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书记举报污染企业4年未果尴尬了谁?
周仕凭
据《新京报》5月26日报道,“为了关停辖区内的两家污染企业,江苏省仪征市环保局党组书记侯宜中向上级举报,奔走呼吁4年多,报送调研材料累计数十万字。至今,侯宜中已不再担任党组书记,仍坚持举报。”
2005年,侯宜中履新仪征市环保局党组书记。从2006年9月起,侯宜中以仪征市环保局党组书记的名义,向上级环保部门举报扬州化工园问题。信件的收信方逐年升级,从扬州环保局、监察局,到江苏省环保厅、省委省政府,直到环境保护部,但一直没有结果。连环保局书记的举报,有关部门都置若罔闻,平头百姓举报环境问题的结果就可想而知了。那么,造成这一结果究竟尴尬了谁?
我们无论怎么解释,都难以回避中国环保的尴尬:一方面,从中央至地方,各级政府都在喊环保、抓环保,认识之深刻、态度之坚决、力度之猛烈都是前所未有的;另一方面许多地方的环境污染是外甥打灯笼——照舅(照旧),有些地方甚至有加重的趋势。究竟是谁造成了这样的尴尬?我们只能尴尬地说:凡是污染严重的地方,主要原因在于当地政府的不作为。
提起污染,人们咬牙切齿首先想到那些冒着黑烟、流着黑水的企业。侯宜中举报的企业就是从扬州迁到仪征的扬州农药集团的优士化学、瑞祥化工。2003年,瑞祥化工未经任何审批手续就上马致畸、致癌、致突变的苯胺、环氧氯丙烷等项目。甚至在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制止下,仍建成投产。
说他们没有社会责任感、遗祸子孙、利欲熏心,甚至是历史的罪人一点也不为过。多年来,他们一直被作为肇事者的角色,总是低头站在环保的被告席上,听着人们怒涛般的申斥与责骂。
作为破坏的始作俑者,他们是“罪”有应得,无论如何都洗脱不了造成污染的直接责任。但从根源上看,作为企业,是实在承担不起这样具有严重后果的历史责任的。尽管他们在拼命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毕竟还是在当地政府设定的某种轨道上行走。假设没有当地政府在背后以种种形式默许,甚至撑腰,他们是一天也做不下去的。可以说,是一些地方政府长期以来不作为,才导致了今天的局面。
我们的环境是不可持续的。三分之一的国土被酸雨污染,3亿多农村人口喝不到干净的水,三分之一的城市居民呼吸不到清洁空气。传统的高耗能、高污染、高消费的经济发展模式使中国成为了世界耗水第一、污水排放量第一、二氧化碳排放量第二的大国,还是世界三大酸雨区之一……
我们的生态是不可持续的。沙化土地与沙漠面积不断扩大:上个世纪70年代扩展速度每年1560平方公里,80年代每年2100平方公里,90年代前五年每年达2,460平方公里,后五年则每年达到3,436平方公里。河流断流:不仅出现在降雨量少的北部、西部,而且出现在雨量充沛的南方;不仅是小河小溪断流,就连大江大河也出现断流。湖泊湿地退化:由于经济发展,近年来许多天然湿地被人工湿地所替代,天然湿地正在大面积消亡;地下水位持续下降……
也许在上个世纪,我们中国人太贫穷了,太需要财富了,以致一碰上改革开放这样的历史机遇,便都拼命追求起来。可追着追着,人与自身创造的财富之间关系便出现了异化,以致人们的智慧在自己的创造物面前感到迷惘而不知所措。我们一些政府官员为追求经济高速增长而忘记了社会和谐、均衡发展,众多的企业家们为追求财富而忘记了自身应有的社会责任。
应该说,近年来,中央政府在环境、生态、资源保护方面决心是很大的。国家职能部门如环保、林业等部门也采取了许多有力措施,加大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力度,以致有三次“环保风暴”和“六大林业生态工程”之说。在这些“环保风暴”之中,还有近百家国字号的大型企业以及数以万计的中小企业被相继“拿下”。然而,从我国环保总的现状来看,依然不尽如人意。中央在“十一五”规划中提出“每年节能4%,减排2%”,结果2006年主要污染物排放不降反升。平均每两天发生一起突发性环境事故,群众环境投诉增加了三成。
究其原因,其重要一条,就是我们许多地方政府领导仍在片面追求GDP。 虽然经过近年来人们的口诛笔伐,“GDP至上”在理论上已站不住脚,但“GDP至上”的观念并没有销声匿迹,而是转换了表现形式,在许多地方政府官员的骨子里扎下了根。
这是因为当地主要领导有这种情结。他们用这种情结去考核干部,任用干部,自然是“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是因为一味追求GDP能够名利双收,既可以在短时间内看到政绩,让当地富裕起来,又可以保住自己的乌纱帽,甚至继续升迁。 再往深层看,这种表面上看是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博弈,按国家环保总一位副局长的话说,其实是体现了“局部与全局的博弈、政绩与民生的博弈、大资本与政府监管部门的博弈”。
如果让你猜什么事能让环保局的领导最头疼?十有九的人也许会说是地下的水质越来越差、酸雨面积越来越大,或者空气越来越不好,其实都不是。一位国家环保总局的高官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地方保护主义让我们最头疼。”地方保护主义的形式多种多样,而且理由冠冕堂皇。
有的地方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由,禁止环保部门开展执法检查监督。他们通过制订和实行“绿卡”、“进厂审签”、“预约执法”、“挂牌”等土政策,为地方企业提供特殊保护,不准或禁止环保等有关执法部门到企业进行正常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造成了环保部门在环保执法中的盲区,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如甘肃徽县血铅超标事件、内蒙古赤峰蚁神酒业诈骗养殖户事件及河南新安洛新经济工业开发区违法排污事件,无一不是“挂牌保护”企业在这块“金字招牌”背后为所欲为所致。
