英国的突变效果最好,于是相邻的法、德、美、比利时、荷兰纷纷效仿,而且效仿者都取得了好效果,最后,这种称为资本主义或现代化的制度被马克思视为历史的必然。
资本主义,作为一种观念,就是韦伯所说的理性、合理性规制下的贪欲。作为一种制度,则是受到一整套政治、法律制度保护的市场机制。这种机制在原始社会后期就出现了,当然,它是在两个平等主体间出现的。它既体现了人的逐利欲望,也体现了自由、平等、理性的精神。但在前资本主义的社会内,市场机制缺乏相应的政治法律制度的保护,发育缓慢,经常受到历史更悠久的政治暴力的压制与扭曲。只有在经济发展、地理发现、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启蒙运动等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合乎理性的政治法律制度才成熟。
如果用枚举法,我以为工业革命率先在英国发生,应该有以下一些原因:
(1) 位于岛国、临近欧洲大陆的地理环境。
(2) 继承古希腊的理性主义精神,形成了不同于东亚、阿拉伯的理性主义文 化传统。
(3) 经验主义哲学的兴起,为试验科学奠定了现实的基础。
(4) 基督教清教徒的宗教伦理。
(5) 基于罗马法而又自成一体的普通法的法律体系。
(6) 王权与诸侯政治力量的平衡。我国学者钱乘旦先生在所著《英国——在传统与变革之间》一书中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工业革命之所以不能在法德两国率先发生,是因为,法国王权强大,抑制了诸侯势力,产生了大一统的专制王权;德国则因神圣罗马帝国王权衰落,诸侯势力坐大,导致封建势力割据,难以形成国内大一统的市场,因此资本主义也难以发生。而英国由于王权与诸侯势均力敌,谁都难以压倒谁,双方必须妥协,所以才给市民社会留出了足够的发展空间。
这六个因素只是资本主义诞生于英国的内因,只有内因显然是不够的,在这六个内因之前还有发生在欧洲的一连串外因。这一连串外因的源头可以追溯到1135年记录了罗马法的《民法大全》偶然在意大利被发现,因为自西罗马帝国瓦解后,罗马法一度被湮没。罗马法的复兴带动了欧洲的文艺复兴。其后几百年中的宗教改革、地理大发现促使了中世纪的没落。没有这一连串的历史事件作外因,英国的资本主义诞生是不可能的。
按照马克思的唯物史观,资本主义应该首先在意大利发生,因为那里商业发达,有好几个城市共和国,其中威尼斯共和国的海军还是当时世界最强大的。更重要的是,作为政治革命先导的意识形态领域革命——文艺复兴,首先在意大利兴起,但意大利的资产阶级革命在19世纪才完成,而且作为中世纪遗存的黑手党一直活跃在意大利的社会中,至今无法根绝。
宗教改革随后发生于德国,按理来说,这也是资产阶级政治革命的先导,但德国的资本主义在1848年马恩撰写《共产党宣言》时还落后于英法。
欧洲率先出现的资产阶级革命不是在英国,而是在16世纪的荷兰。然而尽管荷兰的商贸非常发达(荷兰当时有海上马车夫的称号),并且率先在欧洲建立了资产阶级的共和国,但荷兰却没有发生后来在英国出现的工业革命,这是马克思理论无法解释的。
这说明,按马克思的理论我们无法说明资本主义发生的必然性,似乎这只是如基因突变一样,纯粹是一系列的偶然在起作用。那么历史发展究竟有没有规律、有没有必然性?或说历史作为一门科学是否可能?
