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节日长假时间安排是关系到各行各业乃至全国每个人的利益。
国务院在去年的12月4日就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从通知的正文看,好像春节、五一和国庆节的放假时间全是七天,但仔细一推敲又不是这么回事。我们取春节的放假时间安排看:
春节的放假时间是从1月25日至31日,共7天。但随后又解释说其中有4个公休日、3天法定休假日。这就让人费解了,既然这4天是公休日,为什么通知中要说放假时间是7天呢?将4天公休日调节与3天放假放在一起是很人性化的做法,但将4天公休日纳入7天放假时间内就不太明智了。
多数人对于这个问题可能不太关心,但在单位的人却关心这个问题,首当其冲的是值班问题。各单位在长假安排值班时,看到国务院通知中称春节“1月25日至31日放假,共7天”,这样就安排值班7天了,而不是只对3天放假时间进行排班。如果春节等节日时经调节过来的公休日需要安排值班的话,那么平时的公休日为什么不安排值班呢?(正常上班的就不叫值班了)
我无意对国务院的通知有异议,对于单位安排我在春节时值班是很按要求参加的。我只想说的是:当公共管理部门在作出每一件具体行政行为时,能够充分践行科学观,那社会就更能体现和谐气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