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闯幼儿园抢东西给了孩子“黑色教育”
“抢生源”为何变成“抢劫”幼儿园?
"抢光"财物怎么会是“联合执法”?
王军荣(教师)
9月27日下午,江苏省兴化市西鲍乡乡长王洪全等人带领上百人冲入平南幼儿园,有的甚至是翻窗入内,强行搬走园内的桌椅、电视机、电子琴等物品。平南幼儿园创办于2004年,次年取得了办学资格,去年该乡创办了中心幼儿园。乡长表示,幼儿园一旦停办就如数归还东西。(10月6日 《扬子晚报》)
当着孩子面,百余人翻窗入园,把幼儿园的物品“洗劫一空”,如果说其不是“公然抢劫”,还真无法让人相信。
据说,这是一次由乡长“导演”的“联合执法”,理由是平南幼儿园不具备办学资格,他们曾多次劝其停办,但幼儿园不听。可事实上,平南幼儿园创办于2004年,次年取得了办学资格,显然,乡长的“联合执法”完全是“荒唐执法”,估计最真实的“真相”应该是,去年该乡创办了中心幼儿园,却无生源,此次平南幼儿园被“抢”疑为生源之争。
“抢生源”,其实很寻常。大家各凭本事吸引家长和孩子,但“抢生源”变成了“抢劫”幼儿园,却是让我们惊讶,也是让我们无法接受的。
民办幼儿园是国家允许的,因为这是对教育资源不足的补充。更重要的是,平南幼儿园已经取得办学资格,因此,任何人都不能破坏平南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谁破坏,谁就是违法。
乡长的“联合执法”,能经得起推敲吗?有法律依据吗?强搬幼儿园东西;“控制”教师人身自由,使其动弹不得。幼儿园东西被装上车后,没人和园长招呼一声,也没出具任何手续,车子就扬长而去了。这哪里是“执法”,完全是强盗在“抢劫”。要命的是,乡长居然大言不惭,说什么幼儿园一旦停办就如数归还东西。似乎,乡长就是法律,就是一切。诚然,乡长有权力,恐怕也是当地的权霸,是“土皇帝”,即便如此,难道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
本来,乡里多一家幼儿园是好事情,一方面增加竞争,另一方面让孩子的读书有了“保障”。身为乡长更应该做好“保护”和“服务”工作,可现在竟然是将“抢生源”演绎成了“抢劫”幼儿园,这不仅仅是触犯法律那么简单,在其背后,恐怕有着“猫腻”。
强闯幼儿园抢东西给了孩子“黑色教育”,谁来“教育”乡长?谁来保障平南幼儿园的权利和利益?法律可不能保持“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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