有的地方干预环保部门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不少地方党政领导采取打电话、批条子、开协调会议甚至直接下文等方式强制减免排污费,严重干扰环保部门的工作,造成一些地方征收排污费的数额少、比例小(有的不到应缴额的20%),这在一定程度上默认了企业的违法超标排放行为,阻碍了污染治理进程。
有的地方限制环保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对环保部门经查证属实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经常会有当地党政领导或有关部门领导亲自出面,或者上门指示“协调”,或者打电话过问说情,或者在企业请示报告上签字批示要求照顾,造成环保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不能实现,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
有的地方公然违反环保政策和不执行环保法定制度。一些地方在大搞招商引资的过程中,只追求企业和项目的数量,放任引进那些工艺设备落后、国家明令淘汰的污染项目和企业。更有甚者,少数地方要求环保部门为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15小”和“新5小”等企业建设开“绿灯”,带来“环保第一审批权”落空,带来“环评”和“三同时”等环保法定制度形同虚设。有的地方建设项目的“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不到20%,造成一些污染企业投产后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生态和环境,人民群众意见很大。
对此,环保部门深感无奈。法律授予环保部门的是检查权、罚款权和建议权。但是在基层,检查权往往被各类土政策阻挡,而责令企业停产治理或者限产治理等建议,又不被地方政府采纳和批准。有些基层政府甚至明目张胆地制定一些土政策,像降低环保门坎招商引资、设立企业安静日、重点保护企业等等,为日常环境监管设置障碍。仅去年一年,环保总局就在专项行动中清理了208件类似事件。
在上级督办、政府干预、群众上访三层压力中工作,地方环境保护举步维艰。万不得已之下,居然出现了一些基层环保局长自己充当举报人写匿名信,向上级反映这些本该由他管理的事情。“挂牌保护”政策之所以在一些地方方兴未艾,主要表现在一些地方期望以此举作为“优惠措施”吸引投资。也正因如此,各地才有层出不穷的“挂牌保护”、“重点保护”企业,才有河南沁阳的投资超过5000万元便可享受“超国民待遇”的滑稽“红头文件”。
为什么中央三令五申,媒体多次曝光,一些地方的“保护主义”仍能置若罔闻,大行其道?根源就在少数地方政府的领导身上。他们以维护本地市场为幌子,动辄以行政手段干预市场,强买强卖,把地方性法规变成了维护局部小团体利益的工具,表面上看繁荣了部分企业,实则害了一方百姓。这种“地方保护主义”说到底就是扩大了的“个人主义”,是地地道道的“地方官保护主义”。
环境问题的原因很多,如体制不完善、法律法规滞后就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在去年专题调研中就法律保障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目前虽然环境法规在不断完善,但我国环境政策法制还很不适应环保工作,主要存在四个“软肋”:一是经济、技术政策偏少,实用的政策偏少,政策间缺乏协调;二是现有环境法律法规偏软,可操作性不强,对违法企业的处罚额度过低,环保部门缺乏强制执行权;三是一些地方领导干扰环境执法,存在环保局长“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的现象。以致有的地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四是执法监督工作薄弱,内部监督制约措施不健全,层级监督不完善,社会监督不落实。
多年来,我们的经济增长总是超过估计,想压压不下来;生态、资源和环境的破坏总是超过估计,想改善却改善不了。绿色中国、绿色GDP简直成了人们的梦想,有人甚至说是一种乌托邦。
在这个时刻,我们不能不问责那些在环保中扮演关键角色又保护不力的政府,不能不去研究各级领导在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中所起的作用,不能不去反思我们在政治、经济、法律等领域改革中需要尽快完善的部分,不能不去设想绿色GDP如何能成为一种钢性制度进入国家经济、政治生活。因为,环境保护问题已经对建设“和谐社会”构成了严重挑战,早已超越了行业领域,成为影响经济、制约社会、涉及政治的大问题。
江苏省仪征市环保局党组书记侯宜中举报4年未果,不是个案,据我所知,环境维权的平头百姓胜诉率就更少,面对这样的局面,口口声声“科学发展”的一些地方官员不感到脸红?!
环保局书记举报污染企业4年未果尴尬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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