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那些清官,往往极少有人能够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的,相反,他们的处世原则和方式往往是“软硬不吃”,这固然与他们的品德有关,也与社会现实有关。也因为如此,他们的结果往往不是很好(尽管历史上留下了他们的大名),轻的丢掉乌纱帽,重的则可能赔上身家性命,最严重的甚至是家人(家族)的性命。这也是为什么历史上少清官的重要原因,因为代价实在是太大、太大了。
东汉光武帝刘秀时代的董宣就是这样一位清官。
董宣,字少平,陈留郡国(现河南杞县南)人。史载,董宣为官清正廉洁、不畏权势、秉公执法。在北海相任上曾经将郡中为非作歹的大豪强孙丹父子斩首示众。并将那些为孙丹父子叫屈手持武器威胁官府的宗族朋党30余人全部斩首,为此差一点把自己的老命都赔了上去。幸亏光武帝在即将处斩时及时赦免了他。
当时,东汉政权刚刚建立不久,京都洛阳由于是皇亲国戚、功臣显宦聚集之地,而这些人家往往纵容自家子弟甚至奴仆横行街市,无恶不作。因此,是公认的最难治理的地方。朝廷接连撤换了几任洛阳令都无济于事,控制不了局面。光武帝刘秀只好任命当时年已六十九岁的董宣出任洛阳令。
董宣刚一到任即遇到一件棘手的案件,湖阳公主家奴杀人案。湖阳公主是光武帝刘秀的姐姐,依仗自己是皇帝的姐姐,这位公主豢养着一群如狼似虎的家奴,这些家奴依仗公主的权势,横行霸道、作威作福。弄到最后,公然在大街上杀人。董宣立即下令逮捕杀人凶手。然而,凶手躲进了公主府,按规定,地方官是不能进入公主府的,董宣没有办法,只好暗中派人监视公主的府邸,要求只要那个家奴出来就立即逮捕。过了一阵时间,见没有什么动静,大家以为风头已过,没有事了,湖阳公主就带着那个家奴出了门。负责监视的立即把这个消息报告给董宣,说那个凶手跟着公主的车队,不好下手。董宣一听,马上就带人赶了过去拦住了公主的车子。
公主当然不会把他放在眼里,董宣义正辞严地对公主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何况是你的一个家奴?”于是,董宣一声喝令,手下那些吏卒一拥而上,把那个已经躲到公主车子里面的家奴强行拖了出来。董宣怕夜长梦多,把那个家奴就地正法了。
湖阳公主是气得浑身发抖,打狗还要看主面呢!丢个奴仆,她倒不是十分痛心,关键是大庭广众之下丢了面子。于是,她立即掉转车头,直奔皇宫而去。
到了光武帝面前,湖阳公主是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向当皇帝的弟弟哭诉,要求皇帝立即杀了这个董宣为她出这口恶气。
得秀听了姐姐的哭诉也是勃然大怒,如此蔑视公主,不是不把我这个皇上放在眼里吗?
于是下令,“把洛阳令董宣拿来,我要当头公证的面把他乱棍打死。“
董宣被带上了大殿,面无惧色,大义凛然地对光武帝说:“陛下你口口声声说要用文教和法律来治理国家,现在陛下的亲族在京城纵奴杀人,陛下不加管教,反而要将按法律行事的臣下置于死地,这国家的法律还有什么用?陛下的江山还有什么办法治理?要我死容易,用不着棍棒,我自寻一死就是了。“说完,董宣便一头向旁边的柱子上撞去,立时撞得血流满面。
光武帝听这一番话,又见他这一行动,是又惊又悔,赶紧让人把董宣扶起来,包扎好伤口,说:“念你为国家着想,朕就不治你的罪了。不过,你总得给公主磕个头,赔个礼吧?”
董宣正色道:“我没有错,也无礼可赔!”
没办法,光武帝就命令两个太监把董宣拖到公主面前,使劲往下按他的脖子,但年近七旬的董宣两只胳膊支撑着地面,硬着脖子,怎么也不肯磕头。
光武帝没有办法,只好说:“你这个强项令,脖子可真够硬的,还不快点退下去。”
从此,“强项令”的威名就传遍了全国,而洛阳的那些皇亲国戚、豪强劣绅,也不得收敛了自己及家奴的行为。洛阳的治安秩序得到明显的好转。当时洛阳有一句民谣说:“桴鼓不鸣董少平”。意思是说,自从董少平做了洛阳令以后,没有再敢违法乱纪了,也就没有人去官府门前击鼓鸣冤了。
顺便交待一下,董宣做了五年的洛阳令,七十四岁那年病死于任上,他死后家中仅有一辆破车和几石大麦外,什么都没有。
不过,令人有点奇怪的是,董宣在《后汉书》中是放在《酷吏列传》当中的,难道那个时代,要做一个清官就必须是一个酷吏才行吗?是不是那个时代贪官污吏、违法乱纪的乱臣贼子太多了的缘故呢?
我想,董宣当时是绝对不会想到什么青史留名的,他只是出于良心与理性,做了一个臣子与官员应该做的,但历史留下了他的大名为后人所敬仰;相反,历史上也有不少千方百计想留名的,其结果却是没有能够留名,或者留下的只是臭名。
读史小札:软硬不吃的清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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