基因突变,自然选择,这也是一种规律,然而基因突变似乎纯粹是偶然性在起作用。以此来比喻社会,那么社会的突变,是否也是纯粹的偶然?如果我们依据韦伯的理性主义、合理主义的理论,就会发现,看似偶然的社会突变,实际也包含着必然性,这个必然性就是人类理性的发育。理性发育有其自身规律,这个规律与马克思揭示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的运动规律有一定关系,或说,韦伯的理论与马克思的理论相互兼容互补。一部人类历史,既是生产力的增长史,也是理性的发育史,二者互为因果、互为表里。因此,历史发展有其规律,历史科学不仅可能,也是如经济学一样的实证科学。
2)理性主义的历史进化观
在马克思的历史决定论里,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宗法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这些社会递进演变的动力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运动,但从韦伯的理论来看,则是人类理性的渐次成长、发育。我们可以从每一个社会博弈失败者命运的改善中看到理性的红线——
原始社会的失败者被作为食物吃掉或杀掉;
奴隶社会的失败者不再被吃掉或杀掉而是作为奴隶;
封建宗法社会的失败者有了人身自由,但依附于领主和土地;
资本主义社会的失败者摆脱了对人与土地的衣服,但要依附于资本。
理性为何会进化?因为利益,理性的核心是利益,理性是实现利益的手段、工具。为了增进利益,理性遵循“两利相衡取其重,两害相横取其轻”的原则。因此,理性的演进就具有有规律,而不是象选择论认为的那样,可以不受制约任意选择。什么是规律?凡满足条件A,即有B,此即为规律。当然,此处A、B皆为集合。
理性进化与生物基因突变的不同在于,前者包含着必然、后者纯粹是偶然。但理性演进的规律不同于马克思的规律,却与之兼容互补。
如果我们可以画出人均GDP的等高线(经济等高线),那么我们就能画出理性等高线,而且这两条线基本重合。对此最好的例证莫如前南斯拉夫了。前南地区从地图上看呈东西向分布,基本可分为西、中、东三大区域。最西面的依次是信奉天主教的斯洛文尼亚与克罗地亚,这是前南最富的区域;中部地区则是信奉东正教的塞尔维亚与黑山地区,经济状况位于中等;最东面的是信奉伊斯兰教的科索沃,居住着阿尔巴尼亚族,经济则最落后。这由西向东的三大区域里,理性等高线与经济等高线基本重合。铁托时期,靠权威强行将这三大区域拉在一起——西部富裕地区要无偿支援东部落后地区。铁托一死,三大区域自然要分家。
理性等高线与经济等高线重合的另一例证则是西半球的地图。西半球的两个大陆,北美洲与南美洲,如将位于北美洲最南端的墨西哥归入南美洲的话,那么北美洲与拉丁美洲之间的可比性是很强的。相同之处:两个洲的自然条件相似或相等,与欧亚大陆相比,都有资源丰富、地广人稀的特点;在民族构成上,都是来自欧洲移民的后裔成为各国的多数民族。所不同的是,前者富、后者穷。另一个不同点是,前者的主流宗教为新教,后者为天主教。
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半球最富的国家不是美国而是阿根廷。当时欧洲人如欲形容某人富有,会说某人“富得象阿根廷人一样”。据说当时阿根廷的年人均GDP排世界前十位,超过欧洲的瑞士与意大利。看看地图我们就知道阿根廷为何富,整个西半球最大的草原潘帕斯草原为其独有,1816年独立的阿根廷其时资源丰富、地广人稀。有这样的条件,想不富都困难。但是100年过去了,阿根廷与整个拉丁美洲一样,仍然处于贫穷和动荡之中,而当时相对落后的西欧与北美的一些国家在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的浩劫后,却后来居上,成了世界的发达国家。经济学家认为,拉美这100年,是典型的有增长而无发展的100年,“南美化”即是对此的指称。政治哲学家则认为,拉美的资本主义是“徒有虚名的资本主义”(见[美]弗兰西斯·福山《历史的终结》)。对此,我国赴那里发展的温州同胞深有体会,如在巴西、秘鲁和玻利维亚等拉美国家你想开一个中国电器市场,那么没有200多个图章(签字)你就别想开出。这200多个图章(签字)意味着200多个红包,少了哪一个都不行。
