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油价!税收杠杆不宜再等


文/林伯强
  12月22日零时起,国家发改委在10月26日调价之后又一次上调成品油价格,笔者认为这次调价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

  进入12月以来,国际油价一直在高位徘徊,此次成品油调价依然是坚持遵循成品油定价机制,虽然延迟了调整时间,幅度上有控制,但是成品油价格终究是调了。从维护成品油定价机制而言,此次调价情理之中;然而此次调价又在大多数人的意料之外,大多数人甚至许多业内人士都预计,此次调价比较困难,因为,在最近一片打压价格气氛下,政府应该不会调高成品油价格。

  此次调价的拖延(事实上以往成品油上调一般都会拖延),以及没有调价到位,可能是因为近期的通胀压力。但由于我国石油消费占整体能源消费比例还不到20%,此次调价又是按4%的最小幅度调的,因此实质上对通胀直接影响应该不大。

  此次发改委在通胀的压力下,依然坚持上调成品油价格,表现出理顺和改革能源产品价格的决心,然而,调价滞后和没有调价到位却也说明了调价的迟疑和困难。比较担忧的是,依照目前国际原油价格走势,许多人都估计明年国际原油价格会从目前每桶90美元上涨至100美元,甚至120美元。如果现在人为控制油价,可能会增加明年上调油价的压力,到时更加难以上调。

  另一个担忧是,国际原油价格在每桶90美元,国内油价就开始出现了调不动的疲态,如果国际油价持续走高,国内通胀压力不减,成品油价格机制将陷入尴尬境地。这也印证了笔者之前针对成品油定价机制多次提出的问题:基于目前的宏观环境,如果油价真的进一步上涨,目前的价格机制将无法避免2008年高油价时发生的一切重演,况且,去年北京市返还养路费,还分担了部分压力。对于现行的成品油价格机制,最大的考验不是媒体常常提到的由于价格机制缺乏透明度而引起的投机,也不是目前石油企业的亏损,其实最大的考验是,如果国际油价进一步上涨,我们应当如何应对:如果政府选择价格管制,如何处理亏损和补贴?如果政府选择继续执行价格机制,那么,如何应付高油价?

  发展中的问题必然很多,发展中的能源市场化改革需要具有面对困境,而不改变向市场化迈进的宗旨的决心。目前国内持续增长的成品油消费需求,节能减排的压力,以及我国今年高达55%的对外石油依存度,要求成品油的价格调整应该严格按照定价机制,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调整依据,及时进行调整,这样才能获得有效的市场信号,让价格真正起到节能减排的作用。

  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特征,使经济运行情况和消费端负担承受能力等成为成品油调价不得不考虑的宏观问题。那么,政府能不能考虑,在严格按成品油价格机制进行调价的前提下,采用更好的补贴方式来解决社会承受能力问题呢?比如消费端补贴就比以往的生产侧补贴更有效。另一方面,必要时,政府可以考虑降低成品油税收,缓解油价上涨压力。价格管制的结果是市场扭曲。因此,应对的简单思路是:国内油价按照成品油机制,及时跟随国际油价的变动做出相应调整,同时利用更完善的补贴制度和消费税的杠杆来平抑价格上涨压力和解决消费者的负担问题。

  人们把国际油价称为“通胀风向标”,是由于石油对其他大宗商品价格有很大的带动力。国际油价明年很有可能“破百”,届时国内的油价调整将更加困难。通胀、高油价以及“脆弱”的社会承受能力将进一步加剧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的两难困境,这对现行成品油机制,进一步完善成品油定价机制,以及政府的管理智慧,都将是巨大的考验。

本文发表在《中国能源报》 (2010-12-27 第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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