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我们的改革者们提出了一个非常响亮而且很迷惑人的口号,那就是“卸包袱”。他们简单地把改革看成“减负担、卸包袱”,所有的改革措施都是围绕“卸包袱”来进行的。
是啊,谁不知道?把身上的负担、包袱全部卸掉,空着两只手,人就能轻松自如地前进,也可以行走得更远、更快。问题是,这个包袱是什么?是从哪里来的?卸给谁?
一、包袱是什么?
我们的改革者们所谓的包袱是什么呢?从我们这些年的改革实践中,可以看到,改革者们所说的包袱主要有:
1.企业的员工。根据经济学上“只有必要劳动才能创造价值”的原理,裁减冗余人员、精简业务机构对提高生产和工作效率、增加企业效益,确实能起到积极的作用,但决非仅此一途。开源节流、提高科技含量、开发新产品、扩大再生产、产品升级换代、更新经营观念、完善售后服务、加快资本和物资流动等等是更为行之有效的措施。成功的经营者把劳动力看作是企业创富增效的资源,只要用人所长、适度激励、改善经营,人力资源就能为企业创造巨大的财富。但我们的改革者们只把企业员工看成“包袱”、“负担”,“下岗分流,减员增效”这一口号的提出,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和判断。
2.亏损的企业。只要企业亏损了,不管是由于用人不当、管理不善、经营失误、产业调整还是体制、机制等问题所致,我们的改革者都会把它当成负担和包袱。本来,一些企业本质是好的,只要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经营机制、选好经营者、强化经营管理,就可以扭亏为盈并逐步发展壮大。但我们的政府总是简单地一刀切,把所有这类企业当成包袱卸掉。
3.基础建设。对于能源、交通、通讯以及城市的市政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这些本来是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情,政府也是全部看成是包袱,不管是否具备市场化条件,全部推向市场或推向社会。
4.公共事业
国家的国民教育、医疗卫生、防灾减灾、环境保护、文化普及、科学研究(主要是基础科学)等公共事业也被看作是改革的“包袱”。
5.社会福利。
社会福利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可以称之为“保障性福利”,主要包括“养老、助残、抚幼、济困”等社会救助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以及人的生育补贴、死亡抚恤等的社会优抚,又称为“狭义的社会福利”。另一类可以称之为“非保障性福利”,主要包括住房、教育、公共卫生、各种津贴等。这两类福利加在一起,构成了“广义的社会福利”。提高和改善社会福利是政府的主要职责之一,也是政府通过二次分配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的主要手段。但我们的政府却一度把它当作是“包袱”推给国民。
二、包袱是怎么来的?
那么,这些所谓的“包袱”是从哪里来的呢?我看主要是以下几方面:
1.国家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如冗员、亏损企业等都是由于国家实行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忽视甚至违背市场规律而造成的。也就是说,这是我们政府的失误产生的。
2.社会发展和国家运行过程自然产生的。如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城镇的市政建设等公共事业。
3.政府的职能决定了国家应履行的责任产生的。如国民教育、防灾减灾、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基础科学研究等等。
4.满足人类文明进步和社会秩序稳定的需要而产生的。如各种社会福利、文化普及、公共医疗、卫生保健等等。
三、包袱卸给谁?
社会发展规律决定了在一定区域(如一个国家)内,国家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市政建设、国民教育、防灾减灾、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基础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支出必须与国家经济发展相适应,社会发展和国家运行才是健康的;国家投入到各种社会福利、文化普及、公共医疗、卫生保健等方面的费用必须与社会文明发展进步相适应,社会才能稳定有序。也就是说,我们的改革者们说所的“包袱”是一个相对固定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大的必然存在。
那么,我们的国家把这些包袱卸下来,卸给谁了呢?这些“包袱”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它是社会运行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是永远存在甚至逐年增大的,不会自动变成空气消失,也不能把它丢在路边不理,更不会有上帝来把它背走,肯定要有人或组织来接过包袱,国家才能有效运行,社会才能保持稳定和发展。从改革开放三十年的进程来看,我们就会知道,我们国家和政府把这些包袱全部卸给了底层的普罗大众,国家没包袱了,政府轻松了,但我们的人民群众呢?很多过去由国家负担的费用转由家庭或个人承担,背上了沉重的包袱,只能像个蜗牛一样,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步履维艰,成为改革开放的牺牲者,被社会远远甩在后面。
知道了这一事实,我们就会明白,改革开放三十年,我们的GDP飞速增长,我们国家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的物质日益丰富,为什么我们底层群众的相对收入水平却逐年降低,生活质量每况愈下,甚至到了“读不起书,看不起病,住不起房”和“生不起也死不起”的地步?
政府的责任就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国民利益,搞好基本建设,保障公共福利,缩小贫富差距。也就是说,政府应该努力减轻国民身上的负担,为国民卸包袱,保障国民的基本权益和公共福利,而不是相反,把自身职责、社会责任全部推给国民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