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了国有资产的老职工的退休金应由国家财政支付


创造了国有资产的老职工的退休金应由国家财政支付

原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退休员工退休金 ,及不同性质单位退休老人 医疗保障极其不合理 ,不公正,畸高畸底,而且没有道理。一方面是超过国力,胡乱增加发放额,挥霍纳税人的血汗,远远超过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水平”,一方面却是没有保障 ,令人不可理解。

“老职工的贡献都在国有资产里面”,当然包括养老储备。

国家不给创造了国有资产的退休老人买单,使政府每年节约大约近万亿人民币。这样使得人们得到一个虚假的印象:国力超级充足。。富得流油。这样建设当然可以加快。公用服务事业也可以搞得更好些。但是代价太大。 相应而来的却是:浮夸风,浪费现象,比阔,高档办公设施,高级“白宫式”,“天安门式”办公楼比比皆是 。这是“中国式的奢侈”。 政府诚信力降低了。

这部分养老金由与老职工没有任何关联的青年人缴纳的他们自己的养老储备支付(国家财政只是补充)。这不仅是寅支卯粮。 也是“现在欠未来的帐”。

没有参加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其工龄大部分为“视为缴纳年限”的老职工,他们的退休金政府应当由国库开付。这是天经地义的。政府应将其打入预算。这样将使得养老金发放符合经济规律,政府也可以将新的养老统筹制度完善得更好。国力经过“瘦身”,“减肥”,恢复本源,“勤俭建国”的我党优良作风可以维系。浮夸啊,浪费现象可以强势纠正。人心齐,泰山移。人气顺,和谐社会触手可及。我国的建设会更好,更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