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五弊”


  一是用才不当。一些单位在人才的使用上不做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不考虑人才的专业特长、性格特点,全凭长官意志,想怎么用就怎么用,甚至不想用就不用,凉在一边也不是没有的事。

  二是奖惩不明。奖励是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激励人们奋发进取的有效手段。可是一些单位没有充分发挥激励的杠杆作用,没有用奖惩政策激励人才的工作热情,出现了“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挫伤了人才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重才轻德。德与才是辩证的统一,有德无才不能胜任工作,有才无德,能力得不到正确发挥。但是有些单位受大环境小气候的影响,只要有一些“能耐”,也不管德如何,一律委以重任,这样下去就会给单位的建设带来极大的危害。

  四是求全责备。用人之道,贵在用其所长。但是一些单位对待人不是看主流、看大节,只看他们不足之处,吹毛求疵,结果影响了他们工作情绪,造成单位人心不稳。

  五是论资排辈。一些单位用人不是唯才是举,而是比资历,看来头,这样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一些人“混日子”、“熬日头”的消极心理,压抑了人才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