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贪官倒台,也要被查"黑手"?


庆祝贪官倒台,也要被查"黑手"?

萧锐(齐鲁晚报)

  10月25日,在湖南省永州市道县街头,有群众舞龙、放鞭炮。他们是在庆祝县委书记易光明被省纪委双规。现场图片被放到网上后,引起广泛关注。据《新京报》11月10日报道,游行结束的当夜,道县政法委书记赵文旺在县委常委召开的紧急会议上,声称要打击组织庆祝活动的"首要分子"。

  贪官倒台,旁观者的心情大致应该分成三种吧:事情发生前后都有些事不关己的真正冷眼旁观;曾深受其苦、曾有切肤之痛的难以抑制的畅快;还有,恐怕就是胆战心惊、甚至恼羞成怒的昔日同僚--每个人其实都生怕自己成为拔出萝卜之后那坨被带出的泥。笔者不知道这位政法委书记属于以上哪种,或许只是压抑着个人情感而顾全大局、在殚精竭虑地"避免事态恶化(永州市有关领导在接到赵文旺汇报时的指示)"吧,那倒是真有些临危不乱的大将风度了。可是赵书记似乎忘记了,领导批示里不是明明告诫他要"尽快疏导"吗?

  "谁策划的?谁组织的?谁做的条幅?……"用警察迅雷不及掩耳盗铃的排查来贯彻落实上级领导""避免事态恶化"的指示,可真有你的!这算哪门子"疏导",在这样的"疏导"之下,事态怎能不"尽快"恶化?能够感觉到,面对公民自发的庆祝,道县甚至其更上级地领导,是颇感尴尬的。昔日的同僚以贪腐的名号离开,除了不安,剩下的恐怕也只能是些尴尬了。早在一年多前,就有部分干部向上级反映易光明的问题,但得到的回答居然是,"他马上就要退了,就让他干到底吧"。呜呼哀哉!反腐还有一点起码的原则和立场吗?有多少有问题的官员是在这种"快退休"的托词中安全到站的?说这话的官员应当被追究--笔者明白,这是最无力的气话。

  这些光怪陆离的景象为什么会出现?公民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批评和监督,这样的宪法权利缘何一直停留在文本层面?没有日常监督和问责渠道的群众,恐怕也只能在贪官倒台之后,去游行庆祝一番了。当然,这样的游行是"必须经过公安机关批准"的。但扪心自问,即使是真的按照程序去申请,有可能被批准吗?公民的宪法权利如果在日常的行政程序中被消磨殆尽,这样的依法行政便注定会得到历史的负面评价。

  多么好的人民,贪官横行的档口,并没有太过激烈的言行;只是奢望在贪官倒台之后,游行庆祝一下上级领导的英明伟大,这样的要求过分吗?这都只能算是一个臣民的卑微的要求。卑微,在现代政治范畴原本是应该用来形容权力的,现在仿佛顺理成章地倒了过来。

  颠倒了这一切的,恐怕不仅是一个道县!

  2009-11-10

  相关报道:

  新京报:一个县委书记的落马与庆祝

  http://news.qq.com/a/20091110/000504_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