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闭门立法”加“独家解释”等于所向无敌
12月1日起,铁道部实施了新修订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和《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其中普通列车乘客迟到车票作废的规定引发了巨大争议。中消协亦对此提出质疑,要求“列车晚点也必须赔偿乘客”。面对社会质疑,铁道部运输局回应称,新客规对普通旅客列车车票改签与原规定“办理改晚乘车签证手续最晚不超过开车后2小时”没有实质性改变,主要是为了“遏制票贩子的倒票行为”。
在强烈的社会质疑之下,铁道部终于松了口,表示“确因突发临时原因误了车,可以在开车后2小时内在候车室找值班站长、在售票厅找值班主任窗口,说明合理理由,办理改签”。但是,这里边至少隐含了几个前提:首先,你得在拥挤的火车站迅速找到这两位领导,找不到责任自负;其次,你得向两位领导自证不是票贩子,如果因为长相之类问题被拒绝改签,责任自负;再者,领导的心情也很关键,因为不改签是法规白纸黑字写的,改签只是由领导自由裁量的口头承诺……
事实上,自从新规刚开始实行,媒体就报道了很多起因为迟到而无法改签的案例。那时候,铁道部尚没有“找两位领导可申办改签”的口头补充,但凡乘客迟到车票就只能成废纸一张。现在,铁道部官员居然解释说新规与旧规“没有实质性改变”,这也未免太为侮辱公众智商。铁道部“从善如流”退一步海阔天空也便罢了,却非要说是公众对新规理解错误的问题;铁道部对新规的“独家解释权”,实在有些让人瞠目结舌。
同样让人感到不解的是,一般人看来明明是侵犯普通迟到旅客权益的新规,在铁老大看来竟然是遏制票贩子倒票的最新利器。我们说,最大的票贩子必然是在铁路内部,就这点招数,用来拍苍蝇估计都嫌没技术含量。退一步说,即便乘客迟到车票作废可能会对打击最为低等黄牛有那么一丁点效果,可因此而置广大乘客的基本权益于不顾,凡迟到者皆与票贩享受同等待遇,慷乘客之慨以假想打击黄牛,难道就是铁老大的社会责任感吗?
前面,是新规突然空降并立即实施,虽然事关公众利益,却既不召开听证会也不征求公众意见,是为“闭门立法”;现在,是新规引起如潮社会质疑后,以常人所根本不能理解的逻辑一番颠倒黑白,是为“独家解释”。——“闭门立法”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私利,根本无需与消费者商量就单方面把规则定下了;就算引起社会质疑,“独家解释”也能轻松摆平一切,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时,要退步那也只是在口头上,而成文法规是不予修改的。假以时日,口头补充必然日益淡化;即使公众仍纠缠不放,通过自由裁量也足以使之名存实亡。
铁老大“自我立法”的权力一日不受约束,铁路霸王条款就一日不得清除,这是一个基本的常识。铁老大口头表示“普通列车开车后两小时仍可改签”,看起来似乎是“庶民的胜利”;可如果这样的解释逻辑也能得到公众认可,那实际只能是铁老大“独家解释”的胜利,因为谁也不能保证口头补充最后会被怎样自由裁量。想想看,前有“闭门立法”扩权夺利,后有“独家解释”舆论兜底,拥有了这两样“必杀技”,在自利自肥的金光大道上,铁老大岂能不所向无敌?