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风田:家电汽车“以旧换新”忽视农村哪个群体?
郑风田 中国人民大学
家电汽车“以旧换新”把农村那些原来指望别人买新自己捡旧的那个最弱势群体的希望给弄没了,其实他们最应该得到财政补贴,也最需要政府帮助。而目前的政策不但他们得不到,连捡剩的机会也飞了。
家电汽车下乡目前又出新政策,叫以旧换新。主要内容是:在现有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基础上,扩大补贴范围,加大补贴力度。 在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和福州、长沙,开展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等5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试点。对交售补贴范围内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消费者,原则上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分品种确定最高补贴额度;对回收补贴范围内旧家电并送到拆解处理企业的运输费用,给予定额补贴。今年中央财政将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从10亿元增加到50亿元,同时安排20亿元资金用于家电“以旧换新”补贴。
这次的新政策,中央还有一条规定叫充分发挥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我也就响应中央的号召,对目前的这个以旧换新政策监督一下吧。
目前的汽车家电以旧换新,似乎更多是从厂商的利益出发。
其实了解我国农村实际情况的人都知道,我国不少地区的农民一直都是废物循环利用的习惯。农民买新的家电汽车了,旧的一般都转让给亲朋好友继续使用。如果个别厂商用“以旧换新”来促使消费者购买他们推出的新产品还可以理解,但如果以旧换新上升到国家政策,拿国家的补贴来做,我认为其实不太妥当。淘汰的目的是以旧换新可以减少污染,但你可以算一笔帐,为了把新产品制造出来,它所制造的污染有多少?总不会从天上掉下来吧?如果被淘汰的旧三轮四轮旧电视还让农民继续使用,大家可以算一笔帐,看哪一个污染更大?
一般的电视冰箱,可以使用几十年都没有问题。
而以旧换新被换下来后,这些家电基本上都给报废了。如果不以旧换新,农民在购买了新汽车、家电后,这些旧产品还可以转让给那些买不起的穷亲朋好友继续发挥余热。因为目前的家电汽车下乡,基本上还是农村的富人才能购买得起,大多数的穷人无法享受。与其非要以旧换新给报废了,真的还不如让他们继续在农村循环,至少我认为污染更少,而且受益面也更大,等于国家卖一辆汽车,帮助了两个家庭,那个买新车的与那个捡别人旧车的家庭。君不见,在北京总有不少人收购旧的电脑电视买过农民。说到底,我国农村还有不少特别穷的人,他们买不起新的家电汽车,如果能用别人淘汰下来的旧的,也是一种享受。而目前这个以旧换新,把他们的路给堵了。不好!
工信部商务部的以旧换新,忽视了我国农村传统的循环利用、废物利用的习惯。
我国目前部分分工演变成各吹各个号,各跑各的调。目前工信部、商务部又出台以旧换新的汽车家电下乡政策,该政策是典型的只站在工信部家电部所管领域行事,而忽视了汽车下乡所服务的群体:农民的声音。如果单从农民与农村的实际出发,更好的政策不应该是以旧换新。
实际上没有必要非以旧换新。 一般农民的消费习惯是自家买了好的,原来所用的就可以折价处理给亲朋好友了。实际上这样做很好,至少达到了循环利用。那些买不起的农民至少可以便宜得到旧车了,并没有什么不好。而这个以旧换新,把农民旧的收走,估计都会当废品处理,真是可惜。我国不是一直提倡循环经济、废物利用吗?实际上农民一直都在这样做。目前的这个以旧换新政策,等于在把农民向错误的方向扭转。农村居民不像城里人,家里的旧东西一般别人不要,只好当破烂处理了。农村亲朋间比较熟悉,一般都有互相利用的习惯。
应该成立“农民部”,对涉及到农民利益的各种工具进行审查,看是不是最大程度地考虑了农民的实际需求,监督部委主要考虑厂商利益而忽视了农民的利益。
这个以旧换新政策,最主要的受益对象是汽车厂商与家电厂商而不是农民。这反映是工信部商务部出台政策的显著特点,是站在汽车厂商家电厂商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却很少考虑农民的消费习惯与购买特点。看来以后应该成立一个农民部了,任何部委涉及农民问题的,都得让这个部来审查。否则的话,都在打着为农民服务的口号,但其实最主要的目的是考虑自己所管之事,而忽视了农民的真正需要。比如家电下乡,最主要的是考虑了家电厂商的利益;良种下乡,考虑了种子公司的利益;农机具下乡,考虑了农机具公司的利益;新农合,更好的考虑了医生的利益,当然旗号都是说为农民服务,但其实如果真正从农民的利益角度出发,都不该出台这样的政策,把农民折腾的够呛,但所得益处很有限。比如如果让农民选择,农民可能选择普惠制,不需要什么劳什子的招标指定,一招标指定价格一定会上去,农民有苦难言。比如新农合,本来挺好的政策,但一到基层,就搞什么指定,让农民非得在什么地方看病才能报酬,而那些被指定的地方,一般是价格高而服务态度又差的地方。农民一直在抱怨,国家给农民的好处,就这样被招标指定给拿走了。
所以让那些最弱势的农民来选择,他们喜欢以旧换新吗?
(评论者郑风田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阅读材料:国务院决定在京津等地试点家电以旧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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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措施。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国家结合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加大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力度,出台鼓励“汽车摩托车下乡”、“家电下乡”等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农村消费,对拉动内需,稳定和扩大就业,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促进扩大内需,根据我国家电、汽车产业发展和消费市场实际,有必要实施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的政策措施。这不仅有利于扩大消费需求,也有利于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
会议决定,采用财政补贴方式,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一)在现有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基础上,扩大补贴范围,加大补贴力度。对符合一定使用年限要求的中、轻、微型载货车和部分中型载客车,适度提前报废并换购新车的,或者对提前报废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并换购新车的,按照原则上不高于同型车单辆购置税的金额给予补贴。(二)在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和福州、长沙,开展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等5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试点。对交售补贴范围内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消费者,原则上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分品种确定最高补贴额度;对回收补贴范围内旧家电并送到拆解处理企业的运输费用,给予定额补贴。(三)今年中央财政将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从10亿元增加到50亿元,同时安排20亿元资金用于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会议要求各有关省市和部门加强领导,制定明确的实施细则,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要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回收处理能力。要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有效,方便广大消费者,同时充分发挥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