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误读是如何产生的


10月12日《瞭望东方周刊》刊登了一篇关于“放开生二胎政策可能试点,短期难以全面实施”的报道。作为这篇报道被采访的当事人之一,我于当天下午在博客上转载这篇报道时,加了如下的按语:最近,我接受了多家媒体就有关人口政策问题的采访,我向他们介绍了《财经》杂志的报道《独生子女政策谋变》:“十二五期间,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家庭可生育二胎的政策,有望以省为单位、分批次进行试点,进而在全国逐步展开。”并表示:我的观点是全国尽快实行自主生育,因此我反对“一独生二胎”的试点。但有一些媒体在引用我的话时以讹传讹,例如,10月6日光明网发表《国情内参》首席研究员巩胜利的一篇文章《“计划生育”中国从极端返璞归人》说:“最近,中国人口统计学专家何亚福向媒体公开表示,中国将于2011年先以黑龙江、吉林、辽宁、江苏和浙江为试点区,允许当地父母生育第二个孩子。”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因为“一独生二胎”并不等于全面放开二胎。
 
10月13日《扬子晚报》刊登了一篇题为《媒体称生二胎政策将试点,被访专家博客辟谣》的报道说:“近日,新华社下属的《瞭望东方周刊》刊发报道,称中国人口问题专家何亚福在接受法新社采访时透露,从明年起,我国将以黑龙江、吉林、辽宁、江苏和浙江为试点,允许夫妻双方只要有一人是独生子女,就可以生第二胎。而且,这项政策将在五年之内扩展到全国范围。一时间,此消息流布甚广。昨日,传言中的专家何亚福又紧急在自己的博客里辟谣,称自己的发言被媒体误读。”
 
《扬子晚报》的这篇报道,用到“辟谣”一词,其实是过于严重了,应该说是“澄清”或“说明”。有些人看到《扬子晚报》的这篇报道提到“我反对一独生二胎”,于是误读为“我否认一独生二胎的消息”。例如,10月14日东方网刊登奚旭初的文章说“刚刚被媒体推出的‘重磅新闻’,一转身就遭到了当事人的否认、澄清”。事实上,我并没有否认这篇报道关于“一独生二胎”这个消息本身。打个比方,当我说“我反对日本侵略中国”时,并不意味着“我否认日本曾经侵略过中国”。我所要说明的是以下三点:第一,“一独生二胎”这个消息的最初来源,并不是我,而是《财经》杂志的报道《独生子女政策谋变》;第二,有一些媒体把“一独生二胎”误读为“全面放开二胎”,还有一些媒体把“一独生二胎”误读为“双独生二胎”;第三,我本人反对“一独生二胎”的试点。
 
我认为,《瞭望东方周刊》的这篇报道从总体来说是比较真实、客观的,不足之处是没有提到“一独生二胎”消息的最初来源----《财经》杂志的报道《独生子女政策谋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