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的发展观问题上,我国就有自古以来国富民强的的观点,这种观点无疑具有正确地一面,但是它也必须与国家的发展水平、发展阶段和面临的国内国际环境相结合,在“先富民”还是“先强国”的问题上,由于根深蒂固的历史、政治、文化积淀的原因,我们往往更重视后者,但是在国富之后,为了维护国家及其少数既得利益者的权益,又往往忽略了大众的民富,造成贫富不均,不断走进一种“国富民不强”的发展怪圈,给国家带来动乱和一些不稳定的因素,国家就像建筑在一堆沙滩上的海市蜃楼,一有风吹草动,贫民揭竿而起,国家政权瞬间崩溃的例子枚不胜举。。。。。。
只要分析一下我国历史上一幕幕农民起义的现象,就不难发现,许多农民起义大都是以“均贫富”来号召民众推翻旧政权而建立新政权的。秦朝末年陈胜吴广起义如此,明末李自成起义如此,就连在新中国的建立过程中,我们也先后提出了“打土豪,分田地”的口号,建国后又进行了土地改革,将土地按照人口数平均分给广大农民,从而建立了巩固的国家政权。在国外,苏联和东欧国家的一夜之间解体,都无不与社会的贫富不均相联系。析其主要原因,这些政权的“沉痛”和“无痛”更迭,主要是失去了人民大众的支持这一重要根本。一句话:国富民不强,国不久远;民富国强,国家恒昌。
唐朝魏征在给唐太宗李世民的《谏太宗十思疏》开篇就说: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思国之安者,必积其德义。在这里魏征虽然是作比喻,但是他的根本意图却在规谏唐太宗李世民,要他在国富与民富的问题上做出科学的决策。国犹强木、犹远流,根本不固,泉源无水,没有人民的支持作为强大后盾,欲思国之安定,无异于南辕北辙、缘木求鱼,在看待问题的角度和立场上其实早就出现了偏差,是无论如何也走不出“其兴也勃焉,其衰也忽焉”的怪圈的。
荀子曰:“下贫则上贫,下富则上富。”从世界经济发展的经验看,治国安邦有四策:民富国强是上策,老百姓富了,都能交税,国家也就富有了;民不加赋而国有余财是中策;民穷国强是下策;民穷国穷是下下策。当我们在面对外国列强的虎视眈眈时,我们要生存,所以要先搞建设。但综合国力提上来之后,我们的发展观就要转变,要解决我们的生活问题。现在经过27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综合国力在各方面都有了很大提高,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目标实现了,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目标也实现了,但是贫富差距、地区差异、城乡差距也相继出现了,一些焦点矛盾问题开始浮出“水面”,正在成为影响我国稳定和制约我国进一步持续健康发展的“瓶颈”,现在是到了我们应该调整发展观念和发展思路的问题的时候了。历史教训殷殷在目,不可不鉴。
近年来我国在各种场合都提倡关注民生、提高人民收入、建设和谐社会和富民强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从根本上讲其实就是一个转变发展观念的问题。历史的发展经验和残存的悲痛教训告诉我们:富国必要先富民。只有国民富裕,才有税收充足、需求旺盛,进而国力强劲。独国富而民尤贫,小河干而大河满,将国家独立出来,视微民生,自己给自己创造需求、独立循环的经济模式,与老百姓的钱囊无干,这种经济增长最终将失去增长的支点。此种经济发展策略只能是下策,前苏联的解体之痛犹在眼前,已经证明这是走不通的一条死路。
那么,民富国强到底路在何方呢?且看富民论与强国策。
首先要解决发展观问题。观念是行动的先导。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就有什么样的发展思路和发展决策。“富国富民”与“富民富国”虽然只是字的顺序颠倒,却代表了不同的经济发展思路。建国初期,我国孤岛般恶劣的生存环境,使得我国优先发展重工业和军事工业,“富民”被放在较为次要的位置,全国人民“勒紧裤腰带过紧日子”,这是彼时彼境一个泱泱大国必然的、无奈的选择。但是我国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来,随着时过境迁,目前我国仓廪充实,国库充足。据相关报道:从1952年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一直保持6%的增速,改革开放以后经济发展速度更是保持9%以上。历时60年,到2008年我国财政收入突破3万多亿,人均GDP增至3000美元。日本从1950年起步与中国几乎是同步发展经济的,经过50年的发展,到1980年时,人均的GDP已经达到了20000多美元。韩国是从上世纪60年代才起步发展,当时人均GDP比中国还低,但经过50年人均GDP也达到15000美元左右。韩国和日本早已进入发达国家行列,而我国才仅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和韩国相比人均GDP相差15倍;和日本相比,人均GDP相差20多倍。又根据2005年《人类发展报告》:我国的基尼系数达到0.45,超过国际公认的0.4警戒线,20%的最贫困人口收入份额只有4.7%,而20%最富裕人口收入份额则高达80%以上,收入差距已经大到不得不引起国家高度重视的程度。从中不难看出,日本和韩国之所以是发达国家,我国之所以是中等发到国家,问题就出在是否民富的问题上。由于日本和韩国很好地解决了发展观问题上的民富与国强的问题,他们走得是一条国富民亦富的道路,国与民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两条腿同时走路,所以在国富民强的道路上他们走得越来越远。反观我国,则沿袭历史上国富民不强的道路,国富这条腿长,民富这条腿短,发展不协调,自然会被别人落在后面。近几年国家在提出“富民强国”和“关注低收入者”的问题,无疑是找准了问题的要害,它必将引领我国在“富民强国”的道路上阔步前进,从而进一步促进实现我国的强国之梦,也必将对我国未来的大发展找到一条光明的坦途。
