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合理的责任分担机制化解养老危机


按照国际惯例,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0%以上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7%以上,即为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也是经济发展的结果,但它同时,也引发了老年人如何妥善地被赡养等一系列社会问题。(见8月20日《中华工商时报》)
 目前的中国已经迎来了“421家庭时代。所谓“421家庭,即一对独生子女结婚生子后,他们的家庭结构位,4个父母长辈、小夫妻2人和1个小孩。这种倒金字塔结构,已经使得世代沿袭着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面临着巨大的考验,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已显得有些力不从心。此外,我国不健全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也使得老有所养的民生目标大打折扣。因此,改变传统的社会养老理念和制度供给已经刻不容缓。
 现实表明,单一的制度安排不能确保养老保障体系的功能作用达到最优。笔者以为,实现我国养老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建立合理的责任分担机制。一方面,划清和明确国家、企业与个人在社会养老中职责。政府加大对养老事业的资金投入,制定完善的政策法规;企业要建立完善的职工养老制度,承担缴费、管理职责;个人作为风险的承担人,理应积极缴费。另一方面,要界定政府与市场在社会养老保障中的作用范围。在提高政府保障效率、维护社会公平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在纯公共品提供方面的积极作用。(作者周显宝系河南信阳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