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化腾”是驴肉火烧还是火烧驴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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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了篇《“马化腾”被注册成马肉商标》的博文,引来了“驴”歪打正着。也许该怪老秦标题有误,明明注册的是肉商标应有尽有,却非要是驴是马是骡子拉出来溜溜。

来者乃河北的一家餐馆,有意要干“马化腾”牌的驴肉火烧。本博秦全耀相劝,甭管是哪个
“马化腾”,人家早己注册了肉类商标,侵权。你们若要这么干,务必要去申请一个是面粉及谷类制品,一个是店面服务的两个“马化腾”商标。有了后者开店有名,有了前者“马化腾”的火烧驴肉就可以演绎成驴肉火烧。毕竟人家注册在先有驴肉,咱们只能紧追慢赶靠火烧。好马不吃回头草。

同样,老秦有言在先,千万不要把这么干当成个品牌,纯属鸡零狗碎鸡鸣狗盗。如果企业已成规模何苦如此偷鸡摸狗?如果只是图谋快速挣把钱,此方法又快又牢靠。总而言之一句话,要品牌就不要“马化腾”牌的驴肉火烧或火烧驴肉。

尽管这家餐馆委托一旦开店交本博的公司炒作,谁和挣钱有仇。但走后网上一查,他们还是个连锁店规模不算小。因此,老秦打去电话说:“马化腾”牌的驴肉火烧和贵公司的身份不适合,炒作能不能重新找点另谋新思路。品牌是个长久的系统工程灵圣地,请不要一蹴而就。

我就不信,死了张屠户,就吃混毛猪。不用“马化腾”,驴肉火烧就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