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重庆晚报》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在研究制定工资支付相关法规,“同工同酬”将首次作为立法内容。即无论正式工还是劳务派遣工,只要从事相同内容工作,应当获同级别工资待遇。
可以肯定,这又是一个画饼充饥的政策。
目前“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在市场化的企业并不多见了,尤其是民营企业,根本就没这种矛盾。而表现最为突出的其实是行政事业单位,也就是说,矛盾出自财政资金支付工资的单位。
大家随处可以看到,那些协警、协管、协税们,他们的工作其实最辛苦,工作责任心强,也最好管理,很多业务能力比正式的公务员还要强许多,可他们的待遇往往却只有同岗位公务员的五分之一甚至更少。
“同工同酬”是世界上最基本的分配制度,可具有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中国,却做得较差,令人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