其次要解决体制问题。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是影响我国走向富民强国道路的制约瓶颈。这主要表现在才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到位:
一是对不同经济发展模式在可持续的发展潜力认识上不到位。采用“政府主导型”还是“民间主导型”,经济发展模式不同,产生的发展效果也必然不同。政府主导型的发展模式是经济运行依靠自我创造、自我消费、自己给自己创造需求自我循环,国家发展也好,创造财富也好,搞军事工业、发展重工业也好,跟老百姓的实际收入提高和生活改善关系不大,所以这种发展模式本身就存在着导致人们生活水平提不高的问题。以苏联为例,他的人口不多,经济增长速度也不慢,但是为什么到它解体的时候,人民无关痛痒,一夜之间就使一个貌似强大的超级强国轰然倒塌,归根结底,就是人民感觉收入和生活水平太差,经济虽然发展了,可是钱却没有汇集到老百姓手里去。人民的生活得不到有效改善,人民不满意,人民不支持,虽然国力强盛,但仍然免不了国家四分五裂的命运。实践证明,政府主导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在特定的历史和社会环境下,有其积极有利的一面,但是从国家的长远发展、长治久安和实现国富民强的意义上来看,它同样也是存在着严重缺陷的,对于国家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动力也必将造成不利的影响。民间主导型经济模式是经济发展由民间主导,由民间资本根据利益评估进行投资推动经济发展,通过民间投资获得资本的不断积累,从而进行扩大再生产,在为社会创造财富的同时也用获得的钱造福大众,回馈社会,藏富于民。一旦政府遇到困难,可以通过发行国债募集资金,或者通过巨大的社会资本和良好的税收系统自然地发挥重要作用。而政府财政则主要用于国家安全、社会公正、公共产品、扶贫等方面,仅限于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政府花钱尽量控制在政府职能的范围。所以我们现在提出富民富国不仅是一种发展思路问题,在实践上同样也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举例来说,以前江浙一带总是受到台风的困扰,于是政府号召老百姓集资修海塘。但那时老百姓都穷,家里什么都没有,最多有个录音机,台风来时,大家把存折一揣,录音机一抱就跑了,谁也不愿出资修海塘。改革开放后,这些地区由于实行民间主导型的经济发展模式,现在老百姓富了,台风来时,不可能把家里的东西都搬走,于是就主动出钱修海塘。实际上一个国家也是这样,老百姓要保护自己的财产,必然会结成团对付外部列强,结果国家自然而然就强大了。所以讲:民不富,国不强;只有民富了,国才能强。这就是富民强国的实质所在。
二是对城乡二元政策和城乡一体政策的优劣认识不到位。城乡的二元政策不仅仅是二元结构,而是方方面面的政策,在城乡之间,居住在城市里的叫市民,居住在农村的叫农民,市民可以在城市里较为容易地找到工作叫工人,农民或者不得不被拴在在田地里耕种土地,或者即使进了城找到工作也只能是农民工或者打工仔,公民身分的不同,实际上把农民排除在市民之外,被迫干最脏最累最苦的活,他们一边为社会创造巨大财富,一边拿少的可怜的工资,有的还被克扣工资甚至欠发工资。在我国由于土地交易是强制性的,国家统计年鉴里面没有地租这一项,若果碰到工业建设征地,他们获得的土地补偿金与土地的实际价值也相差甚远。按照工资、资本、地租三大要素分配计算,美国的各要素的比例是70%、20%、10%左右,即7:2:1。根据这个数字折算,我国农民从实行集体化之后,得到土地补偿大概是七八千个亿。而国家获得的土地价值则超过20万亿之上。我们一边天天喊着农民收益低,另一方面又通过不合理的土地交易制度对农民进行剥夺,这势必会造成农民的更加贫困。解决城乡差距必须要修正城乡二元政策,按照生活工作区域特点,对市民和农民一律给予平等的公民待遇,彻底改变对农民工的歧视政策,实现农民工和城市职工的同工同酬、基本保障一致和无差别待遇。
三是对区域政策不均衡发展对实现各地区平衡发展的重要性作用认识不到位。比如我们国家的改革,确实是从一部分地区先发展起来,但是由于他们先发展起来,有很多的制度都是从试点开始的,试点意味着机会,这也就造成了有很多后发地区进入市场的机会不好。现在东、中、西部地区发展的不平衡就是由于改革开放以来政策的倾斜和不平衡造成的,现在我国已经充分认识到这一政策不均衡带来的不良影响,提出了西部发展战略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的战略构想并付诸实施,政策的调整必然带来结果的变化,目前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已经初步显示出可喜的成效。
