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真是无药可治吗? 薛涌


我不久前在《东方早报》发表了《我们应从经适房丑闻中学到什么》一文,批评胡安东先生因噎废食、轻易否定了经济适用房的意义。胡先生能拨冗反驳,我表示非常感谢。不过,胡先生提出的几点反驳理由,却一点也不能说服我。所以不揣愚陋,再把我想到的东西拿出来就教于方家。

 

胡先生对我的驳斥有三点。第一点,经济适用房行不通,在于中国没有西方那种人口的自由流动。户口门槛使许多弱势民工根本没有资格申请经济适用房。中国的现实我并非不知道。但我要问的是:这种状况不能改吗?过去民工子弟在城市就读几乎不可能,政府首先就反对;现在至少政府的态度已经转变了,有关政策也在陆续实施。胡先生就职于媒体,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呼吁,并非没有促成变化的可能。只可惜有些房地产商叫嚷着用高房价“控制人口质量”。这种妨碍变革的力量,才应该是胡先生攻击的靶子。而更为切近的问题是:除了民工外,难道城里就没有其他需要经济适用房的贫民吗?特别是在拆迁过程中,许多贫民的祖居、祖产被剥夺,也并没有得到适当的补偿。这些人还在城里工作。难道他们不应该享有经济适用房吗?老实说,就算排除了民工,现在建设的经济适用房也远满足不了时代居住在城市的贫民的需求。难道他们不能排个号、碰碰有房子住的运气吗?

 

更让我糊涂的是胡先生居然拿武汉经适房“6连号”造假事件来证明“薛先生那种‘市场经济加民主建设’的自由经适房政策,如果缺了强有力的公平监督,不仅会让那些舞弊者‘跑得了和尚跑得了庙’,而且会让原本分给穷人的房子都会‘洗白’,摇身一变为富人的不动产。”我文章中讲的很清楚,民主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舆论监督呀!经济适用房的丑闻,正说明新闻自由、媒体监督之重要。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必须配套。既然胡先生是《中国房地产报》副总编辑兼执行主编,那么我就给胡先生提个建议:派人调查“6连号”造假事件,派人监督各大城市的经济适用房的分配,把丑闻都揭出来。这也是我强调的核心问题。三十年前,没有人能想象中国会有几百万“网上陪审员”能影响一些重大案件的判决,但是现在则正在变成现实。难道这种网民的监督,不能用到经济适用房上来吗?比如,胡先生任职的新闻机构可以开个网站,专门用于举报经适房的非法占用者,可以把长期停在经适房前的私人车照下来,把车主(住户)的名字公布。搞些“人肉搜索”也未尝不可。这种事情多起来,谁还能“跑得了和尚跑得了庙”呢?如果胡先生自己明明知道经济适用房普遍被富人和权势阶层所占用,但胡先生自己主持的房地产专业报纸居然在这方面揭露不出什么丑闻来,这是否说明胡先生对自己的工作不太尽心呢?

 

第二,针对我主张的社区自治,胡先生说我所谓的“这个‘自治权力’的下放比强调‘西方式民主’更可怕”。这话大概也点明了我们的分歧的核心。你要觉得民主可怕,觉得中国人不该有民主,当然会觉得不应该建经济适用房了。在我看来,胡先生对民主的理解似乎有些欠缺。我不是说要把“西方民主”照搬到中国。我只是说现在经济最发达、社会最稳定和谐的社会,恰恰都是西方民主社会。人家的社会有许多值得我们学的地方。真不知道为什么胡先生把“西方民主”看得那么可怕。他反对“自治权力”下放,理由是地方上更腐败。这个事实我承认。但是,“自治权力”下放不是把中央的权力下放给地方官,而是让地方社会自我管理,就象村民自治一样。地方政府的腐败,最大的原因是他们的权力不受本地居民的制约,是地方没有真正的自治。“自治权力”下放则就是把地方官的权力尽可能地转交给老百姓自己。这种传统固然在西方源远流长,但也不是西方的专利。日本江户时代搞得就很成功。这也是日本的现代化比中国快得多的原因。难道江户德川幕府是作得到的,现代中国作不到?

第三,在经济适用房的利润问题上,胡先生称“国内经适房不完全像欧美那样是‘公共产品’,而是‘政策性产品’,尤其是住房保障纳入4万亿扩大内需计划后,其功能更属‘政策性投资产品’。“薛涌先生对中国住房公共政策的一知半解”。其实,我并非不知经济适用房在中国是“政策产品“。经适房本质上就是“政策性产品”,在欧美也不例外。但在人家那里,“政策性产品”也可以通过市场来经营。理由是市场最有效率。这一点,是胡先生自己有点“一知半解”了。其实,市场经济的发达国家给中国提供了许多成功的经验。我不是说要照搬。但是为什么不能去研究一下?这也揭示了许多象胡先生这样的人的通病:他们动不动就说西方那套不适合中国。其实,西方有些东西不适合中国,有些则很适合中国。你总应该先研究一下西方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再断定其是否适合中国吧? 我劝胡先生们不要对我等的“隔洋感叹”这么不屑一顾。中国近代以来的许多变化,就是从这种“隔洋感叹”中来的。我也许没有胡先生那么了解“国情”,但毕竟在中国生活了三十三年,对中国还是认识的。正是这种中国经验,塑造了我们观察西方的视野。在这个意义上说,“隔洋”而不“感叹”才是失职的。

我批评胡先生的要旨很清楚:经济适用房的政策要有效落实,必须推进民主改革。改革走到今天,这个问题早该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让我感到震惊的是,胡先生居然提出一个“民主可怕论”,甚至把让老百姓自己管理自己的“自治”看得“比强调‘西方式民主’更可怕”。他称我的“市场经济加民主建设”式的经济适用房“应该在美国的长岛、德国的杜塞尔多夫、丹麦的哥本哈根,或者日本、新加坡,最不济也应该是香港。”既然他谈“应该”和“不应该”,那就已经超出了对现实的理解,而涉及到价值观念的问题了。难道中国人不“应该”享受西方人的基本福利吗?我希望胡先生这里是匆忙之间没有表达清楚。 不过,我也担心,目前确实有一群精英,关起门来就在那里议论:民主的交易成本过大,还是绕开为妙。我只是希望胡先生不属于这种人;希望他能看到:民主能解决许多单纯靠市场所无法解决的问题。这也是民主国家的市场经济最健康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