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手前,发封邮


     刚接《青年文摘》杂志邮件,说拟转载我发在《新华日报》(10.8.13版)的稿子《人小物》,让我留联系方式,以便样刊稿费。要谢《青年文摘》的规范——原本这是一本正规杂志应有的工作流程,但搁在现今,能做到者大不易,比如《新华日报》,我从不知道其编辑用了我的稿,而且这稿在博上已改标题多时(之前是《小人物》,后改成《低处的光》)。

      我博上左侧一栏清楚写着联系邮箱,也明白写着“博文未经许可,请勿顺走!”但为啥总有人“取”稿时视而不见呢,我是真心存佩服,这些编辑同行们就不怕作者事后发现,较真起来,找其要个说法?我是怕这类纠葛的,因此在网上就算看上若干让我垂涎不已的稿,因联系不上作者,愣不敢下手。

   之前也有好几位与我联系的杂志之类,说已用博上某某稿,望支持之类——你都用了让我说什么?让你把出了的报或刊召回? 而且,糟糕的是,有些文章我本不欲给报纸或一些媒体用的,却被不招呼一声就强用了,真叫人无语……

      还有些有点自律精神的编辑,通知想拟用某文。好吧,如若是一些小文,拿去就拿去吧,但拿去后也多再无消息,样刊稿费全无。

        窃用,这是个让写作者头大的老问题了,虽是老话题,还得重申次:路经此地的大编们,烦您们高抬贵手,自重者人重之,要用稿花一分钟写个邮件给我,千万不可用了再告,或是用了也不告——有劳记得,这是个网络时代,不可能悄悄蒙上作者的眼睛。真弄得向你及贵媒体要个说法,就不好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