南北美洲在经济、社会发展上的差距恰与新教和天主教这两种宗教在理性化、合理化上的差异呈正相关性。新教讲究“因信称义”、讲究个人与上帝的直接沟通。天主教则讲究等级,并认为个人不能越过教会直接与上帝沟通。新教中即使如加尔文教派那样认为教徒必须通过教会的帮助方能与上帝沟通的,但该教派的教会与天主教教会的结构差异还是显示了二者在理性化与合理化上的质的差别。加尔文教派的教会不象天主教那样由神职人员组成,而是由信徒中的贤者——长老组成,再由长老们聘请那些神职人员为牧师。而天主教教会的结构宛若一座金字塔,居于塔尖的是教皇,经过一层层的枢机主教、红衣主教和教区主教等阶梯,最终才能到达基层的神父。加尔文教会显示出一种民主性,教徒好象是我们小区里的业主,教会象是“物业公司”,教会是为教徒服务的。而在天主教这套传统的等级制的权威主义体制下,要发展出具有平等化、合理化的现代资本主义体制来,无异于缘木求鱼。这就象在农奴制的体制下,只能有小乘佛教喇嘛教的兴盛,而小乘佛教与大乘佛教传同时传入到已经实行佃农制的中原地区,最后只有理性稍强的大乘佛教能落地生根。
对由两种宗教造成南北美洲在发展上的差距,有人可能会不同意。他们反驳的论据是,作为拉美的原宗主国西班牙、葡萄牙以及移民主要来源地的意大利,现在不是也实现了现代化吗?而这三国的主流宗教仍然是天主教。
对此,笔者认为,这三个天主教国家在西欧曾经是后发国家。特别是西班牙与葡萄牙,至上个世纪70年代中期才告别法西斯专制统治、开始国家的现代化进程。这里起主要作用的是地缘因素。因为这三个国家与新教国家在地理上靠近,人民相互往来密切。可谓“鸡犬之声相闻,经常互相往来”。西、葡两国纵然有法西斯专制制度的封闭,也无法阻止新教徒战后日益富裕的生活的利诱与自由民主等合理性观念的渗透。这也正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文化决定论的软弱。金钱与文化均可对人的观念产生影响,但金钱的作用显然要强于文化的作用,如果没有金钱在场,文化的作用仍然是强大的。相比之下,隔了一个大西洋的拉丁美洲倒可以视作是天主教文化的原生形态,而西欧地区的天主教国家,人民的大部分观念已被新教国家的观念所同化。
正如一学者所言,“文化为体制之母”。以反腐败为例,国人多认为中国的腐败源于一党专制的制度。印度实行多党民主制,其分权制的系统系从英国移植过来,但该国的腐败远甚于中国。“透明度国际”发布的98年腐败指数排列中,中国排名52,印度为68(排序在后为腐败严重)。一些商人对比中印的腐败后说,在中国你知道行贿的对象,而在印度这是一个令你永远无法搞清的问题。
为何英国的制度移植到印度无法起作用而在香港与新加坡能生根开花呢?这里面就有一个文化的理性程度问题。中国的儒教文化有很高的理性化程度,可说是农耕文明所能达到的极限,因而与产生于工业文明的英国文化相接不存在太大的落差。而印度文化是一种奴隶制的产物,属于农耕文明的初级阶段,与英国文化间的落差过于悬殊,因而英国的制度被移植到印度必然会名存实亡。
这一问题同样适合于小布什。发动伊拉克战争的小布什奇怪,为何美国的民主制度能成功移植于日本而在伊拉克就那么难?他不知,日本的理性等高线与伊拉克不同,前者属儒家文化圈,且其现代化进程已有一定发展,故理性化程度明显高于伊斯兰教的伊拉克。
制度是需要有文化作为资源来支撑的。对此,我们再对比一下南韩、台湾与菲律宾三地的发展就可知晓。此三地自二战后均为美国控制,其中菲律宾甚至有过几十年的美国殖民地的历史,但美国的政治制度在韩台二地移植成功,而在菲律宾收效至今仍是甚微、毫无起色。究其原因在于菲律宾落后的原始文化与西班牙350年殖民带来的天主教文化。菲律宾的政党竞选制度源于美国,但几十年运行下来至今仍是有赖于3G(即GUNS私人武装,GOLD金钱,GOONS刺客)。
