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东的悲哀


在我的印象中,虽说股东大会才是公司治理的最高权威机构,但董事会才是真正的实权单位。

 

虽然每个中国公民从理论上说都应该是这个国家的“小股东”,但是,根据“责任过于分散则略等于无责任”的原理,大家也别太拿自己当回事了。你想,咱家里有十几亿的小“股东”,(包括未成年的未来股东),谁是谁咱们“董事会”都搞不清楚。所以说,“股东太多也略等于没有股东”,这大概也是放之华夏而皆准的定理之一吧。这不,现在正在进行的全国第N次“股东普查”,估计是要好好自查一下家底了吧,看看自己究竟有多少“小老板”、小股东。

 

在咱们的“董事会”下面,好像有一个叫国资委的“帮办”。最近它放出了“狠话”,要给咱们“共和国的长子”们的盈利上缴加码了。作为小股东,我们乍一听还是挺高兴的,但仔细一看又傻眼了,虽说“央企”上缴红利将要提升从5%到30%不等,但再一看基数和有条件的后缀,还是全然不对:

 

l  第一类型,资源垄断性央企: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企业是也,原来上缴资本收益的比重仅为10%;

 

l  第二类型,所谓“竞争性”央企:钢铁、电子、贸易、建筑等是也,原来上缴资本收益仅为5%

 

他们把本来属于我们的财富拿出一点点 - 5%到40% - 缴给董事会,就算是“回馈社会”了吗?我们不妨自作多情地误认为所谓“社会”就是我们小股东,但是,这笔资金的最终运用极其最终收益者,又与我们毫无干系。最终还是以各种名义回到了这些“长子”们的腰包里。

 

所有这些只是个预案,据“帮办”的发言人称,上缴红利的增加幅度还能够“灵活处理”,言外之意,无非是适当下调,法外开恩 - 又为认为操作、“跑部钱进”和滋生腐败留下了空间。

 

这个“帮办”到底在“帮”助哪位在“办”理什么事?笔者实在是困惑得紧。以笔者的愚钝,实在只是看到了他放任那些“焦大”家的“富二代”(或称“太子党”)继续上演不断盘剥“东家”的伎俩。

 

君不见:

  •  他们无偿开采着本属于我们所有小股东的资源;
  • 他们免费拥有了我们小股东们从嘴里一点点省出、汇集起来的初始资本;
  • 他们滥用着董事会未经我们批准而任意授予垄断经营权;
  • 他们享受着“董事会”给予的各种补贴,政策倾斜,免税额度,项目资金的支持;
  • 他们拥有让我们小股东们想都不敢想的高薪、高福利和各种社会保障;
  • 他们坐拥名利,升官发财,剥夺了我们小股东们的致富和晋升之路
  • 他们在生活中对我们小股东任意宰割,在股市上,更是轻易地圈走我们大笔的血汗钱;
  • 他们巧立名目,欺上瞒下,瞒报各种不合法和不合理的灰色收入
  • 更气人的是,他们总是哭穷,演一个“价格听证会”就抬一次价,哭一次穷就得到一笔本不该有的额外补贴

 

这好比我们一个大家族里的小保姆,本来应该是个给主人打工的角色,但是他(或她)不但无偿占有了我们家所有的资源和财富,吃、穿、用着我们家最好的东西,还对我们这些小主人们任意欺凌。

 

虽然人们常说一句话,叫‘人好不如命好’、“人比人气死人”,我真想不明白这些‘央企’乃至“国企”为什么命运就这么好?除了他们的“命好”,为什么还总要在我们面前耀武扬威、欺行霸市、翻云覆雨、颐气指使呢?

 

我常常怀疑,我们到底是不是共和国的“股东”?我们是否真的拥有过股东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