四是对垄断行业造成的分配不公引发社会危机的严重性认识不到位。特殊行业比如银行、电信、石油等行业的国家垄断,造成了不同行业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由于垄断行业在国家的战略地位,或者处于政策垄断、或者处于资源垄断,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造成了这些行业的高额利润,从而给这些企业及其在这些企业的员工带来暴利;而纺织等行业由于受国内国际市场环境等种种因素的影响,面临残酷的市场竞争则就没有这么幸运了,前一时期纺织工人下岗失业的梦魇即是明显的例证。
第三要解决低收入者的社会保障和探索建立完善社会公平制度问题。关注低收入群体需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增强群众的信任感和安全感。这里有三个问题需要明确:
一是我们要解决好党和政府是代表谁的问题?从根本上说,党和政府是代表人民群众的,社会分各个阶层,都是代表人民群众,都应该被代表,但是这里面要解决好。老百姓就两个想法,一是要有安全感。一旦生病,如何能得到救治。我这两年把倒闭企业退休人员的医保问题都解决了,但是还有一部分职工医保问题没有解决,财政承担不了。二是要有信任度。对于弱势群体来说,对政府 对社会信任不信任、满意不满意不是单纯的来自于收入低,而是不公平的社会地位使其办事难、成本高。现在的人大代表中间,有各阶层的代表,但是没有下岗职工的代表、没有失业人员的代表,那么谁为这部分人的利益考虑?这也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二是在发展观上就是要解决好为什么发展的问题?新中国成立以后,如果我们立刻提出先富民再富国,那是不现实的。我们国家、民族要生存,所以要先勒紧裤带搞建设,发展重工业,这是历史的选择,而不是某一个人的选择。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开展了生产目的大讨论,把“为了生产而生产,还是为了消费而生产”这个问题提出来,经过讨论,大家取得了共识,生产是为了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就开始调整思路,后来陈云同志提出“一要吃饭、二要建设”,把中国人民的生活问题提到日程上来。现在我们讲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但实际工作中,往往还是只看经济指标、看经济增长,其次是城市面貌的改变。这不能说不是为了人民群众,不能说是错的。你可以建个大广场,让城市美丽点儿,这也是提高老百姓生活,但这不是现在要立刻解决的问题,不是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体最关心的问题。政府不能以这种借口来忽视低收入家庭当前的困难。要注意雪中送炭与锦上添花的区别。
三是要解决好建立完善社会公平制度问题?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和谐社会,必需建立和完善社会公平制度。要看到在当前我国确实存在着分配不公的问题,并且在某些领域确实问题还相当严重。但是解决这一问题,也不能采取强制措施、或者重新回到原来的平均主义“大锅饭”上去,实践证明,那样只能走历史倒车,不利于激发人的积极性和潜能。要明白现在的分配制度体系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改进,问题只是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也必须依靠发展的办法来解决,一方面我们党和政府要高度重视社会公平,整顿和规范分配收入秩序,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另一方面还要进一步加大发展,进一步做大“经济蛋糕”,只有经济发展了,才可能让更多的人获得更多的收入。同时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和低收入者进一步加大支持扶持力度,增加义务教育、公共医疗卫生、政府福利投入等,通过健全各种社会保障制度、以公平为核心编织社会保障“安全网”,逐步解决收入和贫富差距过大的问题。
综上所述,富民是强国的基础,强国必先富民。富民强国的关键在于建立一个公平合理的分配管理机制。理想的状态是高收入和低收入人群占少数,中等和中等以上人群占绝大多数的“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形的社会分配体系。这就要求党和政府在关注低收入者最低生活保障的基础上合理调配高收入者的实际收入情况,同时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扩大中等及中等以上人群的收入,从而建立起稳定和谐的社会形态,早日实现我国富民强固的战略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