文化在历史进化中的作用,在某些情况下强于经济与自然条件。比较中国与北欧斯堪德纳维亚五国的现代化进程,可以证明这一点。中国是在19世纪40年代被迫开始现代化进程的,到世纪末,清廷的洋务运动已取得一些成果,但北欧五国的现代化进程是从19世纪末才开始起步的,比中国晚了近半个世纪。然而笃信新教的这五国现代化进程可谓神速,基本上只用了半个世纪就完成了这一进程,把中国远远甩在了后面。要论自然条件,北欧五国很难与中国相比,因为其国土多处高寒地带,农业渔业积累薄弱,但因为理性文化的强势作用,这五国克服了不利因素,迅速实现了现代化。
从这些实例中可以看出,资本主义更是一种文化现象。因此,资本主义、现代化、理性化与合理化以及西化,这四个不同名称所指实际是同一东西。经济只是其产生的必要条件,文化(理性化与合理化)才是其产生的充要条件。刘吉以为中国的民主化在于中产阶级的产生壮大,因此目前只能等待经济上去了,中产阶级成为社会的多数,民主才会实现。这正是经济决定论。在中国这种文化环境中,如果没有文化转型,没有理性主义与合理主义文化的主导地位,即使中产阶级占了多数,民主仍然难以实现。
之所以会如此是因为,除了政治之外,经济与文化是社会发展变化中最强势的两个因素。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不足在于,只看到了经济因素的作用,忽视了文化(理性)的作用。这显然与马恩二位生活的西方社会有关。西方社会中,理性主义是其文化的基本要素,西方文化的三大支柱(1、古希腊哲学,2、基督教【新教】,3、古罗马法),都是理性主义的。因此理性主义已成为西方社会的集体无意识。西谚曰:鱼不知水。马恩二人缺乏东方生活的经验,忽视理性主义乃至忽视文化的作用,也是一种难以避免的局限。
因此,资本主义产生总的来说是一种历史的必然、人性的必然。但这种必然性只在理性主义的文化环境中呈显性,在非理性主义的文化环境中,则被大量的偶然性因素压制着,要使这种必然性由隐性到显性,还有一段艰辛历程。
五、为何不是自由主义?
笔者主张只有社民主义能够救中国,引来一些自由主义者的批评,他们认为,自由主义是比社民主义更好的社会主张,社民主义多少有马克思主义的血统,难以保证中国不重蹈被奴役之路。因此这里有必要对比、辨析自由主义与社民主义的优劣。
1、什么是自由主义?
这里引用一篇发表在天涯网站“关天茶舍”上的帖子《自由主义为体,社民主义为用的“第三条道路”》(作者:好年华,提交日期:2006.2.26 0:26:00)以下为引文:
那么,什么是自由主义和自由主义者呢?
自由主义――以个人权利为理论和实践的出发点,主张每一个人均享有若干天赋的、均等的、不可转让和交换的基本权利,这样的权利优先于任何其他权利或权力;在不损害其他人的权利的前提下,行使这样的基本权利不会受到任何限制和报复;政府的存在就是为了保障和实现所有公民的这些基本权利,公共权力的来源为部分公民权利的让渡或授予,因此,当然必须受到所有公民的制约,也可以由公民收回。
这些基本权利包括:思想自由、言论自由、行动自由、个人选择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组织自由(组党结社)、表达自由(集会、游行、示威)、著作、出版和传播自由、交易自由和私有财产权,等等。对于现代自由主义(非所谓“新”自由主义)来说,还要加上普选(选举/被选举)权、投票/公决权等政治权利,实质就是一种每一个人均等的规则权。必须注意,这些基本权利的项目和内容,也是随时代不同而不同的,总的来说有不断扩大和加强的趋势。
持有或承认以上观点,并习惯以个人权利为社会问题的逻辑起点的人,就是自由主义者。
(以上为引文)
这些自由权利当然是社民主义所赞成的,因此社民主义与自由主义在价值观上基本是一致的,但在实现价值的方法上有分歧。笔者支持“好年华”的主张——自由主义为体,社民主义为用。这不仅是出于策略的考虑,还有对体用问题的不同考量。
从策略上考虑,极权主义体制转型的最好选择当然是社民主义,这样既不否认原政权的合法性,因而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同时也切合中国传统文化的要求,此当不再赘论。
