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采用财政补贴方式,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按照部署,今年中央财政将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从10亿元增加到50亿元。另外中央安排20亿元资金用于家电“以旧换新”补贴。
毋庸讳言,“以旧换新”政策的初衷无疑很美好:拉动消费,刺激经济;更新换代,节能环保;对于老百姓而言,淘汰旧车、旧家电换新的同时得到国家补贴,等等。可谓概念多多,市场一片赞许,誉为空前的利好,厂家、商家、试点地区都对此期待殷殷。
然而,公共政策的难点不在于出台什么样的政策,而难在政策的细节设计和执行效果。比较极端的理性预期学派更是认为任何经济政策都经济人的理性预期所化解,而不会起到任何作用。因为目前我们尚未看到政策的实际操作细则,从以前“家电下乡”政策暴露出来的问题看,操作细则如何,真正攸关政策之成败。因为目前主管部门和各省都在加紧制定,不便妄加猜测,单就政策本身而言,如果在某些环节不能未雨绸缪,政策最终的效应可能适得其反。
首先,因为我们没有看到具体的受惠的产品目录,所以很难判定对产品升级换代和环保的真正影响。对于汽车和家电产业,真正积压的产品恰好是那些本身就需要淘汰的或者并不环保的产品。我们的担心在于,企业在申报产品目录的时候,申报的都是背离政策初衷的产品,国家财政补贴了不该补贴的产品,“以旧换新”成了厂家处理过剩产能的政策窗口,这显然是政策的最大风险。而如何确定详细的产品目录,这无疑是交给相关部门的一个最大的难题。
其次,因为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并不明细,而政策细节的出台亦需要一段时间,这在客观上为商家博弈政策提供了便利。比如,就电器的补贴政策看,原则上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分品种确定最高补贴额度;对回收补贴范围内旧家电并送到拆解处理企业的运输费用,给予定额补贴。这个政策,首先肯定助长商家在此之前提价,这是毫无疑问的,其实在国务院宣布这个政策之前,因为走漏了风声,部分汽车、电器商家已经做出了反应。在一个竞争的市场上,让政府去确定商家的价格非常之难。商家完全可以做到把价格提高两成,或者取消以前的销售折扣,而让消费者享受所谓的10%的财政补贴,在这个环节,财政补贴的优惠基本上可以被商家化于无形,财政补贴不知不觉从所谓的消费者的口袋就进入了商家的腰包。
第三,旧电器的回收程序也很关键。谁来回收旧车、旧电器,回收的旧车、旧电器是报废还是会通过某些途径再次进入市场。在这个环节,政策寻租将成为常态。目前的程序唯一可能的做法是政府指定回收厂家。而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一个交易,如果有政府的有形之手“指导”存在,则价格的扭曲不可避免。最可能的程序是这样的:政府指定回收厂家,而回收厂家作为“指定”的收购方,就有不可剥夺的独家议价权,本来一个可以去市场上卖到500元的电器,在“指定”的回收厂家这里只能卖到200元,而且用消费券支付,必须到“指定”的商家买新的电器,流程回到上一个问题。这样,在卖旧车、旧电器这个环节,为了得到财政补贴,消费者可能必须付出低于市场价卖旧电器的代价。而这个指定的回收厂家下一步如何处理旧车、旧电器更成了关键。如果控制不好,一旦转卖出去,等于财政补贴拉动起来的部分消费又被这部分旧品给挤压了,消费的刺激或许归零,所谓环保、更新更成了一句空话,而获益的通过政策的寻租仍然获益。
最后一点,更要命的,旧车(所谓的黄标车)鼓励报废如果说对于环保、安全的确有用的话,而旧电器其实是可以继续用的,如果用纳税人的钱鼓励大家提前“报废”,本质上是一种浪费行为。和倒牛奶减少库存属于大同小异。在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理性的选择是节约,是减少开支,而不是花不该花的钱。如果这个不该花的钱花出去了,仍然意味着对别的消费的“替代”,从整个社会的总消费而言,可能依然是零和博弈。
分析至此,政策已经千疮百孔了,而更致命的是,国务院将政策的细节制定权又下放到试点的省份,在这种情况下,要在以上我所指的各个环节设置“正义的关卡”,这对于公共政策制定艺术尚处于初级阶段的各省而言,难度非常之大,每个细节对于政策的设计方都是一道无解的难题。这样来看,“以旧换新”的细节魔鬼和执行难度远远大于之前的“家电下乡”,而家电下乡所暴露出的种种问题,让我完全丧失了赞美和提出建设性意见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