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诫之道


 

 

 

告诫之道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似乎是一句至理名言,甚至在许多场合,拿这句话去教育那些可能做出越轨行为的人,告诫他们,千万别作出越轨的行为,因为一旦作出越轨的行为,终将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其实,这种教育是很可笑的,特别是对那些可能做出越轨行为的人。试想一下,你做过的错事、可耻之事、见不得人之事、不符合法律之事、不道德之事,在你懂事之后直到现在,做过多少桩,由几桩被人发现了?可以肯定地说,大多是未被人发现的。对于那些可能租出越轨行为的人来说,未被发现的错事、可耻之事、见不得人之事、不符合法律之事、不道德之事,一定会更多。既然如此,“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不就变成了一句极其可笑的话。

教育那些可能做出越轨行为的人,还是应该运用道德感召,法律规劝、人格导引和心理升华。自然,祭起约定俗成、宗教戒律也是十分有效的。

王旺自进入学校直至踏入社会,对于自己看不惯的人,经常使用传谣和非议来达到坑害人家的目的。到中年了,他又遇到一位他看不惯的人,他再一次运用传谣和非议去坑害那人,他的妻子知道了,就劝他:“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他听了以后,大笑。他想自己从进学校直至进社会做这种事做得已不知其数,几乎从未穿过,哪来的“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他的妻子深怕其丈夫出事,就来咨询,我就向她介绍道德感召,法律规劝、人格导引和心理升华。

道德是一个群体、一个社会在一定历史时期中共同期盼的一种个体行为规范的总和。在人类存在文明记录以后的较长历史时期中,这种共同期盼的个体行为规范的总和中,含有从善、爱人和维群。从善的本质特征:个体行为操持总是利己与利他共存。善乃善良,善乃美好。从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操持利他,追求善良就是追求利他所产生的效果,追求美好也就是追求利他所描绘的图像。若问从善何以着手,投入操持利他的行动,从善即从此开始。要成为一名善者,只需持续地操持利他,有恒地操持利他,善者的形象即被一笔一划地勾勒。爱人可曰仁。仁,亲也,从人从二即表示人与人之间相亲相爱。(《说文解字》)樊迟问仁,子曰:爱人。又说:克己复礼为仁。”(《论语颜渊》从小孝顺父母、亲爱兄弟,对亲人有强烈爱心,长大逐渐把爱心扩展到家庭以外的人,最后再把这种爱心进一步扩大到全社会,使每个人都有一颗博爱的心。维群,即热爱集体,维护自己所在群体的正常运转,保证它的存在、发展与延绵。扩而有热爱国家,热爱民族,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热爱伟大的中华民族。能够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一切,能够为人类的持续发展与进步贡献自己的一切。道德感召就是把如上有关道德的释义融入受教者和求助者。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反映国家政权掌握者的意志的,所有国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总和。法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由在一定地域内的公共权力机关以强制力保证其施行,以求确定个体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和发展特定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行为规范的总和。目前人类个体生活的空间必属某一国家或某一地域,个体在其生活的国家或地域中必须使自己的行为符合该国家或地域的法律。个体在其生活的空间中,个体的行为底线就是遵法守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里行事。一般地说,道德高尚的个体的行为不大可能触犯法律,而不触犯法律的行为未必是道德高尚的行为。个体在一般情况下,不大可能对自己生活的国度或地域中已经颁布的法律统统清楚,但是个体必须对自己生活经常可能触及的领域中的现存法律有清晰的了解,如果缺乏这方面的了解,仅凭道德指引,也会造成个体触犯法律。个体在其生活的空间中如果要在某一领域中行事,必须在行事之前,认真地了解在某一领域中行事所必须遵守的法律,律师就是提供这一方面服务的职业社会工作者。法律规劝是施助者对求助者或受教者进行某一领域行事时必须遵守的现存法律进行宣讲的过程,告诫求助者或受教者,切末触犯法律。

人格是个体行为的规格,是个体行为集合的特征集。每个个体都有其本身的人格,也就是该个体的行为规格,或者说是该个体行为集合的特征集。常听到有人对另一个自己所不屑的人说:“你怎么做事没有人格啊?!”这句话是不确切的,那一位自己所不屑的人的人格决定了那一位自己所不屑的人的行事的规格,也决定了自己所不屑的人的行为具有自己所不屑的行为特征。人在生长过程中有一种注意外界的需要,并与外界相互作用,一个人的行为的获得是对他人的行为、态度和各种反应的模仿和认同。个体存在的环境对该个体的行为不断地产生诱导、指引、促发,影响,每一个人的行为都有他所生活的环境的烙印。将人格进行分类,可以分成四大类:健全的人格、次健全的人格、不健全的人格和病态的人格。健全的人格是由个体成熟心态指导下的行为组成的,次健全的人格是由个体次成熟心态指导下的行为组成的,不健全的人格是由个体不成熟心态指导下的行为组成的,病态的人格是由个体精神症性心态指导下的行为组成的。实际上个体行为的最后主宰者是个体的心态。个体行为的特征也就是心态的组成元的写照。人格导引就是把成熟心态的组成元一一柔和地缓缓地浸润地漫及个体的所有行为的一种努力。

心理操持是个体行为的主宰因由和导引因由。心理操持可以分成四大种类:成熟类——对非本体的他体自然地投入关注与爱护,并在此过程中自然地伴生着快乐的感受;将现实生活中的一般性内容经常加以美化和崇高化,并从中自然地获得快乐的感受;对现实存在的时空总能快乐地接纳;对未来经常存有合理的有效的期望值,既不过高期望,也不过低期望;善于运用谐趣化解不良心态和难处空间,而且在化解过程中获得快乐;对现存时空或非现存时空的内涵热情关注与探究、乐于知晓与掌握;在现存时空中善于适应、调整、运作并快乐地保持动态平衡;对现存时空总能处以平和、渐趋、圆润,并使自身伴生快乐。次成熟类——将感情屏弃于意识之外,以观念掌持意识,行事绝对理智化;把感情留在意识里,而从意识中剥夺观念,对自我经常作出有效但不悦甚至是痛苦的约束;个体经常把自己的感情指向一个较少关心的客体,而不是将感情倾注于引起这种感情的客体;经常将难以令人接受的事态所引发的态度、感情或行为牵强地转化为与原先绝然相反的态度、感情或行为;把个体原有的观念和感情均置于个体当时的意识之外。不成熟类——个体经常对外部世界作出虚拟的非美好的认定;个体经常在躯体生理正常的情况下,自我感知和认定本体患有未经医疗机构认定的疾患;个体经常把愤怒指向自己,对自我百般贬低和虐待;个体经常听任自我冲动狂虐,不得约束;个体经常怨天尤人,认定“他不利己”,自我长期处于偏执、妒忌和严重成见中。精神症类——处于精神病态中。心理升华就是把成熟心态构筑成为个体主导心态的过程。

对那些可能做出越轨行为的人,运用道德感召,法律规劝、人格导引和心理升华,一般均能获得良好的告诫和调适的效果。自然,在进行道德感召,法律规劝、人格导引和心理升华时,不要忘记在活动中进行,在投入中体验,在参与中感悟,在实践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