但从体用角度来考虑,笔者不能同意“好年华”的一些观点。笔者认为,社民主义不仅可以为用,而且可以为体。
2、社民主义的人性与价值来源
社民主义之所以能为体,在于她与自由主义一样,拥有自己独立的价值,这种价值植根于人的最基本本能,而且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
人的本能说到底,就是两点,恐惧与贪欲。恐惧保证了生存,贪欲导致了发展。在股市里,我们见到的就是这两点。理性则是本能使用的工具之一(另一工具是经验)。社民主义植根于人的恐惧,特别是对市场机制的恐惧(打工怕失业,经营怕风险),要求政府提供托底保障,这一诉求,对于弱势的工农大众而言,特别迫切;贪欲要求自由,主张政府管的越少越好,这多为掌握了较多资源群体的诉求。当然更多的是既要保障、又要自由的中间阶层。
社民主义主要满足人民对保障的要求,自由主义则主要满足人民对自由的要求。为了免除人民对匮乏的恐惧,政府不免要承担更多责任,要求更大权力;为满足人民对自由的要求,政府相应要放弃一些责任,缩小自己的权力。这就是为何现代西方社会里,社民主义与自由主义成为主流民意的原因。
很多人认为,社民主义来源于马克思主义,这是一大误解。社民主义实际就是在马克思创立共产主义理论之前存在于工人队伍中的社会主义运动。这一运动一直被马克思认为是对资本主义的改良。马克思以其理论对社会主义运动进行了改造,但对于运动所依据的价值,马克思是赞成并对之进行了升华——从部分劳动者希望摆脱剥削奴役到全人类的彻底解放。
这一古老的价值并非马克思的新创造而是来源于基督教的正义原则。这是一种先验的普遍的原则,它摆脱了地域与个别的经验,因此很容易被讲究实际的自由主义嗤之以鼻。从社民主义与自由主义发生成长的历史来看,也很容易理解这一点,这是因为二者使用的工具不同。社民主义是从抽象的基督教正义价值观而来,因此主要以理性主义、或说是以应然价值、建构理性为工具;而自由主义则从实际出发,以经验主义、或说以传统价值、演进理性(自发理性)为工具。
相对于社民主义的基督教传统而言,自由主义则是一种比较晚近的思潮。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可以说是自由主义诞生的宣言。从英国维多利亚时代开始,自由主义一路狂飙突进,到了20世纪20年代末,才遭遇了一次大挫折。自由主义之所以可能,有一个容易被忽视的前提,就是对权力的驯服。所谓自由主义,就是发挥市场的力量,人们凭借各自掌握的资源,按市场规则自由博弈。但是市场毕竟不是万能的。20世纪30年代的那场危机中,凯恩斯主义兴起,这是理性主义借助政府来调控市场,即以建构理性来规制演进理性。与此同时,还有另一场试验在苏联进行,那是以计划代替市场的实验,或说是建构理性废除演进理性的实验。20世纪70年代末,随着凯恩斯主义造成的“滞涨”,自由主义再度兴起。80年代末,计划经济彻底失败。自由主义似乎成了最正确的社会主张。但是2008年的金融危机露出了自由主义的马脚。
总之,社民主义与自由主义相互竞争、相互学习的百多年历史,说明二者各有所长、各有所短。二者理应相互借鉴、取长补短。但与此同时,有必要将人们对社民主义的其他一些误解澄清一下。
3、社民主义偏好集体主义吗?
上面提到的“好年华”先生认为,社民主义以集体主义为价值取向,因而天生喜好公有与国有。这是对社民主义最深的误解,社民主义是成长于西方新教社会的一种诉求,是继承了从古希腊一直到文艺复兴以来的人文主义个人主义传统的一种文化。社民主义与自由主义最大的区别不在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而在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以社民主义发达的西北欧地区而言,新教的个人主义一直是主流文化观念,与东南欧地区崇尚集体主义的天主教、东正教文化迥然不同。
