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源“管理学”》之:中国古代管理思想——秦汉至隋唐五代时期的管理思想(十二)
续上篇:诸葛亮的管理思想
(二)威刑必肃,德政必举。诸葛亮依法治国:“治国之政,其犹治家,治家者务立其本,本立则末正矣。”什么是本呢?他说:“故本者,经常之法,规矩之要。”这就是说,各项工作都要按照这个根本之法的规定去做,做到“圆不失规,本不失末,为政不失其道”。由于诸葛亮“刑法峻急”引起旧臣刘璋不满。法正对刘备说,应“缓刑驰禁,以慰其望”。诸葛亮知道后立刻坐《答法正书》,说:“德政不举,威刑不肃”,致使蜀中官民“专权自恣”,国家没有权威,法令难以实行。
通常,我们只知道诸葛亮权谋、上计的一面,却鲜知他治国“威刑必肃,德政必举”的坚定主张。由此,我们似乎更加明白了一个治国、齐家的基本道理,再好的谋略,是需要人去实行的。没有一以贯之、切实执行的贯彻力、执行力,再高级的策划只能是“纸上谈兵”而已。(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