为何社民主义明明提倡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全体人类自由发展的前提,却会给人留下集体主义的印象呢?这显然与社民主义基督教的利他主义诉求有关。基督教一向反对自私自利,强调个人对上帝(社会)的责任与奉献。社民主义继承了这一传统,认为个人的价值在于对集体的贡献。因此社民主义的个人主义是利他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则与此相反,是利己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正是以利己主义、摆脱社会责任的自由作为经济发展的价值动力,这样一来,必不免造成许多社会问题,引来世人对自由资本主义的诟病。
为何自由主义会将利己主义而非利他主义作为自己的价值取向?这与自由主义和社民主义各自不同的认识论有关。自由主义的信条是:“各人为自己,上帝为大家”。亚当斯密所揭示的市场规律似乎证明了这一点,你看,每个商人都从利己的动机出发,最后的结果是客观上造成了社会的富裕繁荣。而主观上要为群体设计人人富裕的计划经济,却造成了人人贫穷的客观结果。因此他们认为,让利己的动机自由行为,能带来最好的社会结果。自由主义遵循的认识论是经验主义,持有这种理论的人认为,我们不是上帝,我们的理性及其有限,我们无法凭借可怜的理性来规划整体与未来。我们只能凭借经验提供的可靠的知识摸索,因为过往的经验证明了这一点。
理性不等于理性主义,经验也不等于经验主义。社民主义与自由主义在构建自己的理论时,都必须同时使用理性与经验这两种认识工具。但在究竟是以理性来规制经验还是以经验(包括意志、情绪这些主观因素)来规制理性的问题上,二者拉开了距离。理性主义认为,经验刺激使我们产生了一些先验的、不证自明的逻辑原则,凭借这些原则我们可以从经验中抽象出具有普遍性与必然性的理性规则,我们必须以理性规则来规制主观、以一般来规制特殊、以普遍来规制个别,通过理性不断的实践与修正,理性最终能够掌握自身的命运。
自由主义之所以取经验主义为工具,就是为了摆脱规制,实现意志充分的自由。因此,理性的规则在他们看来只具有工具价值,不具有指导价值。能够担当指导的,就是逐利的自由意志;而社民主义是从客观的正义理性出发,以客观来规制主观,实现有限并有效的自由。因此,社民主义/理性主义可说是一种客观主义,而自由主义/经验主义则是一种主观主义。
从主观主义、经验主义出发,在人生价值的取向上,自由主义者当然选个人向社会的索取,索取越多价值越高;而社民主义则以对社会的贡献,贡献越多人生就越有意义。
在社会生活中,讲究实际的自由主义者都以个人非理性的奢侈为身价。你问他,吃燕窝鱼翅,喝几万、几十万元一瓶的名酒,难道就比普通有营养的饮食更有味道?他也坦承,二者在感官上无多大差别,但奢侈性消费体现了个人价值,说明我有钱、有本事。对于社民主义利他的价值观,自由主义/经验主义者往往认为,这是空的、虚幻的,只有个人吃得好、穿得好、被人羡慕尊重,才是实在的。
利己的个人主义使自由主义走向极端的个人主义,而利他的个人主义使社民主义持一种温和的个人主义,这种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不是决然对立,二者可以兼容。
理性主义与中国的中庸之道有相似之处,二者都反对偏激,主张中庸。在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的对立上,自由主义好走极端,反对集体价值,似乎集体与个人势如水火,二者不能统一。社民主义由于坚持利他的个人主义,打通了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的联系,这就是个人的社会责任。
社民主义对公有制国有制的偏好不是价值层面的,而是工具层面的。在本文“西欧的社会主义”一节中,提到了英国工党与法国社会党搞国有化的历史,但在斯堪的那维亚诸国,虽然社民主义传统比英法更深厚,国有化却基本没有影响,那里还是私营企业占优势。这说明社民主义并不必然导致公有化与国有化。
4、 社民主义为何要坚持个人主义?
社民主义坚持个人主义、个人权利和个人自由是因为,这是个人理性存在的基础。前面说过,社民主义以理性主义为自己的思想武器,而理性来源于个人权利。没有私利的人必然是没有理性的人。对此,长期生活在大公无私语境中的中国人感到难以理解。什么是无私?本拉登的人肉炸弹就是无私。无私必然会导致损人不利己和损己利人。文革时期,中国自己吃不饱还要勒紧裤带支持越南、阿尔巴尼亚,就是损己利人。斗私批修、狠斗私字一闪念,都是损人不利己。拨乱反正之后,政府重新肯定了私人权利的合法化,才使民众理性恢复。
个人主义的合法化虽然会导致自私自利与损人利己的现象出现,但相对于理性受压制、疯傻横行的文革时期,这已然是社会的进步,或说这是社会发育的一种生理现象,而文革中为了捍卫毛泽东思想,两派大规模武斗,则是一种病理现象。要纠正损人利己现象,人类已有丰富经验,这就是机制诱导、法律惩罚与道德教育。但要对付人肉炸弹,恐怕无论是自由主义还是社民主义,都苦无良策。
私有财产与个人理性,二者是相辅相成的。中国亚圣孟子说:“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恒心,就是一种稳定的预期,换句话说就是理性。一个社会绝大多数都是赤贫者,这个社会必然是盛产人肉炸弹的工厂。
集体主义的社会虽然也有个人财产,但往往缺乏稳定的法律保护,因此民众的理性程度相应较低。这或者导致民众无恒心,或者导致民众相互之间损人利己、纠纷不断。要使民众致力于双赢的博弈机制,就必须使民众有一定的理性,而理性则来自于稳定的私有财产。公有、共有财产如果不能量化到人,在社会无法实现各取所需的情况下,民众即使有吃穿保障,其理性也难以发育成长。因为理性一定是由每个个人独立使用的,理性与个人权利、个人责任密切相关。文革之前中国的单位人既无私产,也无个人责任,其理性程度几近于零,个人基本成为齿轮与螺丝钉,这也为后来的文革准备了土壤。
所以,社民主义只要以理性为工具,就一定要坚持个人主义。
5、关于福利国家的问题
社民主义的福利国家政策是自由主义最不能忍受的,他们认为,高福利带来的高税收最挫伤人们自由经商的积极性。其对福利国家政策的批判,主要理由是1)赤字财政支持高福利是剥削未来、不可持续;2)高福利养懒汉会降低国民素质。现对其反驳如下:
1)剥削未来还是投资未来?
福利国家广泛提供公共教育、免费医疗、社会低保、社会养老。在税收不足以支撑的情况下,政府必然要采取赤字财政来支付福利开支,这被批评者认为是剥削未来、不可持续。果真如此吗?如果借钱喝酒,这是剥削未来,但借钱读书则不是。借钱读书是投资未来。政府只要掌握赤字的度,使其可以控制,福利国家的政策就是合理的、可持续的。
2)高福利必然会降低国民素质吗?
如果在当下的中国,不工作而能有衣食无忧的生活,那可以想象,这种高福利一定会养懒汉。但在北欧国家却并非如此。以劳工参与率与妇女劳工参与率这两项指标比较斯堪的那维亚五国与美国,可以说明这一点。
以2000年20岁至59岁的人口为例,美国的参与率是82%,北欧国家最高的冰岛是90.5%,连最低的芬兰也有83.7%。妇女劳工参与率是检测“福利”和“懒惰”关系的更佳指数,因为妇女的福利往往要比男人多。但美国这个数据是75%,北欧最高的冰岛86.2%,最低的挪威是80.7%。可见北欧的福利并没有造成懒惰。
福利国家可以使人在基本生活保障方面依赖国家,但这种“依赖”并不意味着“不进取”与“不负责任”。在多数北欧福利国家,获取博士学位的人均指数高于非福利国家的美国。从奉献给国际援助的人均数字来看,北欧国家是美国的十倍,从奉献给联合国援助项目的人均数字来看,北欧国家是美国的16倍。
从自然资源的角度而言,北欧五国普遍不如美国,这五国大部分国土与美国的阿拉斯加相同,但人均GDP不仅远高于阿拉斯加,多数还高于美国。无论在国民幸福感指数还是国家创造力指数方面,北欧五国都在世界上名列前茅。这说明高福利至少在北欧并没有降低国民素质。
(本段参考引用了《福利国家带来了什么》一文,该文载于《南方周末》2009-9-17第31版)
6、社民主义与共产主义的关系
北欧国家长期的社民主义实践表明,共产主义并非如自由主义所认为的那样,是一种乌托邦,而是一种基于人性并具有合理性与可行性的社会制度。我国许多访问过北欧国家的老干部都认为,中国如果能达到那种水平(20世纪80-90年代)那基本上就是共产主义了。
马恩所设想的共产主义,谈不上是人间天堂,只不过是摆脱了经济条件对人的束缚的一种社会制度,人性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在那个社会依然存在,各种矛盾烦恼不会比现在的社会少。
自由主义/经验主义则认为,共产主义之所以不可能是因为,自然资源有限,无法达到按需取酬的程度;另一方面则因为人性丑恶,贫穷与匮乏是杜绝懒惰、激励勤奋必不可少的手段。
自由主义/经验主义的这种观点是站不住脚的。曾经有一个时期,人们认为,食物匮乏无法解决,因为人口增长永远超过食物增长的速度(人口增长是几何级数,食物增长是算术级数——马尔萨斯人口论),但随后农业科技的发展迅速解决了这个问题。20世纪人类社会的发展说明,最强大的资源不是自然资源,而是人力资源,人的聪明才智完全可以利用有限的自然资源,创造出无限的财富。美国现在的人均GDP大约为4万美元/年,为何全球人均就不能达到或远远超过这一水平?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北欧国家人均GDP如果达到现在水平的几十倍、几百倍后,那时的情况会如何?经验主义者认为这类问题毫无意义,因为谁也不知道会否发生这种情况。但是牛顿当年设问,如果没有摩擦力情况会如何?如果他旁边有经验主义者在的话,会告诫牛顿,不要胡思乱想,没有摩擦力的情况永远不会发生。
吝啬、自私、寡善,这是贫穷给中国人留下的印痕,并非是民族本性。很多人相信,人的本性是贪得无厌的,但实际却并非如此。按照马斯洛的理论,人的需求是分等级的,低等级的需求满足后会跃升到高等级。马斯洛将人的需求划分为五级:生理的需求、安全的需求、感情的需求、尊重的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有人认为娱乐需求应为一项独立需求)。其中生理与安全的需求是从外部得来的满足,而后三种需求则是内在得到的满足。人的需求是从外部得来的满足逐渐向内在得到的满足转化。金钱能带来外部的满足与一部分内在满足,但是感情与自我实现的需求,不是金钱所能满足。把人视为对物质具有贪得无厌的观点,正是一种经济决定论。人的贪得无厌不是在物质方面,而是物质与精神的所有方面。经济越发达,人对物质的欲望就越低,在精神上的追求就越高。
因此,以贫穷与匮乏来杜绝懒惰无此必要。奴隶社会人们曾经认为,鞭子是激励的好工具,后来又认为贫穷是好工具。实际人皆有向善与羞耻之心,要激励人的积极性,我们完全可以采取更人道、更有效的手段。
比尔盖茨与股神巴菲特将巨额财产捐献给社会使我们看到了人性在极端富裕条件下的自然表现,由此我相信,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理想,是有人性与现实性基础的,是能够实现的。而社民主义,是实现共产主义理想的最好途径。
7、 自由主义的短板
自由主义在公共领域具有一定的积极性,但在私人领域则表现出了一种消极颓废的倾向。这一点在发展中国家并不明显,在发达国家则构成了社会问题。
这些消极颓废的倾向就是吸毒、同性恋、赌博的合法化诉求。为何把这些与自由主义扯上关系?因为这正是自由主义个人自由合乎逻辑的表达。所谓“饱暖思淫欲”,自由主义强调感性体验、反对抽象规则的制约的内在逻辑,必然使其成为这些诉求的工具。这是赞同自由主义理论的国内学者容易疏忽的一点。
社民主义在私域,由于秉承基督教的价值观念以及强调个人的社会责任,因此往往表现为保守和传统。如果比较社民主义与自由主义对待人性的态度,我们会发现,自由主义对待人性的各种欲念,无论善恶,都主张给其自由;而社民主义则对人性有一个扬善抑恶的要求。正是自由主义的这一内在主张,成为自由主义的短板,因为吸毒、同性恋和赌博合法化的诉求,即使在西方,也只是少数人的诉求。这就使秉持自由主义理念的政党在选举中往往因此失分,也是令自由主义理论家十分头疼的问题。
因此,在经验可以预见得到的未来,自由主义难以成为中国的主流观念。
六、结束语
狭隘的视野,是刘吉、霜叶一类老知识分子的局限;失于肤浅的推论,是主张自由主义的年轻知识分子的不足。本文力图以社民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社民主义与自由主义的对比和辨析来论证只有社民主义能够救中国这个论点。据此,我认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
科学社会主义不科学,而且,社会主义不是科学所能涵盖的,社会主义的核心是社会正义;
自由主义只能作为终极价值被社民主义包容,自由主义放任自流的做法,既不适合中国的传统文化,也不适合把共产主义作为理想的中国。
全文完
2009-10-1
三评刘吉的预测——只有社民主义能够救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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